药品批发企业GSP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的文件A.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B.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C.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D.服务质量的管理
新版GSP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请问此条文应如何理解?另外,由于目前企业均想尽可能节省人力成本,人员配备都不是太充分。请问按新版GSP要求,到底哪些岗位能兼职,哪些岗位不能兼职?
按新版GSP要求,企业还需要在采购前做采购计划吗?如果需要的话,是否还需要通过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批?
按新版GSP要求,企业需要向供货单位提供合同和发票样本吗?
新版GSP里第三十一条指出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那么企业必须建立质量手册吗?
请问新版GSP还要求做空调使用的手工记录吗,内容包括哪些?
新版GSP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者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请问此处的“相适应”应如何理解?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的仓库是否需要自动温湿度检测设备?
请问企业应从什么时间开始严格执行新版GSP,国家有统一的规定吗?
按新版GSP要求,现在还需要有《药品质量服务质量征循意见书》吗?
新版GSP要求对企业承运方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计,请问该审计需要经过质管部门参与并审核吗?
新版GSP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新版GSP要求,质量档案应有企业验证控制文件,请问验证控制文件指什么?
请问专营体外诊断试剂的批发企业,其质量负责入要求也是和新版GSP一样吗?
新版GSP第三十四条要求“企业应当定期审核、修订文件”,如何理解“定期"的时间?
新版GSP第十四条规定:企业负责人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请问此处的“必要条件”具体指哪些方面?
新版GSP要求的企业质量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条件中,3年以上药品质量经营管理工作经历是指哪些领域的工作经历?
企业应当对各岗位人员进行与其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关的()培训和()培训,以符合GSP要求。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等。
新版GSP要求企业采用()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
新版GSP规定,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医疗机构使用药品,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新版GSP第七条规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请问应如何理解质量管理体系的“相适应性”?
按新版GSP要求,经营中药饮片的企业还需要配备样品柜吗?
请问按新版GSP规定,企业有中药材经营范围,则其验收员的资格有哪些要求?
在新版GSP认证现场检查过程中,企业容易出现的问题包括哪些方面?
新版GSP第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请问评价的主要内容是什/z,?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的“必要时”如何理解?
新版GSP颁布实施后,企业需要全面推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