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公司重整不适用于()A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B发行公司债的股份公司C股份有限公司D有限责任公司
单选题
公司重整不适用于()
A
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
B
发行公司债的股份公司
C
股份有限公司
D
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解析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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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财务重整决策时,优先考虑的条件是( )。A.所处的经营环境是否有利于公司摆脱困境,保证重整成功B.债权人是否确信公司的重整计划有把握实现C.法院是否确认公司的重整计划具备公平性和可行性D.重整价值是否大于清算价值
晓峰公司依法进入重整程序,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或做法错误的是( )A.在晓峰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情况下,由管理人朱某制作了重整计划草案B.晓峰公司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没有包括如下内容:公司经营方案;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有利于公司重整的其他方案C.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重整计划由管理人朱某负责执行,但在重整计划规定监督期内,晓峰公司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D.由于晓峰公司拒不执行重整计划,经管理人朱某请求,法院裁定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宣告晓峰公司破产
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5%的出资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并提出了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批准,并予以公告。重整计划的要点之一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30%的债务,对重整计划草案投反对票的丙公司宣布不受重整计划的约束。由于市场原因,重整未能按计划完成,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甲公司破产。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是否可以申请重整?说明理由。(2)丙公司宣布不受重整计划的约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非债务人过错的原因使重整计划无法执行,是否可以宣告甲公司破产?
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自己重整,法院裁定A公司重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A公司或者其管理人应按期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逾期不提供的,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A公司破产B、各类债权人分组讨论并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C、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草案即为通过D、即使重整计划草案通过,法院也有可能不批准
飞宇公司是昌盛公司的出资人,飞宇公司占昌盛公司注册资本的30%,昌盛公司有明显丧失偿债能力可能,天方公司是昌盛公司的债权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飞宇公司、昌盛公司、天方公司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昌盛公司重整B:昌盛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法院不需审查,应直接裁定昌盛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C:重整期间,昌盛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D:重整期间,飞宇公司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思瑞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在宣告破产前,持股20%的股东甲认为如引进战略投资者乙公司,思瑞公司仍有生机,于是向法院申请重整。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如甲申请重整,必须附有乙公司的投资承诺B.如债权人反对,则思瑞公司不能开始重整C.如思瑞公司开始重整,则管理人应辞去职务D.只要思瑞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重整程序就终止
2019年5月1日,甲公司出现破产原因,甲公司债权人A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随后甲公司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甲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A.15日B.30日C.45日D.60日
下列关于公司设立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发起设立只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Ⅱ.发起设立既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也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Ⅲ.募集设立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Ⅳ.募集设立既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也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A、Ⅰ、ⅢB、Ⅰ、Ⅱ、ⅣC、Ⅱ、ⅢD、Ⅱ、Ⅲ、Ⅳ
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李某将5%的股份转让给王某。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关于重整计划的通过和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方为该组通过草案B、应设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C、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D、部分表决组未通过的,经协商可以再表决一次,如又未通过,经飞亚公司申请,法院可强行批准重整计划
单选题思瑞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在宣告破产前,持股20%的股东甲认为如引进战略投资者乙公司,思瑞公司仍有生机,于是向法院申请重整。关于重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A如甲申请重整,必须附有乙公司的投资承诺B如债权人反对,则思瑞公司不能开始重整C如思瑞公司开始重整,则管理人应辞去职务D只要思瑞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批准,重整程序就终止
不定项题(三)甲、乙和远达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鸿运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20%,乙出资20%,远达公司出资60%,远达公司的总经理徐某任鸿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乙将5%的股份转让给徐某。鸿运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银川公司货款,银川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鸿运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文盛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鸿运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鸿运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鸿运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银川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鸿运公司破产。1.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权提出重整申请的主体包括( )。A银川公司B文盛律师事务所C远达公司D乙E鸿运公司
单选题飞宇公司是昌盛公司的出资人,飞宇公司占昌盛公司注册资本的30%,昌盛公司有明显丧失偿债能力可能,天方公司是昌盛公司的债权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飞宇公司、昌盛公司、天方公司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昌盛公司重整B昌盛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法院不需审查,应直接裁定昌盛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C重整期间,昌盛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D重整期间,飞宇公司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