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公司重整计划的人为()。A、调查人B、重整监督人C、重整人D、股东

拟定公司重整计划的人为()。

  • A、调查人
  • B、重整监督人
  • C、重整人
  • D、股东

相关考题:

公司进行财务重整决策时,优先考虑的条件是( )。A.所处的经营环境是否有利于公司摆脱困境,保证重整成功B.债权人是否确信公司的重整计划有把握实现C.法院是否确认公司的重整计划具备公平性和可行性D.重整价值是否大于清算价值

甲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出,通过政府融资,对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一律按确认的该债权数额的22%予以清偿.若该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讨论表决后获得通过,则( )A.甲公司应当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B.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C.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D.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甲公司和全体债权人都有约束力E.债权人对甲公司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晓峰公司依法进入重整程序,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或做法错误的是( )A.在晓峰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情况下,由管理人朱某制作了重整计划草案B.晓峰公司制作的重整计划草案没有包括如下内容:公司经营方案;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有利于公司重整的其他方案C.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重整计划由管理人朱某负责执行,但在重整计划规定监督期内,晓峰公司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D.由于晓峰公司拒不执行重整计划,经管理人朱某请求,法院裁定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宣告晓峰公司破产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会导致人民法院裁定终止甲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其破产的是( )。A.甲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B.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C.甲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D.甲公司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5%的出资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并提出了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批准,并予以公告。重整计划的要点之一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30%的债务,对重整计划草案投反对票的丙公司宣布不受重整计划的约束。由于市场原因,重整未能按计划完成,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甲公司破产。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是否可以申请重整?说明理由。(2)丙公司宣布不受重整计划的约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非债务人过错的原因使重整计划无法执行,是否可以宣告甲公司破产?

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飞亚公司拟定B.方正律师事务所拟定C.应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D.有财产担保债权的债权人和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应分组表决

重整计划中欧陆公司承诺放弃50%的债权,重整计划批准后飞亚公司向债权人之一极冰公司清偿全部债务,重整计划终止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欧陆公司的承诺失效,B.极冰公司所受的清偿有效C.A市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抵押权有效D.以上都对

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自己重整,法院裁定A公司重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A公司或者其管理人应按期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逾期不提供的,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A公司破产B、各类债权人分组讨论并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C、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草案即为通过D、即使重整计划草案通过,法院也有可能不批准

尚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A.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C.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D.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下列关于重整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有( )。A.只有已经发生了破产原因时,才能提出重整申请B.债权人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的,该重整计划生效C.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可以先有债权人与债务人等庭外商业谈判,拟定重组方案D.可以通过注销原破产企业的方式进行重整

(2019年)2018年9月5日,债务人A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提交了破产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于9月18日裁定受理,并指定B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管理A公司的财产和营业事务。债务人A公司认为,重整申请由其提出,因此,重整计划草案亦应由其制作。【问题1】破产申请书应当记载哪些事项?【问题2】A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草案应由其制作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问题3】预付费押金、储值金债权人关于分设小额债权组的要求有无法律依据?是否设立小额债权组应当由谁决定?重整计划草案经过多轮调整后提交表决。由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A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表决时又设立了出资人组。该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相关情况如下:出席表决会议的出资人28人,占A公司出资人人数的70%;出席会议出资人持有的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的80%;对重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出资人为15人,持有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的60%。【问题4】根据会议表决情况,A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表决是否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又有数名预付费客户提出,其刚知晓A公司重整,要求继续申报债权,立即退还押金。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问题5】对于数名预付费客户提出“继续申报债权,立即退还押金”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

2018 年 9 月 5 日,债务人 A 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提交破产申请书 等相关材料,9 月 18 日,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 B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负责接管 A 公司的财产和营业事务,A 公司认为破产重整申请是自己提出的,亦应当由自己制定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期间,管理人经查明,A 公司存在拖欠税款,拖欠职工工资和补偿金, 无法支付供应商的货款、无法向预付款客户返还押金和未消费储值金等情况。管 理人提议,设立普通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收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 组表决。但是预付款押金、未消费储值金债权人有异议,认为应当保护消费者权 益,要求在普通债权组下设立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经多轮调整后提交表决,由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 A 公司出资人 权益调整事项,所以在表决时设立出资人组,该组对重整事项表决情况如下:出 席会议的出资人为 28 人,占公司全部出资人人数的 70%,出席会议出资人所持 出资额占公司全部出资额的 80%,对重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出资人为 15 人, 持有出资额占 A 公司全部出资额的 6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有数名预付款客户提出,其刚知道 A 公司重整,要求继 续申报债权,立即退还押金。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破产申请书应载明哪些事项?(2)A 公司关于由自己制定重整计划草案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3)预付款押金、未消费储值金的债权人主张设立小额债权组是否成立? 是否设立应由谁决定?(4)根据会议表决情况,A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 表决是否获得通过?说明理由。(5)对于数名预付款客户主张“申报债权,立即退还押金”的要求,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019年5月1日,甲公司出现破产原因,甲公司债权人A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随后甲公司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甲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甲公司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  )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A.15日B.30日C.45日D.60日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拟进行破产重整。2×18年3月,当地法院批准了甲公司的重整计划,对于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的普通债权共计4.5亿元,甲公司按照10%的比例以现金进行清偿,并在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2年内清偿完毕,甲公司于2×18年3月、2×19年3月分别偿还2000万元、2500万元。破产重整方案中还规定,只有在甲公司履行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义务后,债权人才根据重整计划豁免其剩余债务,否则管理人或债权人有权要求终止重整计划,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所作的债权调整承诺也随之失效。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A.2×18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8000万元B.2×19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0500万元C.2×18年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D.甲公司应在履行完重整计划后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李某将5%的股份转让给王某。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飞亚公司拟定B、方正律师事务所拟定C、应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D、有财产担保债权的债权人和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应分组表决

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李某将5%的股份转让给王某。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关于重整计划的通过和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方为该组通过草案B、应设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C、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D、部分表决组未通过的,经协商可以再表决一次,如又未通过,经飞亚公司申请,法院可强行批准重整计划

尚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C、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D、2/3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E、若尚友公司或者管理人不能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多选题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会导致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阳光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其破产的是(  )。A阳光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B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C阳光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D阳光公司的行为影响管理人执行职务

多选题尚友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C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D2/3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多选题尚友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在尚友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C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D2/3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E若尚友公司或者管理人不能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多选题红枫公司被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人民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红枫公司的重整计划。以下关于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和通过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A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2以上时,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B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时,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C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D重整期间,红枫公司的出资人董某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E重整期间,对红枫公司的机器设备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建设银行的担保权行使不受限制

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在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时,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C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D2/3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即为通过E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获得强制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甲公司破产

多选题甲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在重整期间,甲公司自行管理财产与营业事务的,由其自己制作重整计划草案B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时,应按法定的债权分类,分组对该草案进行表决C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D2/3以上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不定项题(三)甲、乙和远达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鸿运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20%,乙出资20%,远达公司出资60%,远达公司的总经理徐某任鸿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乙将5%的股份转让给徐某。鸿运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银川公司货款,银川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鸿运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文盛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鸿运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鸿运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鸿运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银川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鸿运公司破产。2.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鸿运公司拟定B文盛律师事务所拟定C应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D有财产担保债权的债权人和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应分组表决E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单选题拟定公司重整计划的人为()。A调查人B重整监督人C重整人D股东

多选题张某、李某和美澳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飞亚有限责任公司,张某出资20%,李某出资10%,美澳公司出资70%,美澳公司的总经理王某任飞亚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后,经其他股东同意,李某将5%的股份转让给王某。飞亚公司成立后一直经营困难,长期拖欠欧陆公司货款,欧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并指定方正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飞亚公司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重整,并确定重整期间飞亚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重整计划通过,飞亚公司在履行重整计划期间,有隐匿财产行为,经欧陆公司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飞亚公司破产。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飞亚公司拟定B方正律师事务所拟定C应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D有财产担保债权的债权人和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应分组表决

单选题有关重整计划的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务人对于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B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C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仍然有效D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在重整计划中债务人为重整计划的执行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