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出厂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必须按照规定打刻车辆识别代号。A.2007年4月1日B.2006年4月1日C.2004年10月1日D.2005年10月1日
起出厂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必须按照规定打刻车辆识别代号。
A.2007年4月1日
B.2006年4月1日
C.2004年10月1日
D.2005年10月1日
相关考题:
机动车在被盗期间车辆识别代号被改动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 )。A.按照改动后的车辆识别代号办理变更备案B.按照登记的原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后办理变更备案C.重新编制车辆识别代号办理变更D.不再办理变更
机动车在被盗期间车辆识别代号被改动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或者公安机关的发还证明()。A、按照改动后的车辆识别代号办理变更备案B、按照登记的原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后办理变更备案C、重新编制车辆识别代号办理变更D、不再办理变更
()应在靠近风窗玻璃立柱的位置设置能永久保持的、从车外能清晰识读的车辆识别代号标识。A、所有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B、仅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乘用车C、仅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乘用车和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低速汽车除外)D、仅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的货车(低速汽车除外)
机动车在被盗期间车辆识别代号被改变的,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A、按照改动后的车辆识别代号办理变更备案B、打刻原车辆识别代号后办理变更备案C、重新编制车辆识别代号办理变更备案D、不再办理变更备案
关于车辆识别代号打刻,查验不合格的是()。A、同一辆车上既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又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B、同一辆车上标识的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内容相同C、没有明显的更改、变动、凿改、挖补、打磨痕迹或垫片、擅自另外打刻等异常情形D、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易见且易于拓印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从上(前)方应易拓印。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母和数字的字高应大于等于7.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3mm(乘用车深度应大于等于0.2mm),但摩托车字高应大于等于5.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2mm。打刻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字高应为10.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3mm。
判断题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为1年。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