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其字母和数字的深度不应小于()mm。

汽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其字母和数字的深度不应小于()mm。


相关考题:

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母和数字的字高不应小于7.0mm,深度不应小于0.3mm。()

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母和数字的字高不应小于()mm,深度不应小于()mm。A.5.0,0.2B.5.0,0.3C.7.0,0.2D.7.0,0.3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产品识别代码、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总长度应小于等于200mm,字母和数字的字体和大小应相同(打刻在不同部位的车辆识别代号除外)。()

打刻车辆识别代号的部件不应采用打磨、挖补、垫片、凿改、重新涂漆(设计和制造上为保护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而采取涂漆工艺的情形除外)等方式处理。()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若打刻在货箱(常压罐体)左、右两侧时距货箱(常压罐体)前端面的距离应小于等于1000mm。()

汽车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其字母和数字的字高不应小于()mm。

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易见且易于拓印,其字母和数字的________。A.字高不应小于5.0mm ,深度不应小于0.2mmB.字高不应小于7.0mm 深度不应小于0.2mmC.字高不应小于7.0mm 深度不应小于0.3mmD.字高不应小于5.0mm 深度不应小于0.3mm

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易见且易于拓印,其字母和数字的字高不应( ),深度不应。A.小于5.0mm 小于0.2mmB.小于7.0mm 小于0.2mmC.小于7.0mm 小于0.3mmD.小于5.0mm 小于0.3mm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从上(前)方应易拓印,但摩托车字高应大于等于( )、深度应大于等于( )。打刻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字高应为10.0mm,深度应大于等于0.3mm。A.5.0mm,0.2mmB.7.0mm,5.0mmC.7.0mm,0.2mmD.5.0mm,0.3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