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过度杀灭法是否需要进行灭菌工艺验证?残存概率法的产品研发工艺研究与实际生产中验证有何区别?

对于过度杀灭法是否需要进行灭菌工艺验证?残存概率法的产品研发工艺研究与实际生产中验证有何区别?


相关考题:

压力蒸汽灭菌器物理监测的含义是()A.又叫工艺监测、程序监测B.对灭菌工艺有关参数进行检查C.判断灭菌是否按规定的条件进行D.可显示灭菌器的运转情况E.判断灭菌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

工艺装备的验证有项目验证、成型产品验证和()。A、工艺验证B、精度验证C、性能验证D、工作验证

符合原料药验证计划的要求内容为()。A、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和工艺变更的类别决定工艺验证的运行次数B、前验证和同步验证通常采用连续的三个合格批次C、工艺验证期间,应当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控。与质量无关的参数无需列入工艺验证中D、工艺验证应当证明每种原料药中的杂质都在规定的限度内,并与工艺研发阶段确定的杂质限度或者关键的临床和毒理研究批次的杂质数据相当

应当在()确定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影响产品关键质量属性的关键工艺参数、常规生产和工艺控制中的关键工艺参数范围,通过验证证明工艺操作的重现性A、工艺验证后B、工艺验证前C、三批次验证后D、生产前

应当定期对灭菌工艺的()进行再验证(每年至少一次)。设备重大变更后,须进行()。

对于选择残存概率法最终灭菌的产品,如果灭菌前每批检测微生物限度,而微生物限度检测时间为72小时,而实际连续生产的生产周期远远短于72小时,其检测结果仅是对灭菌后产品无菌保证水平的参考吗?

在遵循注射剂研发技术指导原则的前提下,创新药申报临床和申报生产阶段对灭菌工艺的验证的要求是否不同?

“应当根据所灭菌方法的效果确定灭菌前产品微生物污染水平的监控标准,并定期监控”,生产过程中是否需要监控,还是做工艺验证即可?(FL1-58)

无菌生产工艺是否包括最终灭菌产品工艺?(附录第1条,第59条)

对温度和湿度的要求,产品和工艺不要求在18-26度,相对湿度在45%-65%的范围,如果企业根据产品和工艺自定一个范围,是否需进行验证来确认?如果就定为18-26度,相对湿度45%-65%,还需不需要验证?(TZ-48)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焊缝的返修工作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返修工艺措施应得到焊接技术人员同意。A、由于返修焊缝比较短,可以不按照经评定验证的焊接工艺进行焊接B、可根据缺陷性质是否按照经评定验证的焊接工艺进行焊接C、可根据缺陷大小是否按照经评定验证的焊接工艺进行焊接D、并且采用经评定验证的焊接工艺

工艺验证应当包括哪些确认与验证,以确保工艺始终处于验证状态?()A、首次验证B、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变更后的验证C、必要的再验证D、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持续工艺验证

辐射灭菌工艺应经过工艺验证,验证方案应当包括哪些项目?()A、辐射剂量B、辐射时间C、包装材质D、装载方式E、考察包装密度变化对灭菌效果的影响

任何灭菌工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采用()和(),验证其对产品或物品的适用性及所有部位达到了灭菌效果。

关于差别化战略的说法,正确的是()A、工艺研发实现更好的质量控制B、产品研发满足特定顾客群需要C、工艺研发降低制造、销售等方面的成本D、产品研发提高产品质量或性能E、提高订单处理能力及其他执行能力

工艺验证范围有()。A、凡需批量生产的新产品,应通过样机(样件)、小批或中批试制进行工艺验证B、产品结构重大改进、产品工艺重大改进、工艺方案、工艺路线或生产工艺条件(场地、设备、工装、生产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线较长时间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应进行工艺验证C、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投入使用时,应进行工艺验证D、以上都是

选择最高无菌保证水平的灭菌工艺,可能会与产品的质量,如有关物质、稳定性等方面有冲突,如何平衡这一矛盾?另外,国外上市的是粉针剂,国内申报时是否还需要进行灭菌工艺的选择研究?

请问微生物种类、数量研究的方法以及所需的设备是什么?如果采用残存概率法,是否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对微生物水平进行测定,如果引入将增加多少成本?作为大输液生产企业,采用残存概率法,是否要建立专门的微生物实验室检测灭菌前药液微生物污染水平?

在同一条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上,如果有一台灭菌柜,需要进行多个规格产品(如250ml,100ml)以及不同灭菌参数产品(比如灭菌温度和时间不同)的灭菌,那么在进行验证和再验证的过程中,如何进行热分布以及热穿透的验证设计?是否各种规格、各种灭菌条件均需分别进行验证?

决策树中残存概率法是否亦优先选择121℃的温度条件?

大输液产品现采用残存概率法,以后是否要提高到过度杀灭法?残存概率法是否每批样品都要对灭菌前药液进行微生物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标准进行相应的验证?

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品种,申报临床前的样品,其无菌工艺研发及验证资料是否必须在实际生产设备及环境下进行?

一品种已上市多年,未采用终端灭菌工艺,再注册时是否需提供灭菌工艺验证资料,若考察后可以终端灭菌,是否需更改工艺?

问答题无菌生产工艺是否包括最终灭菌产品工艺?(附录第1条,第59条)

问答题“应当根据所灭菌方法的效果确定灭菌前产品微生物污染水平的监控标准,并定期监控”,生产过程中是否需要监控,还是做工艺验证即可?(FL1-58)

问答题对温度和湿度的要求,产品和工艺不要求在18-26度,相对湿度在45%-65%的范围,如果企业根据产品和工艺自定一个范围,是否需进行验证来确认?如果就定为18-26度,相对湿度45%-65%,还需不需要验证?(TZ-48)

单选题应当在()确定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影响产品关键质量属性的关键工艺参数、常规生产和工艺控制中的关键工艺参数范围,通过验证证明工艺操作的重现性A工艺验证后B工艺验证前C三批次验证后D生产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