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关于识字写字教学提出了哪些具体的教学建议?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关于识字写字教学提出了哪些具体的教学建议?
相关考题:
义务教育阶段目标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__________”四个方面提出要求。课程标准还提出了“__________”的要求,以加强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以及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
《语文课程标准》阶段目标从识字和写字、____ 、写作(小学l~2年级为“写话”,3—6年级为“习作”)、____四个方面提出要求。课程标准还提出了____的要求,以加强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听说读写等语文能力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
首次将“综合性学习”纳入语文课程结构体系的文件是()。A、1992年的《义务教育教学大纲》B、2000年的《义务教育全日制语文教学大纲》C、2001年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D、2011年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语文课程标准》阶段目标从“识字写字”、“阅读”、“习作”(小学1-2年级为“()”,3-6年级为“()”)、“口语交际”四个方面提出要求。课程标准还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要求,以加强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听说读写等语文能力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
单选题首次将“综合性学习”纳入语文课程结构体系的文件是()。A1992年的《义务教育教学大纲》B2000年的《义务教育全日制语文教学大纲》C2001年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D2011年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问答题《语文课程标准》对学生的识字与写字有哪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