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篇中说:“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下列关于《春秋》决狱理解不正确的有:A.这段话强调审断时应重视行为人在案情中的主观动机,在着重考察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B.《春秋》决狱的司法原则对传统的司法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C.依据儒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可以直接取代汉律来审案D.以《春秋》来断案,往往也会成为司法官吏主观臆断和陷害无辜的口实,在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篇中说:“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下列关于《春秋》决狱理解不正确的有:
A.这段话强调审断时应重视行为人在案情中的主观动机,在着重考察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
B.《春秋》决狱的司法原则对传统的司法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
C.依据儒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可以直接取代汉律来审案
D.以《春秋》来断案,往往也会成为司法官吏主观臆断和陷害无辜的口实,在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B.《春秋》决狱的司法原则对传统的司法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
C.依据儒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可以直接取代汉律来审案
D.以《春秋》来断案,往往也会成为司法官吏主观臆断和陷害无辜的口实,在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参考解析
解析:汉代的《春秋》决狱的特点是依据儒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是仅仅依据汉律审案。《春秋》决狱的实质是以儒家精神对汉律进行解释,而不是以《春秋》等著作直接取代汉律来审案。因此C项错误。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篇中对“春秋决狱”作了解说:“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可见其要旨是:必须根据案情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首恶者从重惩治;主观上无恶念者从轻处理。这里强调审断时应重视行为人在案情中的主观动机,在着重考察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以《春秋》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传统的司法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但是,如果专以主观动机“心”、“志”的“善恶”,判断有罪无罪或罪行轻重,也往往会成为司法官吏主观臆断和陷害无辜的口实,在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因此A项、B项、D项正确。
相关考题:
关于《春秋》决狱,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汉代中期以后实行《春秋》决狱,“论心定罪”的原则B.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忠”“孝”精神的,即使其行为造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C.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也要给予严惩。D.《春秋》决狱的基础是道教“无为”的思想
以下对于《春秋》决狱的理解和陈述哪些是错误的( )A.《春秋》决狱是汉代判案断狱的一种原则、方法和制度B.它是直接引用《春秋》为代表的儒家经典的经义内容,作为审理判决案件的法律根据C.《春秋》决狱是由孔子提出的D.《春秋》决狱符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审判原则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篇中说:“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下面关于春秋决狱理解错误的是A.这段话强调审断时应重视行为人在案情中的主观动机,在着重考察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B.《春秋》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传统的司法和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C.依据儒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可以直接取代汉律来审案D.以《春秋》来断案,往往也会成为司法官吏主观臆断和陷害无辜的口实,在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关于《春秋》决狱,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春秋》决狱是汉代法律儒家化的重要表现B.《春秋》决狱是汉代判案断狱的一种原则、方法和制度C.它是直接引用儒家经典《春秋》的经义内容,作为审理案件的法律根据D.《春秋》决狱讲究论心定罪,即志恶而违于法者免,志善而合于法者诛
下列关于春秋决狱的表述,正确的有A.春秋决狱是贾谊倡导的B.春秋决狱的实质是原心定罪C.春秋决狱盛行于秦汉,直到隋唐时期才退出历史舞台D.春秋决狱是将儒家经典的原则适用于案件审理的特殊审判方式
董仲舒解说“春秋决狱”:“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关于该解说之要旨和倡导,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断案必须根据事实,要追究犯罪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B.在着重考察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C.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不给予刑事处罚D.以《春秋》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当时传统司法审判有积极意义,但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2005年真题)《明史·刑法志》:“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
《汉书·食货志》关于采诗说的记述是()A、“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B、“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C、“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成)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D、“诗者,志之所之也。情动于中而形于言”
问答题翻译:景公使圉人养所爱马,暴死。公怒,令人操刀解养马者。是时,晏子侍前。左右执刀而进,晏子止,而问于公曰:“尧舜支解人,从何躯始?”公矍然曰:“从寡人始。”遂不支解。 公曰:“以属狱。”晏子曰:“此不知其罪而死,臣为君数之,使知其罪,然后致之狱。”公曰:“可。”晏子数之曰:“尔罪有三:公使汝养马而杀之,当死,罪一也;又杀公之所最爱马,当死,罪二也;使公以一马之故而杀人,百姓闻之,必怨吾君,诸侯闻之,必轻吾国。汝杀公马,使怨积于百姓,兵弱于邻国,汝当死,罪三也。今以属狱。”公喟然叹曰:“夫子释之!夫子释之!勿伤吾仁也。”(《晏子春秋•内篇谏上》)
多选题董仲舒解说“春秋决狱”:“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关于该解说之要旨和倡导,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A断案必须根据事实,要追究犯罪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B在着重考查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C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不给予刑事处罚D以《春秋》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当时传统司法审判有积极意义,但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单选题《汉书·食货志》关于采诗说的记述是()A“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B“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C“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成)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D“诗者,志之所之也。情动于中而形于言”
多选题关于《春秋》决狱,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春秋》决狱是汉代法律儒家化的重要表现B《春秋》决狱是汉代判案断狱的一种原则、方法和制度C它是直接引用儒家经典《春秋》的经义内容,作为审理案件的法律根据D《春秋》决狱讲究论心定罪,即志恶而违于法者免,志善而合于法者诛
填空题以()治河,以《洪范》察变,以《春秋》决狱,以三百五篇当谏书,治一经得一经之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