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门课程最多可重修()次A、1B、2C、3D、4

同门课程最多可重修()次

  • A、1
  • B、2
  • C、3
  • D、4

相关考题:

考试课程总评成绩未达到60分,可以申请()。 A.补考B.缓考C.重修D.免修

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类课程考核不及格者需重修。()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考试违规需重修的学生,需按规定完成重修课程各环节学习任务,取得课程平时总成绩()以上者方能参加课程期末考试。 A.60%B.65%C.55%D.50%

缓考课程成绩不合格需重修。()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客户预约同一期理财产品时,()。A最多可办理一次B最多可办理三次C最多可办理五次D没有次数限制

旷考的学生,该次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记,不准参加正常的补考,须履行相应手续后,方可参加该课程重修。

学生所修课程考核不合格应参加(),补考后仍不及格参加()。A、补考;补考B、补考;重修C、重修;重修D、重修;补考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凡课程考核不及格者或因其它原因使得某门课程无成绩者,均需重修。需重修者,必须在()参加重修考试A、考试成绩公布后B、开学后一个月内C、学期末结束前一周D、开学初两周内

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或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的学生,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考核成绩标识为“取消考核资格”,该课程()必须重修或重选其它课程。A、1/3;1/5;取消补考B、1/4;1/3;取消补考C、1/3;1/3;取消补考D、1/4;1/4;可参加补考

单开班的重修课程,原则上应利用(),()或假期安排。

通过补考或者重修取得学分的课程,学生成绩单上以()记载。此课程学分绩点为()A、补考或者重修考试实际成绩;1.0B、及格*;1.0C、补考或者重修考试实际成绩;0.8D、及格*;0.8

学生应尽早参加不合格课程的重修与考核,第八学期的重修考核课程不得超过()学分A、18B、20C、22

重修未合格课程,按每学分()元交纳重修费A、50B、100C、150

一学年内,考试不及格课程(无论重修与否)累计达到或超过20学分者,应予退学。

课程重修以()方式进行,分(),()两种。

同一门课程申请重修人数达()人以上,单开班。

实践课程不及格者,直接进入重修考试。

学期课程考核不合格者需补考,成绩单上注明“补考”字样,补考仍不及格者,可参加()A、二次补考B、毕业清考C、重修本次课程D、实践培训

首次修读的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给予()免费补考机会。必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按学分缴费重修;选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可以按学分缴费重修,或改修同类其他课程,如已满足学分要求,也可以放弃。已修课程不合格成绩将()。A、一次;记入成绩单B、一次;不记入成绩单C、两次;记入成绩单D、两次;不记入成绩单

学生应提早完成课程重修,第一次重修必须在()内完成。A、下一学年B、下一学期

培养方案中()课程不合格必须要重修。A、必修课B、限选课C、任选课D、公选课

学生()课程的成绩记载均注明“补考”或“重修”字样。

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需按照规定申请()。A、补考B、重修C、补考或重修D、其他

对已考核合格课程成绩不满意,每门课可申请重修()次。A、不限次数B、1C、2D、3

学生对首次修读已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不满意,经慎重考虑愿意重修该课程,可申请按学分缴费重修。申请批准后,原课程成绩注销,不能恢复。课程成绩以重修考试成绩实分记载,申请重修已合格课程的累计学分,不得超过()学分。A、10B、12C、15D、20

凡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需按照规定申请()A、补考B、重修C、补考或重修D、其他

单选题客户预约同一期理财产品时,()。A最多可办理一次B最多可办理三次C最多可办理五次D没有次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