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程的成绩记载均注明“补考”或“重修”字样。
学生()课程的成绩记载均注明“补考”或“重修”字样。
相关考题: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凡课程考核不及格者或因其它原因使得某门课程无成绩者,均需重修。需重修者,必须在()参加重修考试A、考试成绩公布后B、开学后一个月内C、学期末结束前一周D、开学初两周内
缺交作业累计超过某门课程作业总数的()或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学时数()的学生,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考核成绩标识为“取消考核资格”,该课程()必须重修或重选其它课程。A、1/3;1/5;取消补考B、1/4;1/3;取消补考C、1/3;1/3;取消补考D、1/4;1/4;可参加补考
首次修读的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该课程学分的学生给予()免费补考机会。必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按学分缴费重修;选修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可以按学分缴费重修,或改修同类其他课程,如已满足学分要求,也可以放弃。已修课程不合格成绩将()。A、一次;记入成绩单B、一次;不记入成绩单C、两次;记入成绩单D、两次;不记入成绩单
学生对首次修读已合格课程的考核成绩不满意,经慎重考虑愿意重修该课程,可申请按学分缴费重修。申请批准后,原课程成绩注销,不能恢复。课程成绩以重修考试成绩实分记载,申请重修已合格课程的累计学分,不得超过()学分。A、10B、12C、15D、20
填空题学校应当健全学生()和()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