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单据内有两套提单表示同一载货船只/航程/目的港者,不构成分批装运。A对B错
一套单据内有两套提单表示同一载货船只/航程/目的港者,不构成分批装运。
A对
B错
参考解析
略
相关考题:
有一份CIF合同规定: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凭装运单据支付现金。合同订立后一个月,货物出运,但由于运输途中遇险不能到达目的港。当卖方持提单等装运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不能到达目的港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但卖方认为他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投保,买方应该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并支付货款。问:买方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在买卖合同中,如果不允许分批装运。卖方用同一船只、在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而且提单上也写明了不同的装船日期及不同的装运港口,那么卖方的这种运输应该被视为()A、分批装运B、一次性发货,没有违约C、卖方违反了装运规定D、买方有权力拒收货物
如果信用证不允许分批装运,卖方用同一船只、在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前往同一目的地,而且提单上也写明了不同的装船日期及不同的装运港口,那么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卖方的这种运输应该被视为()A、一次性发货,没有分批装运B、分批装运C、视合同而定D、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违约
单选题关于分批装运有关的重要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允许分批支款和分批装运B表明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由同次航程运输的数套运输单据在同一次提交C使用同一运输工具并经由同次航程运输的数套运输单据在同一次提交,只要显示相同目的地,将被视为部分发运D任何一期未按信用证规定期限支取或发运时,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
单选题如果信用证不允许分批装运,卖方用同一船只、在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前往同一目的地,而且提单上也写明了不同的装船日期及不同的装运港口,那么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卖方的这种运输应该被视为()A一次性发货,没有分批装运B分批装运C视合同而定D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违约
单选题信用证规定:从中国港口运至神户100吨红小豆,不允许分批装运。受益人交来的单据中包含两套提单:第一套提单表明载货船只为“Zhuang He”,航程为018,装货港为“Tianjin”,卸货港为“Kobe”,毛重为51.48吨,净重为49.98吨,装运日期为7月11日。第二套提单表明载货船只为“Zhuang He”,航程为018,装货港为“Qingdao”,卸货港为“Kobe”,毛重为51.04吨,净重为49.82吨,装运日期为7月17日。()A信用证不允许分批装运,两套提单将构成不符B两套运输单据所列的装运日期不同,银行将以7月11日作为受益人履约的装运日期C同一艘船,同一航程,同一目的地,有这“三同”因此不被视为分批装运D信用证中应该明确规定装货港的港名
问答题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山东某公司向国外出口600公吨大枣,国外客户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该公司因货源不足,于5月5日在青岛港将300公吨大枣装“东风”轮,取得一套提单;5月10日又在烟台港将另外300公吨大枣装于同一轮船并取得有关提单。出口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两套单据交银行议付,银行以分批装运、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试问,银行的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
单选题在同一次交单下,下述哪一种情况不被视为分批装运:()A提交2套提单,显示港至港运输:1)从上海至鹿特丹,船只为B;2)从天津至不莱梅,船只为CB提交2套提单,显示港至港运输:1)从上海至鹿特丹,船只为B;2)从上海至不莱梅,船只为BC提交2套提单,显示港至港运输:1)从上海至鹿特丹,船只为B;2)从天津至鹿特丹,船只为BD提交2套提单,显示港至港运输:1)从上海至鹿特丹,船只为B;2)从上海至鹿特丹,船只为C
问答题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大豆2000公吨,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由于货源不足,我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重庆和武汉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上,提单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运地和不同的装船日期。当我方同时提交这两套提单要求银行付款时,银行以“在重庆和武汉分两次装运,不符合信用证‘不允许分批装运’的规定”为由拒付。请问,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银行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单选题在买卖合同中,如果不允许分批装运。卖方用同一船只、在同一航次中多次装运货物,而且提单上也写明了不同的装船日期及不同的装运港口,那么卖方的这种运输应该被视为()A分批装运B一次性发货,没有违约C卖方违反了装运规定D买方有权力拒收货物
单选题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是表示()A货物已经开始装船的日期B货物已经装船完毕的日期C装载船只到达装运港口的日期D装载船只离开装运港口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