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原告在事故中受伤,被告对事故负责。原告属于特异体质,因为该体质,原告在事故发生后无法工作,而如果他不是这种体质的人,则会在几个星期后痊愈。根据因果关系理论,原告因为其特殊体质而扩大的损害与被告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10、原告在事故中受伤,被告对事故负责。原告属于特异体质,因为该体质,原告在事故发生后无法工作,而如果他不是这种体质的人,则会在几个星期后痊愈。根据因果关系理论,原告因为其特殊体质而扩大的损害与被告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参考答案和解析
B

相关考题:

诉讼过程中,关于举证责任的承担,哪些是正确的?( )A.原告举证B.由被告对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举证C.适用举证责任倒置D.原告证明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被告的行政行为对原告造成了损害但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B.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C.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D.被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下列属于反证的是:( )。A.原告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而向法院提交的被告书写的借条B.被告出示的与原告共同签署的备忘录:原告凭被告写的借条而向法院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被告则出示该备忘录,该备忘录说明原被告双方并没有真正发生借贷关系,该借条只是被告应原告的要求而写rC.被告提出的由原告书写的内容为被告已返还借款且因借条丢失而无法将被告的借条退还被告的书证:原告凭被告写的借条而向法院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被告提出该书证D.直接针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用以否定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证据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胡某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时某欠下了他10000元未还,被告时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胡某署名的收条,称其所借的10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A.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B.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C.原告提供的借条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D.原告提供的借条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传统上认为,被告是否对原告承担过失侵权责任,要看()。A.被告对原告是否承担注意义务B.被告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C.被告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并给原告造成了实际损害D.被告过错的大小E.原告损害与被告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2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3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 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 C.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 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疏忽之诉中,原告与被告之间必须有合同关系,但原告对被告的疏忽负有举证责任。()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以下选项中属于反诉的是( )。A.原告起诉被告借钱不还,被告起诉原告非法搭建B.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示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的C.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诉供货商未能按时交货D.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请示法院让原告偿还欠款

诉讼过程中,关于举证责任的承担,哪些是正确的?( ) A.原告举证 B.由被告对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举证 C.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D.由原告证明侵权事实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以下选项中属于反诉()。A. 原告起诉被告借钱不还,被告起诉原告非法搭建B.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示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的C. 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诉供货商未能按时交货D. 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请示法院让原告偿还欠款

杨律师接受一起民事案件的原告的委托担任代理律师。当其得知被告的代理律师欲向原告方的证人调查了解情况时,劝阻原告方的证人不要理会该律师。杨律师的这种做法是否适当?( )A.适当,因为这是原告律师的权利B.适当,因为有利于保护原告的利益C.不适当,因为这是非法阻止和干预被告律师的正常执业活动的行为D.不适当,因为不利于保护被告的利益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李某提交一张有被告刘某签名的借条,称刘某欠其1万元未还。被告刘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李某署名的收条,称所借1万元己还,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写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原告提供的借条( )。A.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B.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C.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D.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传统上认为,被告是否对原告承担过失侵权责任,要看()。A、被告对原告是否承担注意义务B、被告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C、被告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并给原告造成了实际损害D、被告过错的大小E、原告损害与被告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在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当原告以疏忽为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时,原告必须提出的证据,证明有()A、由于被告的疏忽直接造成了原告的损失B、由于原告自己的疏忽造成了损失C、原告可以证明产品的设计有缺点D、原告可以证明被告对产品的危险性没有作出充分的说明E、被告没有做到合理的注意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反诉的是()。A、原告提出要求交付买卖标的物,被告请求确认买卖合同关系无效B、原告基于所有权请求被告交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他对该动产享有的质权C、原告提出依据借款合同被告应当偿还借款,被告提出借款合同系原告伪造D、原告请求被告交纳房租,被告要求原告赔偿因房屋失修而造成的损失

下列关于美国产品责任的诉讼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以被告存在疏忽而起诉不需要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B、原告以违反担保起诉必须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C、原告可以违反条件而提起产品责任诉讼D、以严格责任为由提起诉讼是一种侵权行为之诉E、以严格责任起诉必须证明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A、被告的行政行为对原告造成了损害但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B、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C、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D、被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A、原告B、被告C、原告和被告D、原告或者被告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得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下列()情形除外。A、被告的行政行为对原告造成了损害,但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B、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C、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D、被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原告提出的证据不能证明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被告依然必须承担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B、因依申请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曾经提出申请的事实由原告举证C、因具体行政行为而遭受的损害,由原告举证D、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

多选题某法院受理了张某诉某医院的医疗事故纠纷,本案中,应分配给原告承担证明责任的要件事实有()A原告在该医院就诊的事实B原告受到的损害C原告受到的损害和被告医院的医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医院的医疗过错E医院的行为不存在免责事由

单选题迟律师在一起民事案件中担任原告的代理律师。当其得知被告的代理律师欲向原告方的证人调查了解情况时,劝阻原告方的证人不要理会该律师。迟律师的这种做法 ( )A是适当的,因为这是原告律师的权利B是适当的,因为有利于保护原告的利益C是不适当的,因为这是非法阻止和干预被告律师的正常执业活动的行为D是不适当的,因为不利于保护被告的利益

多选题下列关于美国产品责任的诉讼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以被告存在疏忽而起诉不需要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B原告以违反担保起诉必须证明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C原告可以违反条件而提起产品责任诉讼D以严格责任为由提起诉讼是一种侵权行为之诉E以严格责任起诉必须证明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单选题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二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3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C法院作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反诉的是()。A原告提出要求交付买卖标的物,被告请求确认买卖合同关系无效B原告基于所有权请求被告交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他对该动产享有的质权C原告提出依据借款合同被告应当偿还借款,被告提出借款合同系原告伪造D原告请求被告交纳房租,被告要求原告赔偿因房屋失修而造成的损失

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下列关于在行政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说法正确的是()。A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B被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C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D因原告原因导致被告无法举证的,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E原告和被告各承担一半的举证责任

单选题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李某提交一张有被告刘某签名的借条,称刘某欠其1万元未还。被告刘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李某署名的收条,称所借1万元已还,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写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原告提供的借条(  )。[2005年真题]A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B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C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D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