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居住在深圳,2008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2010年6月回深圳,转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周五晚上回深圳与家人团聚。2012年1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2013年6月回深圳,现居该地。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考虑该法生效日期的因素)和司法解释,关于张某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A.2010年5月,在马来西亚B.2011年12月,在香港C.2013年4月,在北京D.2008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
张某居住在深圳,2008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2010年6月回深圳,转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周五晚上回深圳与家人团聚。2012年1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2013年6月回深圳,现居该地。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考虑该法生效日期的因素)和司法解释,关于张某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
A.2010年5月,在马来西亚
B.2011年12月,在香港
C.2013年4月,在北京
D.2008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
B.2011年12月,在香港
C.2013年4月,在北京
D.2008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
参考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2010年在马来西亚工作,属于劳务派遣,故不属于经常居所地。所以A错误。2011年在香港工作,并不是以其为生活中心,生活中心依然在深圳。所以8错误。张某2013年在北京就医,北京并非是其生活中心地,属于认定经常居所地中的例外情形,其经常居所地仍为深圳,所以C错误。综上,D正确。
相关考题:
北京的张某通过杭州的“快购网”向深圳的一家电子商务公司订购了一部iPhone6手机,作为礼物送给上海的女友。女友收到手机后告诉张某手机是高仿的。张某决定起诉该电子商务公司违约。关于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A、北京法院B、杭州法院C、深圳法院D、上海法院
张某与刘某离婚后,又在1992年与陈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刚。1998年,张某从北京到深圳工作。2009年1月,张某因车祸身亡,死前没有订立遗嘱。经查,张某从2001年起在深圳与杨某(女)同居,生育一子小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张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包括()。A.刘某B.陈某C.小刚D.杨某E.小明
美国人拉里喜欢中国文化,并在深圳任英文教师,其经常居所在深圳。一日拉里在泰国旅游时因交通意外不幸去世且未留遗嘱。拉里在深圳某银行存有250余万元人民币,在苏黎世银行存有10万欧元,且在深圳与巴黎各有一套房产。现其继承人因遗产分割纠纷诉至深圳某法院。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250余万元人民币存款应适用拉里死亡地法律B.10万欧元存款应适用瑞士法C.深圳的房产应适用中国法D.巴黎的房产应适用拉里最后经常居所地法律
张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某上市公司任总经理,2012年6月任期届满。对于张某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其股份B、张某任职期间可以转让其股份C、张某离职后可以转让其股份D、张某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股份
张某居住在深圳,2008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2010年6月回深圳,转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周五晚上回深圳与家人团聚。2012年1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2013年6月回深圳,现居该地。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考虑该法生效日期的因素)和司法解释,关于张某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2010年5月,在马来西亚B、2011年12月,在香港C、2013年4月,在北京D、2008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
2009年4月居住在珠海的李某被珠海某公司劳务派遣到沙特工作,2011年6月回珠海,转而受雇 于澳门某公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澳门上班,周末回珠海与家人团聚。2013年1月,李某离职到广州治病,2014年2月回珠海,现居该地。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司法解释,关于李某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2012年12月,在澳门B. 2009年4月至今,一直在珠海C. 2011年5月,在沙特D. 2014年1月,在广州
以下关于国内(对香港)联运费用计算表述正确的是()A、国内段铁路运费、深圳过轨租车费、深圳外运办事处劳务费和港段运杂费均以美元支付B、国内段铁路运费、深圳过轨租车费、深圳外运办事处劳务费和港段运杂费均以港币支付C、国内段铁路运费、深圳过轨租车费、深圳外运办事处劳务费和港段运杂费均以人民币支付D、国内段铁路运费、深圳过轨租车费、深圳外运办事处劳务费以人民币支付,港段运杂费以港币支付
我国某公司与美国客户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出口一批货物,在广州口岸报关,经深圳口岸出境,合同指定运往香港。《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启运地”和“输往国家(地区)”应分别填写()A、深圳/美国B、广州/美国C、深圳/香港D、广州/香港
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时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原结算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实行逐级转诊,也可转诊到市内同级有专科特长的医疗机构,每级转出医院都应向接受转诊的医院出具转诊证明。例如,福田区人民医院在网上医保标准化信息系统给张某作定向转诊后,转入到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便可以给张某实施刷卡记账。以下表达正确的是()。A、福田区人民医院在网上医保标准化信息系统作定向转诊时,应准确输入深圳市人民医院的社保代码(H0150)B、张某在深圳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参加当月该医院按协议住院人均费用标准结算C、张某此次发生的费用,超过福田区人民医院协议住院人均费用标准的部分,加上福田区人民医院协议住院人均费用标准,纳入福田区人民医院农民工医疗保险年终总算,但不重复支付费用D、张某因病情较重,需再次转诊到广州某家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只要带上深圳市人民医院的转诊证明,便可实行刷卡记账E、因张某有亲人在香港,可以到香港的三级医院治疗,然后回市社保局报销相关费用
《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2015》香港发布会于5月18日在港岛中环举行。2014年综合经济竞争力指数排名前四位的城市分别为()。A、香港、上海、深圳和台北B、深圳、香港、上海和台北C、上海、香港、台北和深圳D、台北、香港、上海和深圳
乙劳务派遣公司应甲公司要求,将张某派遣到甲公司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劳务派遣用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乙公司应向张某按月支付劳动报酬B、甲公司可以将张某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C、乙公司可以向张某收取劳务中介费D、甲公司与张某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单选题2015年5月8日《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2015》发布会在香港港岛中环举行。2014年综合经济竞争力指数排名前四位的城市分别为()。A香港、深圳、上海、台北B深圳、香港、上海、台北C深圳、香港、上海、北京D上海、深圳、香港、台北
单选题《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2015》香港发布会于5月18日在港岛中环举行。2014年综合经济竞争力指数排名前四位的城市分别为()。A香港、上海、深圳和台北B深圳、香港、上海和台北C上海、香港、台北和深圳D台北、香港、上海和深圳
单选题张某居住在深圳,2008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2010年6月回深圳,转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周五晚上回深圳与家人团聚。2012年1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2013年6月回深圳,现居该地。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考虑该法生效日期的因素)和司法解释,关于张某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A2010年5月,在马来西亚B2011年12月,在香港C2013年4月,在北京D2008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
单选题我国某公司与美国客户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出口一批货物,在广州口岸报关,经深圳口岸出境,合同指定运往香港。《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启运地”和“输往国家(地区)”应分别填写()A深圳/美国B广州/美国C深圳/香港D广州/香港
单选题王先生为香港居民,但从2019年开始工作地位于深圳,每周一早上来深圳上班,每周五晚上回香港,则关于2019年度王先生的个人所得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先生2019年在深圳作为居民个人缴纳个税 B王先生2019年在香港作为非居民个人缴纳个税C王先生2019年度需以来源于境内所得部分计算个人所得税D王先生2019年度取得的来自境外的所得需在深圳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选题李先生为香港居民,在深圳工作,每周一早上来深圳上班,周五晚上回香港,周末均在香港,2019年在深圳和香港均取得收入(由当地支付),按全年52周计算,在境内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A对来源于深圳和香港的所有收入在境内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B对来源于深圳和香港的所有收入在境内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C来源于深圳的收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来源于香港的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 D来源于香港的收入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来源于深圳的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
单选题珠海某公司委托深圳某公司进口一批设备,拟从广州口岸入境,最终运至东莞某加工厂。该批设备申请检验的地点是()。A广州B深圳C珠海D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