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还可以设置保管员工作室、验收收货办公室、退货办公室吗?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还可以设置保管员工作室、验收收货办公室、退货办公室吗?


相关考题:

某产品只是包装规格发生了改变,按老版GSP要求,是要重新做首营审核的,请问按新版GSP要求也是这样吗?

新版GSP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请问此条文应如何理解?另外,由于目前企业均想尽可能节省人力成本,人员配备都不是太充分。请问按新版GSP要求,到底哪些岗位能兼职,哪些岗位不能兼职?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药品批发企业仓库温湿度控制范围是多少?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企业对其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的委托地域应如何表述,必须委托到具体的单位吗?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养护应归于质管部门还是仓储部门?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近效期产品可不可以直接销毁,如何操作?

按新版GSP要求,验收员与收货员可以都归属仓储管部门吗?

按新版GSP要求,质量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企业法人?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澄明度检测仪等养护设备可以不要了吗?

请问新版GSP还要求做空调使用的手工记录吗,内容包括哪些?

请问企业应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新版GSP改造,目前有统一的要求吗?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重点品种养护也可以在系统中生成相应表格并完成养护吗?

按新版GSP要求,易串味和危险品库都不需要单独设置了吗?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仓库必须设待处理区吗,如果不设,那么待处理的药品可以放在待验区等待处理吗?

如果现在申请新版GSP认证,检查人员按新版GSP要求检查,请问需要检查多久以前的资料呢,另外,检查时6月1日过后的资料和以前的资料,要分别按新版和老版分别要求吗?

新版GSP要求企业运输药品应有运输记录,请问这个记录内容有什么要求?

按新版GSP要求,是否还需要设置“验收养护室”?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的仓库是否需要自动温湿度检测设备?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需要分库存放?

按新版GSP要求,在组织机构设置中,还需设计量管理员井制定其相关职责吗?

按新版GSP要求,近效期药品应如何管理?

新版GSP要求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请问要有哪些安全防护措施。光用探头可以吗?

请问按新版GSP规定,企业有中药材经营范围,则其验收员的资格有哪些要求?

按新版GSP计算机管理附录的相关要求,在系统中设置各经营流程的质量控制功能,与采购、销售以及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等系统功能形成内嵌式结构。如何理解“内嵌式结构”?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企业员工现在还是否必须参加药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凭此上岗证上岗呢?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从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下设的经营企业购进的首营品种,在资料收集时有何区别?

按老版GSP要求,常温储存的药品放在阴凉库是允许的,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这种情况还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