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为7.8.9的三块宗地合并后,新宗地号为()A:7B:7—1C:9D:9—1

编号为7.8.9的三块宗地合并后,新宗地号为()

A:7
B:7—1
C:9
D:9—1

参考解析

解析:变更地籍调查时,无论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地号一律不得再用。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的支号顺序编列,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的最小宗地号加支号表示。

相关考题:

地籍编号的变更的相关内容,叙述不正确的有()。A、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宗地,除行政区划变化引起宗地档案的变更外,所有地籍号不变更B、当行政界线区划变化引起宗地地籍号变更后,应利用变更后的街道、街坊编号取代原街道、街坊编号C、界址发生变化的宗地,无论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宗地号一律不得再用D、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加支号顺序排列,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的最大宗地号加支号表示

14-2号宗地与6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A);如14-2号宗地与21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A、14—3B、15—1C、6—1D、7E、21—1

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如果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宗地,则编号为(  )。A.18-2B.18-4,18-5 C.18-1D.18-3

编号为2、3、4和5号的宗地的一部分合并成一宗时,合并后的宗地编号为(  )。A.2-1B.3-1C.4-1D.5

新增宗地工程竣工后,可利用(  )编绘宗地图和地籍图。A.原宗地草图B.工程竣工图C.勘测定界图D.建筑施工规划图E.土地利用规划图

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如果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宗地,则编号为(  )。A.18-2B.18-4,18-5C.18-1D.18-3

下列关于宗地图及施测的说法正确的是()A:宗地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记录B:宗地图是以宗地为单位编绘的地籍图C:宗地图图幅通常都是16开的D:宗地图图幅一般是固定的,比例尺一般也是固定的E:宗地图的内容也应突出地籍要素

(2015 年) 地籍图上某宗地编号为 GB00005/071, 其中分母“071” 表示() 。A. 宗地号 B. 地籍区号 C. 地籍子区号 D. 地类编号

(2012 年) 某宗地内共有登记房屋 36 幢, 若幢号为 35、 36 的两幢房屋进行房产合并,则合并后的房产幢号为() 。A. 35 B. 36 C. 37 D. 35-1

编号为6的宗地分割为6-1、6-2两块宗地,其中,6-2号宗地再次分割为三宗地,则其中编号数字最小的宗地编号为()。A:6-2-1B:6-3-1C:6-2D:6-3

某宗地内共有登记房屋36幢,若幢号为35、36的两幢房屋进行房产合并,则合并后的房产幢号为()A:35B:36C:37D:35-1

地籍图上某宗地编号为垡碧署堕,其中分母“071”表示( )。 A.宗地号 B.地籍区号 C.地籍子区号 D.地类编号

某宗地内共有登记房屋36幢.若栋号为35.36的两幢房屋进行房产合并.则合并后的房产幢号为( )。 A.35B.36C.37D.35-1

20—3宗地与30宗地合并,则编号为()。

16—1号宗地与15号宗地及32号宗地合并,则合并后的宗地号为()。A、16—2B、16—1—1C、15—1D、32—1

新增宗地工程竣工后,可利用()编绘宗地图和地籍图。A、原宗地草图B、工程竣工图C、勘测定界图D、建筑施工规划图E、土地利用规划图

下列有关地籍编号的变更说法,不正确的是()。A、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宗地,除行政区划变化引起宗地档案的变更外,所有地籍号不变更B、若新增宗地属新增街道、街坊,其宗地号须在原街道、街坊内宗地最大宗地号后续编C、界址发生变化的宗地,无论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宗地号一律不得再用D、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的最小宗地号加支号表示

宗地地籍号为0906-07-121/203的土地利用类型为()。A、城市B、建制镇C、村庄D、采矿用地

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如果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宗地,则编号为()。A、18-2B、18-4,18-5C、18-1D、18-3

编号为2、3、4和5号的宗地的一部分合并成一宗时,合并后的宗地编号为()。A、2-1B、3-1C、4-1D、5

有关宗地面积变更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有()。A、变更前后均为解析法量算的宗地面积,原界址点坐标满足精度要求,利用原界址点坐标计算宗地面积B、属原面积计算有误的,在确认重新量算的面积值正确后,须以新面积值取代原面积值C、变更前采用图解法量算面积,变更后采用解析法量算面积的,应利用图解法量算的宗地面积取代原宗地面积D、变更前后均采用图解法量算的宗地面积,对宗地形状未变或宗地合并的,如两次面积量算差值满足规定限差要求,仍以原面积数据为准E、对宗地分割的宗地面积变更,如变更后宗地面积之和与原宗地面积的差值满足规定限差要求,将差值按分割宗地面积比例配赋到变更后的宗地面积

宗地图是以()为单位编绘的地籍图。A、地图标准分幅B、宗地C、村D、街坊

6号宗地与4-2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4-3,如果14-2号宗地与21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A、14-2-1B、21-1C、14-3D、14-21

单选题16—1号宗地与15号宗地及32号宗地合并,则合并后的宗地号为()。A16—2B16—1—1C15—1D32—1

单选题编号为7、8、9的三块宗地合并后,新宗地号为()。A7B7-1C9D9-1

填空题20—3宗地与30宗地合并,则编号为()。

多选题新增宗地工程竣工后,可利用()编绘宗地图和地籍图。A原宗地草图B工程竣工图C勘测定界图D建筑施工规划图E土地利用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