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图上某宗地编号为垡碧署堕,其中分母“071”表示( )。 A.宗地号 B.地籍区号 C.地籍子区号 D.地类编号

地籍图上某宗地编号为垡碧署堕,其中分母“071”表示( )。

A.宗地号
B.地籍区号
C.地籍子区号
D.地类编号

参考解析

解析:地籍图上宗地编号的表示方法。地籍图上,对于土地使用权宗地,宗地号及其地类代码用分式的形式标注在宗地内,分子注宗地号,分母注地类代码,地籍图上注记地类的二级分类,按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规定的土地利用类别码注记地类。

相关考题:

(  )是检核地籍图中各宗地的几何关系、保证地籍图质量的重要图件。A.属地草图B.宗地初始图C.宗地草图D.属地初始图

新增宗地工程竣工后,可利用(  )编绘宗地图和地籍图。A.原宗地草图B.工程竣工图C.勘测定界图D.建筑施工规划图E.土地利用规划图

界址未发生变化,宗地不需到实地进行变更调查时,不需重新绘制(  )。A.地籍图B.宗地图C.变更地籍图D.宗地草图

宗地图是以(  )为单位编绘的地籍图。A.地图标准分幅B.宗地C.村D.街坊

在地籍图上地籍号以分式表示,其中分子表示(  )。A.地类号B.面积C.宗地号D.界址点号

( )可以分为基本地籍图和宗地图。A:地籍图B:宗地图C:房产图D:房地产图

不动产产权证书的附图是房产分户图,房产分户图是以地籍图、宗地图等为基础编绘。

(2015 年) 地籍图上某宗地编号为 GB00005/071, 其中分母“071” 表示() 。A. 宗地号 B. 地籍区号 C. 地籍子区号 D. 地类编号

编号为6的宗地分割为6-1、6-2两块宗地,其中,6-2号宗地再次分割为三宗地,则其中编号数字最小的宗地编号为()。A:6-2-1B:6-3-1C:6-2D:6-3

地籍图上某宗地编号为 GB00005/071,其中分母“071”表示( )。A.宗地号 B.地籍区号C.地籍子区号 D.地类编号

按地籍图的基本用途,地籍图可划分为分幅地籍图和宗地图二类。

()是描述一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与相邻宗地关系等要素的地籍图,是土地证书和宗地档案的附图。A、宗地图B、地籍图C、房产分户图D、地形图

新增宗地工程竣工后,可利用()编绘宗地图和地籍图。A、原宗地草图B、工程竣工图C、勘测定界图D、建筑施工规划图E、土地利用规划图

在地籍图上地籍号以分式表示,其中分子表示()。A、地类号B、面积C、宗地号D、界址点号

()是检核地籍图中各宗地的几何关系、保证地籍图质量的重要图件。A、属地草图B、宗地初始图C、宗地草图D、属地初始图

在土地勘测定界图上,地类号和面积的标注方式为()。A、以分式的形式标注,且分母表示地类编号,分子表示该宗地或地块的面积B、以分式的形式标注,且分母表示该宗地或地块的面积,分子表示地类编号C、地类编号标注在宗地界址线上,面积标注在图块中心位置D、面积标注在宗地界址线上,地类编号标注在图块中心位置

勘测定界图是利用放样后复测的界址点坐标及调查成果,在()上编绘或直接测绘的区域性专用图。A、地籍图或地形图B、宗地图C、宗地草图D、编绘底图

宗地图是以()为单位编绘的地籍图。A、地图标准分幅B、宗地C、村D、街坊

界址未发生变化,宗地不需到实地进行变更调查时,不需重新绘制()。A、地籍图B、宗地图C、变更地籍图D、宗地草图

在地籍图上地籍号以分式表示,其中分母表示()。A、地类号B、宗地号C、面积D、界址点号

单选题宗地图是以()为单位编绘的地籍图。A地图标准分幅B宗地C村D街坊

单选题()是检核地籍图中各宗地的几何关系、保证地籍图质量的重要图件。A属地草图B宗地初始图C宗地草图D属地初始图

单选题在地籍图上地籍号以分式表示,其中分子表示()。A地类号B面积C宗地号D界址点号

单选题界址未发生变化,宗地不需到实地进行变更调查时,不需重新绘制()。A地籍图B宗地图C变更地籍图D宗地草图

单选题在地籍图上地籍号以分式表示,其中分母表示()。A地类号B宗地号C面积D界址点号

单选题勘测定界图是利用放样后复测的界址点坐标及调查成果,在()上编绘或直接测绘的区域性专用图。A地籍图或地形图B宗地图C宗地草图D编绘底图

多选题新增宗地工程竣工后,可利用()编绘宗地图和地籍图。A原宗地草图B工程竣工图C勘测定界图D建筑施工规划图E土地利用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