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如果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宗地,则编号为(  )。A.18-2B.18-4,18-5 C.18-1D.18-3

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如果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宗地,则编号为(  )。

A.18-2
B.18-4,18-5
C.18-1
D.18-3

参考解析

解析:分割后的各宗地,以原编号加支号顺序排列。如: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块宗地,则编号为18-4,18-5。

相关考题:

14-2号宗地与6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A);如14-2号宗地与21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A、14—3B、15—1C、6—1D、7E、21—1

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分割后编号错误的是(  )。A.18-1-2-3B.18-1C..18-2C.18-3

20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分割后的编号可能是(  )。A.20-1B.20-3C.23 D.21E.22

6号宗地与4-2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4-3,如果14-2号宗地与21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  )。A.14-2-1 B.21-1C.14-3D.14-21

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如果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宗地,则编号为(  )。A.18-2B.18-4,18-5C.18-1D.18-3

宗地图不包括的内容是(  )。A.分幅图、分丘图、坐落B.宗地号、地类号、宗地面积C.界址点、界址边长D.邻宗地号、邻宗地界址示意线

宗地图不包括的内容是(  )。A、分幅图、分丘图、坐落B、宗地号、地类号、宗地面积C、界址点、界址边长D、邻宗地号、邻宗地界址示意线

宗地图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A、宗地号、地类号、宗地面积B、土地等级C、界址点、界址点号、界址边长D、行政境界E、邻宗地号、邻宗地界址示意线

宗地图是土地证书和宗地档案的附图,主要内容包括 ( )A.本宗地号B.地类号、宗地面积C.界址点及界址点号、界址边长D.邻宗地号及邻宗地界址示意线等E.本宗地的控制点坐标集

编号为6的宗地分割为6-1、6-2两块宗地,其中,6-2号宗地再次分割为三宗地,则其中编号数字最小的宗地编号为()。A:6-2-1B:6-3-1C:6-2D:6-3

宗地图是土地证书和宗地档案的附图,主要内容包括()A:本宗地号B:地类号、宗地面积C:界址点及界址点号、界址边长D:邻宗地号及邻宗地界址示意线等E:本宗地的控制点坐标集

20—3宗地与30宗地合并,则编号为()。

宗地图注记内容包括()。A、本宗地号B、临宗地号C、宗地面积D、界址边长E、土地使用者

宗地分割时,宗地编号的变更原则之一是()。A、旧宗地号将作为历史,不复再用B、分割后面积较大的宗地采用旧宗地号,其他宗地重新编号C、分割后面积较小的宗地采用旧宗地号,其他宗地重新编号D、分割后任意一个宗地都可以采用旧宗地号。

16—1号宗地与15号宗地及32号宗地合并,则合并后的宗地号为()。A、16—2B、16—1—1C、15—1D、32—1

宗地图宗地图的内容不包括()。A、图幅号、地籍号、坐落B、邻宗地号及邻宗地界址示意线C、宗地内构筑物的朝向D、单位名称、宗地号、地类号、宗地面积

下列有关地籍编号的变更说法,不正确的是()。A、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宗地,除行政区划变化引起宗地档案的变更外,所有地籍号不变更B、若新增宗地属新增街道、街坊,其宗地号须在原街道、街坊内宗地最大宗地号后续编C、界址发生变化的宗地,无论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宗地号一律不得再用D、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的最小宗地号加支号表示

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如果18-2号宗地再分割成2宗地,则编号为()。A、18-2B、18-4,18-5C、18-1D、18-3

20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分割后的编号可能是()。A、20-1B、20-3C、23D、21E、22

6号宗地与4-2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4-3,如果14-2号宗地与21号宗地合并,则编号为()。A、14-2-1B、21-1C、14-3D、14-21

18号宗地分割成三块宗地,分割后编号错误的是()。A、18-1-2-3B、18-1C、18-2D、18-3

下列有关地籍编号的变更说法,不正确的是()。A、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宗地,除行政区划变化引起宗地档案的变更外,所有地籍号不变更B、若新增宗地属新增街道、街坊,其宗地号须在原街道、街坊内宗地最大宗地号后续编C、界址发生变化的宗地,无论宗地分割或合并,原宗地粤一律不得再用D、数宗地合并后的宗地号,以原宗地号中的最小宗地号加支号表示

多选题宗地图注记内容包括()。A本宗地号B临宗地号C宗地面积D界址边长E土地使用者

单选题宗地图宗地图的内容不包括()。A图幅号、地籍号、坐落B邻宗地号及邻宗地界址示意线C宗地内构筑物的朝向D单位名称、宗地号、地类号、宗地面积

单选题宗地分割时,宗地编号的变更原则之一是()。A旧宗地号将作为历史,不复再用B分割后面积较大的宗地采用旧宗地号,其他宗地重新编号C分割后面积较小的宗地采用旧宗地号,其他宗地重新编号D分割后任意一个宗地都可以采用旧宗地号。

单选题16—1号宗地与15号宗地及32号宗地合并,则合并后的宗地号为()。A16—2B16—1—1C15—1D32—1

填空题20—3宗地与30宗地合并,则编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