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诉汪某借款纠纷案,叶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内容为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并收到该3万元的借条复印件,上有“本借条原件由汪某保管,借条复印件与借条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字样,并有汪某的署名。法院据此要求汪某提供借条原件,汪某以证明责任在原告为由拒不提供,后又称找不到借条原件。证人刘某作证称,他是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中间人,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事实确实存在;另外,汪某还告诉刘某,他在叶某起诉之后把借条原件烧毁,汪某在法院质证中也予以承认。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A.法院可根据叶某提交的借条复印件,结合刘某的证言对案涉借款事实进行审查判断B.叶某提交给法院的借条复印件是案涉借款事实的传来证据C.法院可认定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的事实D.法院可对汪某进行罚款、拘留
叶某诉汪某借款纠纷案,叶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内容为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并收到该3万元的借条复印件,上有“本借条原件由汪某保管,借条复印件与借条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字样,并有汪某的署名。法院据此要求汪某提供借条原件,汪某以证明责任在原告为由拒不提供,后又称找不到借条原件。证人刘某作证称,他是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中间人,汪某向叶某借款的事实确实存在;另外,汪某还告诉刘某,他在叶某起诉之后把借条原件烧毁,汪某在法院质证中也予以承认。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
A.法院可根据叶某提交的借条复印件,结合刘某的证言对案涉借款事实进行审查判断
B.叶某提交给法院的借条复印件是案涉借款事实的传来证据
C.法院可认定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的事实
D.法院可对汪某进行罚款、拘留
B.叶某提交给法院的借条复印件是案涉借款事实的传来证据
C.法院可认定汪某向叶某借款3万元的事实
D.法院可对汪某进行罚款、拘留
参考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证据持有推定规则。《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所以,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借条复印件属于传来证据。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民诉解释》第112条规定:“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第113条规定:“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所以,CD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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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委主任汪某的女婿与他人合资注册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其女婿担任该公司总经理。有人举报后,纪委要求汪某对其女婿违规从业的行为予以纠正,汪某以各种理由拒不纠正,组织部门准备调整汪某的工作岗位,汪某又不服从组织的工作调整。汪某应该受到______处分。A.严重警告B.撤销党内职务C.留党察看D.开除党籍
邱某向同事汪某声称自己可以买到原装进口音响,汪某遂交给邱某1万元由邱某为自己购买进口音响一套。邱某拿到钱后将其挥霍一空,汪某多次追要无果,非常生气。一日,汪某专程找到邱某的母亲孙某说:“你儿子骗了我1万元钱,他再不还钱我就到公安局报案让他坐牢。”孙某肯求汪某不要报案,汪某提出:“除非你替你儿子还钱。”孙某只得同意,但提出现在没有钱。汪某要求孙某打一个欠条,孙某便写了一个欠汪某1万元保证在1个月内还钱的欠条。孙某同意替邱某还钱的行为属于:A.有效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因受胁迫而为的无效民事行为D.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
汪某和范某是邻居,某天,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范某怒而挥刀砍向汪某,致汪某死亡。事后,范某与汪某的妻子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成“私了”。后汪某父母得知儿子身亡,坚决不同意私了,遂向当地公安部门告发。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判处范某无期徒刑,同时判决范某向汪某的家属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该案件形成多种法律关系B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C该案件中,范某与检察院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D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不形成实体法律关系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胡某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时某欠下了他10000元未还,被告时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胡某署名的收条,称其所借的10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A.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B.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C.原告提供的借条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D.原告提供的借条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李某诉陈某借款6万元纠纷一案,李某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供陈某亲笔写的借条,在诉讼进行中,陈某提出自己已经清偿借款,并提供了李某亲笔写的收条。下列关于证据分类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借条与收条均是本证B.借条是本证,收条是反证C.借条与收条均是直接证据D.借条是直接证据,收条是间接证据
叶某向朋友赵宗祥借款1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但是叶某趁赵宗祥不注意的时候将“赵宗祥”写成了“赵宗样”。结果到还款期时,叶某以借条名字不是赵宗祥为由不愿归还。以上关于借条写作的“陷阱”,请选择正确的选项填入相应的括号内。() A.是己借款,非己写条B.以“收”代“借”C.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C.利用歧义
周某向丁某借款20000元,丁某执笔写借条,周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丁某持周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周某欲辩无言。原来丁某先在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后在“2”前加了个“1”。以上关于借条写作的“陷阱”,请选择正确的选项填入相应的括号内。() A.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B.以“收”代“借”C.自书借条D.利用歧义
李某向陈某借款20000元。在准备写借条的时候,李某借故找纸和笔离开了现场,不久返回将一张借条交给陈某,陈某看数额无误,便将20000元交给李。之后李某赖账,理由是借条不是自己所写,原来李某是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以上关于借条写作的“陷阱”,请选择正确的选项填入相应的括号内。() A.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B.是己借款,非己写条C.自书借条D.以“收”代“借”
甲某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乙归还所借8万元,并提供乙某亲笔写的借款8万元的借条。在本案诉讼中,乙某主张实际上未借甲某8万元,并提供甲某亲笔写的“乙某未借甲某8万元,原8万元借条作废”的字条。关于借条与字条的说法,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借条是本证,字条是反证B.借条是直接证据,字条是间接证据C.借条是本证,字条也是本证D.借条是直接证据,字条也是直接证据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李某提交一张有被告刘某签名的借条,称刘某欠其1万元未还。被告刘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李某署名的收条,称所借1万元己还,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写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原告提供的借条( )。A.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B.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C.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D.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汪某因病住院治疗,出院后对治疗效果非常不满,多次到医院闹事,后被当地派出所制止并教育。汪某感觉自己不便出面,就找到专业“医闹”李某,由其代替自己到医院索赔。在此过程中,李某将医院多位医生打伤。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汪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C、汪某和李某承担按份赔偿责任D、汪某和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于某与郑某发生借款纠纷诉至法院,双方对借款数额发生争议,于某委托汪某为一般代理人,庭审过程中,债权人郑某主张借款数额为 10万元,而债务人于某主张借款数额为8万元,郑某主张于某出示的借条签名为伪造,汪某表示承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如果于某未作否认表示,可以视为于某对该事实的自认 B.经郑某同意,于某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自认 C.对于汪某的承认,如果于某未作否认表示,则郑某对该事实免除举证责任 D.如果于某能够证明该自认是受郑某胁迫或在重大误解情况下做出且与事实不符,则郑某仍应对该借条为伪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某电影厂以纪实手法拍摄影片,拍摄街头实景时将报刊摊主汪某摄人镜头,并有3秒钟形象定格。影片公映后,汪某因此屡遭他人调侃,心生不悦。电影厂的行为( )。A.不构成侵权B.侵犯了汪某的肖像权C.侵犯了汪某的名誉权D.侵犯了汪某的隐私权
汪某、韩某约定:汪某将100吨汽油卖给韩某,合同签订后3天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后韩某应向汪某支付10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韩某未交付定金,汪某按期向韩某交付了货物,韩某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汪某可请求韩某支付定金B.韩某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C.汪某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D.汪某无权请求韩某支付价款
甲公司于2014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4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不得主张撤销B、汪某目前尚未缴纳的出资额应为150万元C、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D、汪某就其未履行的出资义务,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汪某驾车不小心撞伤了刘某,在路人督促下,汪某答应把刘某送往医院救治,但去医院的途中,汪某把伤者扔在偏僻的地段驾车逃离,伤者因失血过多死亡。关于汪某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汪某不小心撞伤刘某,导致刘某死亡,构成过失犯罪。B、汪某明知丢弃伤者不理可能会导致刘某死亡,但他置之不理,放任危害结果发生,构成间接故意犯罪。C、刘某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D、刘某明知他丢弃伤者可能导致伤者死亡,仍故意把伤者丢弃在偏僻地段,刘某构成直接故意犯罪。
汪某在一家企业工作,如果他希望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下面各项表述中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A、汪某应当提前3日通知企业解除合同B、汪某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解除合同C、汪某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合同D、汪某在试用期内不得解除合同
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局以汪某摆摊卖“麻辣烫”影响市容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汪某打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扣押汪某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B、李某殴打汪某的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C、因汪某被打伤,所以扣押汪某物品的行为也违法D、汪某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E、汪某被打伤的损失,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单选题汪某驾车不小心撞伤了刘某,在路人督促下,汪某答应把刘某送往医院救治,但去医院的途中,汪某把伤者扔在偏僻的地段驾车逃离,伤者因失血过多死亡。关于汪某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汪某不小心撞伤刘某,导致刘某死亡,构成过失犯罪。B汪某明知丢弃伤者不理可能会导致刘某死亡,但他置之不理,放任危害结果发生,构成间接故意犯罪。C刘某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D刘某明知他丢弃伤者可能导致伤者死亡,仍故意把伤者丢弃在偏僻地段,刘某构成直接故意犯罪。
多选题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局以汪某摆摊卖“麻辣烫”影响市容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汪某打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扣押汪某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B李某殴打汪某的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C因汪某被打伤,所以扣押汪某物品的行为也违法D汪某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E汪某被打伤的损失,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多选题王某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计20万元。后刘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开销费用。经过协商,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刘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遂判决刘某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B出具借条是导致王某与刘某产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之一C因王某起诉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D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发生为根据作出的
单选题汪某在一家企业工作,如果他希望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下面各项表述中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A汪某应当提前3日通知企业解除合同B汪某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解除合同C汪某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合同D汪某在试用期内不得解除合同
单选题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李某提交一张有被告刘某签名的借条,称刘某欠其1万元未还。被告刘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李某署名的收条,称所借1万元已还,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写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原告提供的借条( )。[2005年真题]A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B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C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D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单选题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钱某签名、内容为钱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的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签名、内容为王某收到钱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说明借条因王某过失已丢失的收条。经法院质证,双方当事人确定借条和收条所说的5万元是相对应的款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7年真题]A王某承担钱某向其借款事实的证明责任B钱某自认了向王某借款的事实C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借款事实的反证D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还款事实的本证
多选题王某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计20万元。后刘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开销费用。经过协商,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刘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遂判决刘某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A“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B出具借条是导致王某与刘某产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之一C因王某起诉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D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发生为根据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