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起诉李四归还借款1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李四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遂根据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判决李四归还借款10万元以及利息5000元。如何评价法院的判决?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辩论原则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处分原则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平等原则
张三起诉李四归还借款1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李四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遂根据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判决李四归还借款10万元以及利息5000元。如何评价法院的判决?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辩论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处分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平等原则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辩论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处分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平等原则
参考解析
解析:法院的判决不能超过原告的诉讼请求,否则将违反处分原则。很显然,本案中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归还本金10万元,法院判决归还本金的同时判决归还利息,该判决超出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违反了处分原则。因为主张本金与利息是原告的权利,根据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既然原告没有主张利息,说明原告对这一实体权利进行了处分,法院超出该主张对利息进行判决,显然不当干预了原告的处分权,违反处分原则。本案与平等原则和辩论原则无涉。
相关考题:
2003年张三向李四借款2500元,借据中有“借款一年,明年十月十五日前还款”字样,落款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后两人就还款期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2003年10月15日,因此认定还款期为2004年10月15日。法院在此运用的合同解释规则有( )A.目的解释B.文义解释C.整体解释D.习惯解释E.历史解释
张三和李四是同事,某天,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张三-怒之下,挥刀砍向李四,+致李四重伤.事后,张三和李四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成“私了”,由张三赔偿李四10万元,李四不向公安部门报告.后因群众举报,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判处张三有期徒刑10年,同时判决张三向李四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因为“私了”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受法律保护,此案中张三和李四之间没有形成法律关系B.引起张三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C.该案件中,张三和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隶属性法律关系D.法院判决张三向李四承担民事责任所形成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律关系中张三的义务是绝对义务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三归还所欠李四的50万元。张三不履行该判决,李四于是申请法院执行,张三仍不能清偿。经查,张三对王五享有30万元的到期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三和李四均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张三对王五的债权B.法院向王五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方式C.王五如果对履行通知有异议,可以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D.如果王五也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王五对钱六享有20万元的到期债权,则法院可以就王五对钱六的债权强制执行
张三将自有平房一间出租与李四,约定租金为每月200元,半年一付。到2003年3月,李四已拖欠1年租金,共计2400元。经多次催促,李四仍然拒不支付。张三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四归还所欠租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利息。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A.房屋租赁关系B.归还拖欠租金C.出租的房屋D.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并归还拖欠租金,支付利息
张三和李四是朋友,李四两年前曾经向张三借过5万元钱,久未归还。于是张三到法院起诉李四,要求归还借款。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小王独任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张三认为小王对案子有倾向性,并认为案件虽小但却复杂,要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要求小王回避。小王发现案情确有复杂之处,原告提供的证据借条因保管不善,字迹模糊不清,借款数额难以辨认,而被告又不承认借过这笔钱,也不承认自己在借条上的签名,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另外,被告又提起了反诉。问题:张三是否有权提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要求?张三要求回避的理由是否成立?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应当如何进行?
张三欠李四10万元,王五欠张三7万元。张三对王五的债权已到期,张三多次电话催促还钱。现李四的债权也已到期,张三以其自有财产已经不可能履行对李四的债务了。下列说法正确( )。A.李四应以张三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B.李四应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C.李四不能行使代位权,因为张三多次电话催促王五还钱,不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情况D.如法院判决王五还钱,则王五应当将7万元还给张三,由张三向李四还钱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忠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张三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李四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张三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现代”车质押给李四,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李四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张三处。一年后,张三因亏损无力还债,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共用题干 王某向张某借款,但是逾期没有归还。张某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应于2012年10月6日之前归还欠款。但是王某直到2013年4月都没有归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王某应向张某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B:王某应向张某支付迟延履行金C:王某应三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D:王某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应当自2012年10月7日起计算
原告张三根据借款合同起诉被告李四要求归还借款10000元,被告李四提出如下主张构成反诉的是A.李四主张该笔借款已经归还B.李四主张该借款合同无效C.李四主张半年前卖给张三一块玉石,要求用玉石货款折抵借款D.李四主张该笔借款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提出时效抗辩
张三诉李四借款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当事人未上诉,判决生效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三、李四分别向南山区法院或深圳中院申请再审,且无法协商一致的,由南山区法院受理B.法院对本案裁定再审后,张三认为再审判决仍然有错误的,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C.法院受理张三的再审申请后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D.张三可以在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同时,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家住某市A区的张三驾车在B区将家住C区的李四撞伤,致李四腿骨骨折,花去医疗费5万元。李四起诉张三,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一审法院支持李四的诉讼请求,判决张三赔偿李四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三年后,李四感觉腿骨疼得厉害,遂到医院检查发现,系因当年张三那场事故碰撞导致骨头坏死所致,如换骨需要医疗费50万元,李四欲起诉张三,但张三已下落不明。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李四应向C区人民法院起诉B.针对李四的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受理C.诉讼时效已过,法院不应受理D.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不应当受理李四的起诉
共用题干 张三为骗取李四的钱财,临摹李四的笔迹伪造了一份署名李四、内容为“今借张三人民币捌万元”的假借条,并盗用李四的私章加盖,并向某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还在诉讼过程中指使同事王五作伪证证明李四曾向张三借款。一审法院判决李四限期归还张三借款,二审法院经再次笔迹鉴定判决张三败诉,遂案发。则张三的行为构成:A:诈骗罪B:伪证罪C:伪造有价票证罪D:妨害作证罪
因张三不偿还一年前的十万元现金借款(利率5%),李四将其诉至法院,但李四丢失了借条原件,面临败诉的风险,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张三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下列法院内涵最能体现这一调解精神的是:A无救济,即无权利B法者,定纷止争也C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D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张三与李四是好朋友。一日,李四找到张三借款1万元。由于两人关系很好就没有写欠条。借款时,邻居王五在场。后李四生意赔本无法偿还借款。张三找李四还钱,李四却说已还5000元,还剩下5000元。张三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万元。诉讼中,李四承认借过张三1万元,但坚持说已还5000元,现只欠5000元。 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举证责任应如何承担?为什么?
李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半年,但未提及是否支付利息。半年后,因李某未如期归还,王某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还本付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付借款利息的主张中,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A、王某要求李某依当地习惯按年利率15%支付借款使用期间的利息B、王某要求李某依当地习惯按年利率20%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C、王某要求李某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借款使用期间的利息D、王某要求李某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问答题张三与李四是好朋友。一日,李四找到张三借款1万元。由于两人关系很好就没有写欠条。借款时,邻居王五在场。后李四生意赔本无法偿还借款。张三找李四还钱,李四却说已还5000元,还剩下5000元。张三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万元。诉讼中,李四承认借过张三1万元,但坚持说已还5000元,现只欠5000元。 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举证责任应如何承担?为什么?
单选题梁某陷入经商困境时,李某借给梁某60万元以助其渡过难关。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但未约定借款利息。借款期满后梁某并未将60万元还给李某。李认为除了应归还本金外还应偿还借款期间和逾期的利息,而梁则不以为然。李就此事向法院起诉。对此,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A法院对偿还借款期限内利息的主张不予支持B法院对偿还借款期限内利息的主张予以支持C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D法院对偿还逾期利息的主张予以支持
单选题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单选题李某向王某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但未约定借期内是否支付利息。1年后,李某未如期归还借款,王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还本付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的下列主张中,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A要求李某按年利率6%支付借期内的利息B要求李某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借期内的利息C要求李某按年利率24%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D要求李某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问答题案例:张三因购置房屋贷款需要向李四借款5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6个月内免利息,愈期需要支付银行同期利息,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还款期来临之际,李四得知张三已筹集好款项可归还自己欠款的信息后,切断所有通讯方式,意图造成张三未按期还款的事实,从而达到让张三支付违约金的目的。至还款到期,张三仍无法和李四取得联系。问题:张三为避免承担违约金,可依法采取何种公证方式?该公证的效力如何?
问答题张三,男,35岁,某市税务局干部。李四,女,31岁,商场营业员。张三与李四于1989年相识,自由恋爱一年后于1990年5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有一女,现年10岁。1998年春,张三与个体户王五通奸,李四得知后,与张三争吵,从此夫妻关系出现裂痕。同年冬天,张三向人民法院起诉,坚决要求离婚,李四不同意。法院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没有提出上诉。此后双方关系仍然没有好转,经常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张三还擅自变卖了家中的电视机、电风扇等物(系张三于1991年4月份购买),对此双方又一次发生激烈的争吵,关系进一步恶化。1999年7月,张三搬到单位居住,不再回家,所有的收入不再贴补家用。李四只好靠自己的工资维持母女生活,家中的一套家具是张三婚前购置。 2002年9月,张三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声称不离婚决不罢休。李四则提出,其夫妻关系原本很好,只要张三和王五断绝来往,夫妻关系有和好的可能,因此不愿意离婚。法院多次调解,双方各执己见无法达成协议。另外,法院查明,在夫妻分居期间,张三向朋友借款5000元,李四也向亲戚借款1000元。法院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否判决离婚?可以判决离婚,夫妻双方分居的时间已经超过2年,符合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
单选题2001年7月,章某向聂某借款20万元。在同村王某的见证下,双方口头约定期限6个月,利息1万元,预先从本金中扣除,聂某实际交付19万元于章某。同年12月,章某向聂某偿还了19万元。2002年,聂某数次追讨利息未果,遂向法院起诉。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本案中,法院应如何判决?()A判决章某偿还利息1万元B因为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因而判决借款合同无效C因为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因而判决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D判决章某偿还利息1万元,而王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单选题因张三不偿还一年前的十万元现金借款(利率5%),李四将其诉至法院,但李四丢失了借条原件,面临败诉的风险,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张三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下列法律内涵最能体现这一调解精神的是( )。A无救济,即无权利B法者,定分止争也C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D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问答题张三与李四是好朋友。一日,李四找到张三借款1万元。由于两人关系很好就没有写欠条。借款时,邻居王五在场。后李四生意赔本无法偿还借款。张三找李四还钱,李四却说已还5000元,还剩下5000元。张三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归还借款1万元。诉讼中,李四承认借过张三1万元,但坚持说已还5000元,现只欠5000元。 回答下列问题无法举证的当事人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单选题自然人张三从李四处借入1000万元,借款合同中约定年利率为30%,期限为1年。后双方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三把房屋卖给李四,房款为张三所欠借款本息之和。张三须在一年内以该房款分6期回购房屋。如张三不回购,李四有权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李四交付借款时,张三出具收到全部房款的收据。后张三未按约定回购房屋,也未把房屋过户给李四。因房屋价格上涨至3000万元。关于该案例,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如果张三请求人民法院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认定张三与李四之间是借贷合同关系,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B李四不能直接获得房屋所有权C如果张三支付了李四全部利息,后又请求人民法院返还超过24%的部分6%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D李四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该房屋,清偿其全部本息后,剩余款项张三有权主张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