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3天就算自动离职没有工资?公司给的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上都没有说明这个问题。 第4天到公司,领导告诉我,我在旷工的第2天已经被人事部解雇还要求我马上离开公司,中间并没有提到要我去人事部了解情况!求解、这种情况我是否还能拿回工资?
旷工3天就算自动离职没有工资?公司给的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上都没有说明这个问题。
第4天到公司,领导告诉我 ,我在旷工的第2天已经被人事部解雇还要求我马上离开公司,中间并没有提到要我去人事部了解情况!求解、这种情况我是否还能拿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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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利益,员工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我是从2007年5月到2008年9月在某公司就职,公司一直未与我签合同,没有为我交社会保险,2008年9月我辞职,现在,还有部分工资未付清。不知我能要求哪些补偿,该如何计算?还有应该按哪种法律程序去追讨补偿款?
我与丈夫感情不和,丈夫已向法院起诉要与我离婚,我同意离婚,但是,因为丈夫是一个公务员,有固定的工资和收入,而我却没有任何收入,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我丈夫在离婚时对我提供帮助吗?
某商城客服部门的一名客服离职了,客服主管王经理安排客服李先生暂时兼任离职人员的工作,李先生:“我也不找你要人了,本职工作该怎么干还是怎么干,领导要是问起来,你也有话说。人事部门没给我们客服部补齐人手,不是我们不干活。”王经理:“我再去人事部门催催,这也是对工作负责,可他们不给人,我也没办法,我已经尽心尽力,对得起公司了。”这种冲突的处理方式是() A.迁就B.折中C.对抗D.回避E.协作
公司派我去收款,回程遭遇抢劫导致我脑部受伤,请问算不算工伤 公司派我一个人去**公司收款,经过一番交涉终于收到部分款项,由于从**公司出来已经晚上8点,回公司需要两个小时,所以我考虑到安全决定先回住处,第二天上班再将公款送回公司,结果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一伙人抢劫,公款被抢走,自己头部也受伤。请问我这种算不算是工伤呢?公司认定我属于失职行为,并怀疑我与人合伙策划这起抢劫事件,要求我赔偿丢失款项。请问我需要赔偿么?
请问我这样自动离职有什么后果? 我以前在一家单位工作,然后有另外一家单位把我挖过去了,并承诺那边没发的工资和年终奖他都会补给我,现在我在这边做了六个月了,因为种种原因,不想做了,所以我就自动离职了,这边扣了我将近一个月工资,我也没要,他现在说我是骗他钱,叫我把他补给我的钱还要还给他,请问我有违反劳动合同吗?(我们有签劳动合同)合同上写:如果乙方辞职需向甲发以书面形似提交离职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在离职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后离开工作岗位。 别的没什么条款,
这样的实习没有工资吗? 我在一家装饰公司实习,做预算,没有师傅带,就我一个人做(个人觉得这不算实习,都没有师傅带),给老板做决算,一个人到工地复测尺寸,自己学(以前在大学是学土建预算的),并且公司不包吃住,也不包我上班来回车费,请问没有一分钱这样合理吗?
怀孕后无合适岗位调动,公司提出解约 我们公司是个集团公司性质的,我在其中的一个分公司上班。总公司在市区,分公司离市区很远,我每个周末回去市里一次,平时都必须住在厂里。我2010年12月到这个公司来的,现在是2011年8月,我医院检查怀孕了,因为怀孕反应很大,分公司很偏僻在饮食和交通反面都给我带来很大的困扰,所以我向老板提出能不能在总公司给我找一个合适的岗位,调到总公司去,老板也答应了。我就找人来交接我的工作,现在都快交接得差不多了,总公司那边打电话来说,暂时没有合适的岗位可以安排,劝我先办离职,等有合适岗位了再到公司上班。我就说办离职就等于是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了,到时候什么都说不清了,我说没岗位我可以休息一段时间,到时候可以安排了,我再来上班,我是不想办离职的,如果答应现在离职,无异于近一两年的失业,而生育保险能不能得到保证,生产时产生的巨大花费都是很现实的问题。所以现在就产生了这个矛盾,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公司可以以没有合适岗位为理由,和我终止劳动合同吗?我可以接受的底线是,不办离职,社保的公司缴纳部分公司一定要承担。
劳动合同补偿怎么处理 你好,我公司由于搬迁,有个员工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来了差不多5个月,为他交了社保,但是现在公司要辞退他,他就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起诉我司,要求补偿双倍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我司该怎么应对和处理?
大家好,我是被告(公司法人),前几天因经济纠纷公司被起诉,但原告把我控制后恐吓威胁我给他打欠条。 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给他打了个欠条,但这个欠条是以我本人的名义写的,其实是公司欠的货款,我现在不想认这个欠条,该怎么办?
出纳具体改做些什么? 我新进公司,做的是出纳。之前没什么出纳经验.刚进公司的时候,公司的2个会计就给我安排的很多工作,后来我发现会计做的事情我都要做,还要做会计不做的事情,我觉得出纳应该没有比会计还要大的工作量吧??还有每天要打发票和去国税地税买发票也是我去买的,这是出纳做的事情吗?
出现劳资纠纷应该怎么维权? 2011年4月9日从公司离职,发放4月份工资时公司公按基本工资给我核算工资。在职期间公司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100元所谓的物品保证金,公司规定离职满90天可以退还扣除的钱。我去领钱时公司却以扣除社保费为名扣了200多,请问离职当月工资按基本工资算合理吗?还有每月扣除100元的工资合理吗?如果想维权应该怎么办?
公司开除我反而要我付违约金合法吗? RT,事情似乎有点复杂,麻烦各位耐心帮我看看……上周一因为聊QQ被经理威胁说要上报老板解除合同,公司规定里也有说上班时间上网超过三次就自动解除合同,所以我理所当然的以为自己已经被开除了次日就没有去上班。然后今天老板叫我过去拿出合同说要开除我并要我付违约金,理由是我在职期间玩忽职守,行为及其恶劣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所以他这边开除我也要算作是我违约。我告诉老板说这样不合理,他就说要跟我打官司法律解决,然后对峙了几句就撵我走,这样看来公司态度很强硬,已经不可能与其和解(话说公司这边到现在也未给我办理相关手续或出具开除证明,会有什么影响吗?)。再说合同里规定的违约金,写的是培训费(所谓的培训就是老板自己在会议室放个幻灯片给我们讲讲课,并没有让员工签字同意也根本没有发票)和老板来回台湾及昆明之间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这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吗?求解。本人现在也是刚毕业出来的大学生,他就算要我付违约金我也付不出来,另外我离职前的半个月工资他也未给我结算反而要我赔钱,这样到底合不合法?是不是一定要申请劳动仲裁才能解决呢?
安岩公司最近员工流失的问题十分严重,离职的员工不仅有对公司发展非常重要的技术研发人员,也有中基层管理者,一线生产操作人员的离职率也日渐升高。离职面谈显示收入因素是重要原因之一。以下是若干离职面谈的摘录:A:我2007年进入公司,从那时起工资制度就没有变过,现在我连工龄工资都没有。B:我现在的工资水平是2009年确定的,三年过去了我的收入连动都没动。C:现在五花肉都快涨到20元一斤了,我的工资增长幅度是0,现在工资2000多块根本没法和两年前的2000多块钱相比。D:我表弟在东安公司和我做同样的工作,每月工资比我高300多块,一年就多4000块钱。E:我是设计人员,可是我现在的收入和加班加点的一线工人差不多,我觉得不公平。F:副总一年收入30万,生产线长一年10万,我年收入3万多点,这差距也太大了。关键是,想要高薪就必须升职,但职位就那么多,我看不到涨工资的希望。假如您是安岩公司的薪酬主管,想了解员工对薪酬的具体满意度情况,请设计一份薪酬满意度调查问卷。
李娜是北京某医疗器械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最近招了一名销售员李勇,在经过面谈后,李娜认为李勇在销售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具备公司要找的销售人员条件。可是,两星期后销售部经理却告诉她,李勇提出离开公司。李娜把李勇叫到办公室,就他提出辞职一事进行面谈。李娜:李勇,我想和你谈谈,希望你能改变你的主意。李勇:我不这样认为。李娜:那么请你告诉我,为什么你想走,是别的企业给你的薪水更高吗?李勇:不是。实际上我还没有其他工作。李娜:你没有新工作就提出辞职?李勇:是的,我不想在这里待了,我觉得这里不适合我。李娜:能够告诉我为什么吗?李勇:在我上班的第一天,别人告诉我,正式的产品培训要一个月后才进行。他们给我一本销售手册,让我在这段时间里阅读学习。第二天,有人告诉我在徐汇区有一个展览,要我去公关部帮忙一周。第三周,又让我整理公司的图书。在产品培训课程开课的前一天,有人通知我说,由于某些原因课程要推迟半个月,安慰我不要着急,说安排公司的销售骨干胡斌先给我做一些在职培训,并让我陪胡斌一起访问客户。所以我觉得这里不适合我。李娜:李勇,在我们这种行业里,每个新员工前几个月都是这样的,其他地方也一样。其实你的境况比我好多了,你看看我前几个月都做了些什么。请结合本案例,回答以下问题:(1)你认为这家公司新员工培训存在哪些问题?(2)针对此案例,结合相关工作经验,就如何避免上述问题提出你的建议。
根据《关于印发辽河油田公司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2006]88号)文件规定:当月旷工的员工,工资按旷工天数扣发。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以内的,当月奖金按旷工天数扣发;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以上的,当月奖金停发。
某企业因环境整治需要从市中心区域搬迁至远郊。部分骨干员工认为路途遥远,且公司未提供上下班班车便利,不愿意去新址上班,向企业提出:这种搬迁已经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未予同意,并通知这些员工按期到新址上班,否则作旷工处理。 事后,这部分骨干员工未按通知要求到新址上班,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同时,企业对部分不需要的富余职工,未经协商,直接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两类员工均与公司发生争议。企业对富余员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是否合法?为什么?
问答题曹女士是某公司的一名职员,在怀孕之后因在上班途中不慎跌倒,造成怀孕7个多月的胎儿流产。曹女士向该公司人事部说明了情况,希望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休42天的产假。该公司人事部经理答复说:按照公司规定,女工流产,最长只能请假20天,并且这期间只能享受病假工资待遇,即原工资的70%。 请评析该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