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踏面剥离面积大于2C㎡,深度大于3mm时,应重新加工修理。

车轮踏面剥离面积大于2C㎡,深度大于3mm时,应重新加工修理。


相关考题:

《港口门座起重机修理技术规范》(GB/T17496—1998)规定,车轮踏面圆柱度大于()mm时,应重新加工。 A.0.3B.0.4C.0.5D.0.6

车轮的踏面剥离面积大于2cm2,深度大于3mm时,应加工修理。()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桥吊大车车轮应满足的要求有()。A、车轮表面硬度大于HB320B、车轮踏面宽度应大于轨道头宽度25mm以上C、车轮踏面应精加工成型D、车轮尺寸和踏面轮廓,一般应采用美国的AISE规范

《港口门座起重机修理技术规范》(GB/T 17496—1998)规定,车轮踏面圆柱度大于()mm时,应重新加工。A、0.3B、0.4C、0.5D、0.6

车辆踏面剥离、擦伤、局部凹陷、裂纹、缺损、碾宽、踏面圆周磨耗超限及踏面上粘着熔化金属时,须()A、不能装车B、报废C、加工或修理D、送车轮厂修理

车轮踏面1处剥离,长度不大于()。

车轮踏面2处剥离,每处长度不大于()

圆锥形踏面两主动轮直径偏差大于名义直径的()时应重新加工修理。A、1/1000B、1/100C、1/10

车轮圆锥形踏面两主动轮直径偏差大于名义直径的1/1000时,车轮应()。A、报废B、重新加工修理C、修理或报废

车轮的踏面剥离面积大于2cm2,深度大于3mm时,应加工修理。

车轮踏面剥离面积大于() cm2,深度大于3毫米时,应加工修理。A、1B、2C、3D、4

检查踏面局部凹陷及擦伤深度、踏面剥离缺陷各部限度不超限:车轮踏面擦伤深度≤0.5mm;车轮踏面连续碾长≤70mm;车轮踏面剥离()。A、深度≤1.5mm,面积≤100mm2,长度≤60mmB、深度≤1.5mm,面积≤100mm2,长度≤70mmC、深度≤1.5mm,面积≤100mm2,长度≤10mmD、深度≤1.5mm,面积≤100mm2,长度≤20mm

车轮踏面圆周磨耗深度不大于3mm。

车轮踏面剥离、擦伤、局部凹陷、裂纹、缺损、辗宽、踏面圆周磨耗超限及踏面上粘着熔化金属时,须()A、不能装车B、报废C、送车轮厂修理D、加工或修理

轨道车项修时,车轮踏面剥离长度一处大于()时,应更换和修理。A、40mmB、20mmC、50mmD、22mm

车轮踏面剥离1处长度不大于()mm,深度不大于()mm。

车轮踏面剥离1处长度不大于()mm,深度不大于()。

轮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更换:车轮踏面()磨耗深度大于7mm。A、圆周B、轮缘C、擦伤D、剥离

滚动轴承车轮踏面剥离长度一处不得大于()。

客车车轮踏面剥离一处长度不得大于()mm,剥离两处时每一处长度不大于()mm。

轨道车项修时车轮踏面剥离长度一处大于()mm时,应更换和修理。A、40B、20C、50D、22

车轮踏面剥离面积大于2cm2,深度大于3mm时,车轮应()。A、报废B、重新加工修理C、修理或报废

《港口门座起重机修理技术规范》(GB/T 17496—1998)规定,车轮出现裂纹或车轮踏面出现直径大于1.5 mm,深度大于()mm,且多于五处砂眼、气孔、夹渣、麻点时,必须更换。A、1.5B、2C、2.5D、3

单选题轮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更换:车轮踏面()磨耗深度大于7mm。A圆周B轮缘C擦伤D剥离

单选题车轮踏面剥离、擦伤、局部凹陷、裂纹、缺损、辗宽、踏面圆周磨耗超限及踏面上粘着熔化金属时,须()。A退轮B报废C加工或修理D送车轮厂修理

填空题车轮踏面剥离1处长度不大于()mm,深度不大于()mm。

填空题车轮踏面剥离1处长度不大于()mm,深度不大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