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细化了洗钱犯罪中“明知”的司法认定,指出“明知”不意味着确实知道,确定性认识和可能性认识均应纳入“明知”范畴,列举了六种推定“明知”的具体情形,下列属于六种情形之一的有()。A、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B、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C、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D、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E、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F、协助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解释》细化了洗钱犯罪中“明知”的司法认定,指出“明知”不意味着确实知道,确定性认识和可能性认识均应纳入“明知”范畴,列举了六种推定“明知”的具体情形,下列属于六种情形之一的有()。

  • A、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 B、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 C、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 D、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 E、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 F、协助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相关考题: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洗钱的上游犯罪所得,有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洗钱犯罪() A.提供资金账户B.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C.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D.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明知是洗的上游犯罪所得,有下列行为不属于洗犯罪() A、提供资金账户B、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C、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式协助资金转移D、犯罪主体利用本人账户转移资金

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被告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A、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B、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C、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D、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洗钱罪规定()A、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B、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C、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D、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关于洗钱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七类B.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协助涉嫌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实不知道协助的是涉嫌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那么可以认定被告人主观上存在“明知”C.洗钱罪的成立不以上游犯罪的确定判决为前提D.被告人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这属于洗钱罪中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7类B.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协助涉嫌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实不知道协助的是涉嫌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那么可以认定被告人主观上存在“明知”C.洗钱罪的成立不以上游犯罪的确定判决为前提D.被告人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这属于洗钱罪中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在洗钱犯罪活动中,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A.提供资金账户的B.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C.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D.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的追缴范围,具体包括的情形有()A、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B、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C、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D、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意见》作出了比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字面含义更为广泛的解释,例举了五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意见》规定,实施上述行为,如果事前有通谋的,将以共同犯罪论处。A、一是通过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刷卡套现等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B、二是帮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C、三是多次使用或者使用多个非本人身份证明开设的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或者多次采用遮蔽摄像头、伪装等异常手段,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的D、四是为他人提供非本人身份证明开设的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后,又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的E、五是以明显异于市场的价格,通过手机充值、交易游戏点卡等方式套现的

《意见》强调,被告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但他人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或者他人无偿取得诈骗财物,或者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或者他人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司法机关将一律()。A、依法处置B、依法追缴C、依法追究D、依法处理

明知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哪些行为的,构成洗钱罪?()A、提供资金账户的;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B、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C、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D、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洗钱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有()A、提供资金账户的B、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C、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D、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洗钱罪的具体行为表现有()。A、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的B、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C、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D、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犯罪嫌疑人将电信网络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后,不予追缴的是()。A、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B、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C、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财物的D、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下列情形中,应当依法追缴的是()。A、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B、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C、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D、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行为人实施诈骗犯罪后,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其中应当依法追缴的有()。A、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B、对方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C、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D、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的"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理解正确的是:()A、协助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与其职业不符的财物B、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移财物的C、通过非法途径转移财物的,存在正当理由D、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存在正当理由

《解释》在刑法规定的七种洗钱行为之外,明确规定其他属于“其他方法”进行洗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列属于其它情形之一的有()。A、通过购买房产、土地、汽车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B、通过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C、通过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D、通过买卖彩票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E、通过赌博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F、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5号),以下哪种情形不能认定被告人对犯罪所得属于“明知”情形。正确答案()A、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B、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C、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D、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A、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的B、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C、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D、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的

多选题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的"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理解正确的是:()A协助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与其职业不符的财物B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移财物的C通过非法途径转移财物的,存在正当理由D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存在正当理由

多选题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A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的B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C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D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转移财物的

多选题《解释》细化了洗钱犯罪中“明知”的司法认定,指出“明知”不意味着确实知道,确定性认识和可能性认识均应纳入“明知”范畴,列举了六种推定“明知”的具体情形,下列属于六种情形之一的有()。A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B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C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D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E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F协助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多选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刑法规定的七种洗钱行为之外,明确规定其他六类行为属于“其他方法”进行洗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列属于六种情形之一的有()。A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B通过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C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D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多选题将非法吸收的资金以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A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B他人无偿取得的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C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D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E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