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居民李某一家因食物中毒被送往医院急救,经侦查,公安机关认定其邻居刘某及其妻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取得了以下相关证据:在犯罪嫌疑人刘某家中搜出只剩下一半的“毒鼠强”,经化验与被害人李某一家所中毒药相同;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公安机关所作的其投毒杀人的供述;被害人李某向公安机关所作的关于刘某曾到过其厨房的陈述;刘某妻子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讯问过程中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后侦查人员对其刑讯逼供,刘某妻子仍然提出自己无罪的辩解。根据上述论述,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在刘某家中搜出的只剩一半的“毒鼠强”可以作为本案定案根据B:刘某所作的供述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本案定案根据C:李某所作的陈述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本案定案根据D:刘某妻子在刑讯逼供之下所作的辩解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排除

某地居民李某一家因食物中毒被送往医院急救,经侦查,公安机关认定其邻居刘某及其妻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取得了以下相关证据:在犯罪嫌疑人刘某家中搜出只剩下一半的“毒鼠强”,经化验与被害人李某一家所中毒药相同;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公安机关所作的其投毒杀人的供述;被害人李某向公安机关所作的关于刘某曾到过其厨房的陈述;刘某妻子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讯问过程中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后侦查人员对其刑讯逼供,刘某妻子仍然提出自己无罪的辩解。根据上述论述,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在刘某家中搜出的只剩一半的“毒鼠强”可以作为本案定案根据
B:刘某所作的供述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本案定案根据
C:李某所作的陈述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本案定案根据
D:刘某妻子在刑讯逼供之下所作的辩解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排除

参考解析

解析:【考点】证据的种类和排除规则。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二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该条只规定了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三种证据排除规则,而被告人辩解不能被排除在外,故D项应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2款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A、B、C项都是有效的证据形式,经查证属实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故本题答案为D项。

相关考题: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 50~54 题:刘某,男,24岁。1999年5月19日,刘某在某洗浴中心与按摩女邹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邹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刘某将其强奸,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第 50 题 在本案侦查过程中,如果公安机关需要讯问刘某,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传唤刘某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讯问B.上述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C.如刘某已被拘留或者逮捕可以在看守所或公安机关的场所进行讯问D.到刘某住所进行讯问

某案,被害人刘某在大街上因为小事与王某争吵,争吵过程中,王某拔出水果刀朝着刘某的腹部捅了一刀,然后逃跑,经鉴定构成轻伤。刘某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那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应当立案B.轻伤害是自诉案件,所以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向法院起诉C.公安机关应当要求被害人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便不立案侦查D.公安机关应当等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再立案侦查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请回答第95—96题。 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

被告人李某,男,32岁,某工厂工人。某日下午,李某因为琐事与同事刘某发生了争执,并有互相推打行为,后被在场的同事劝开。回家后,李某便产生杀害刘某的念头,于是携带了一把猎枪前往工厂寻找刘某。到了工厂以后,李某手持猎枪四处寻找刘某,并在刘某工作的车间内找到了刘某。李某用枪口对着刘某,准备枪杀刘某。此时,周围的同事开始劝说李某放弃对刘某的伤害,刘某自己也向李某求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某放走了刘某,并持枪返回了家中。第二天,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问题:对李某应如何定罪处罚?请简要说明理由。

刘某涉嫌强奸罪、杀人罪,在公安机关收集到的下列证据中,哪些属于间接证据?A.在现场提取的刘某的毛发B.从被害人身上提取遗留物,经鉴定系刘某所留C.王某证明案发前看到刘某进入被害人住宅的证言D.带血的菜刀

某工厂职工刘某因故意杀人嫌疑被公安机关逮捕,经过公安机关的继续侦查发现刘某无罪,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刘某被逮捕期间,工厂不能解除与刘某签订的劳动合同B、刘某被逮捕期间,工厂可以不付给刘某工资,不提供劳动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C、刘某被无罪释放后,工厂与刘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D、刘某被无罪释放后,工厂应补发给刘某逮捕期间的工资

刘某,男,24岁。1999年5月19日,刘某在某洗浴中心与按摩女邹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邹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刘某将其强奸,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在本案侦查过程中,如果公安机关需要讯问刘某,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传唤刘某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讯问B.上述传唤持续的时问不得超过12小时C.如刘某已被拘留或者逮捕,可以在看守所或公安机关的场所进行讯问D.到刘某住所进行讯问

王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刘某(科员)与自己是邻居,两家曾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刘某回避。下列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A: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其是否回避B:检察长决定其是否回避C:在回避决定作出之前,刘某应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刘某,男,24岁。1999年5月19日,刘某在某洗浴中心与按摩女邹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邹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刘某将其强奸,公安机关经审査后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 在本案侦查过程中,如果公安机关需要讯问刘某,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传唤刘某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讯问B.上述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C.如刘某已被拘留或者逮捕,可以在看守所或公安机关的场所进行讯问D.到刘某住所进行讯问

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有哪些? A.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向侦查人员所作的有关犯罪过程的供述 B.侦查人员在现场提取的犯罪嫌疑人的指纹 C.被害人关于刘某抢劫其钱财的陈述 D.沾有血迹的杀人凶器

刘某,男,24岁。1999年5月19日,刘某在某洗浴中心与按摩女邹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邹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刘某将其强奸,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在本案侦查过程中,如果公安机关需要讯问刘某,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A、传唤刘某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讯问B、上述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C、如刘某已被拘留或者逮捕,可以在看守所或公安机关的场所进行讯问D、到刘某住所进行讯问

村民李某(72岁)与张某(61岁)因土地纠纷互生怨恨,李某欲报复张某,但恐力不从心,遂叫来邻村刘某(17岁,无违法犯罪经历),要其伺机殴打张某。2011年7月3日,刘某在李某带领下持棍棒来到张某家中,李某指使刘某将张痛打一顿后离去,所幸未造成张某过大伤势(经鉴定属轻微伤),张某被打后向A派出所报案,7月4日,刘某在家中被A派出所口头传唤到案,刘某对上述违法行为如实进行了陈述,但李某因外出暂未到案。A派出所结合对张某询问情况认定:刘某在李某指使下殴打张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7月4日,A派出所呈报所属公安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以殴打他人行为对李某、刘某各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当日,A派出所将刘某送拘留所执行拘留,次日,李某回家后被A派出所执行行政拘留。 问:公安机关对刘某、李某的处罚是否适当?如不适当,请指出。

刘某欲杀死与其有矛盾的李某,用菜刀对其头部砍击数下,李某倒地后,刘某以为李某已死,便迅速逃离。李某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因医院医疗设备落后,李某经抢救无死亡。刘某的行为构成()A、故意杀人罪(未遂)B、故意伤害罪C、故意杀人罪(既遂)D、过失致人死亡罪

刘某为获取财物,于某日夜间在乡间小路持刀对路过的下班工人实施抢劫,致使被害人死亡,抢得现金500元,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刘某抓获。下列关于讯问刘某的说法,违反法律规定的是()。A、应当根据刘某交代案情的情况决定讯问时是否对刘某进行录音或录像B、对讯问刘某进行录音或录像应当全程进行C、讯问笔录应当由刘某签名或盖章D、因案情重大,公安机关可以安排3名民警对刘某进行讯问

刘某(男,15岁)和邻居杨某(男,20岁,无业人员)是好朋友。2011年5月11日上午9点,杨某带刘某到某商场门口,并指使刘某乘行人王某不备抢走其背包一个,包内有现金3000元。5月20日,杨某又指使刘某望风,杨某及其同伙3人潜入某单位宿舍,窃走价值5000元的物品。6月3日,杨某带刘某乘公共汽车时,唆使刘某扒窃2次,窃得现金2000元。6月20日,杨某一伙5人带刘某在一家饭馆吃饭,同饭馆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殴斗中,杨某交给刘某一把匕首让刘某使用,刘某用匕首在被害人身上扎了几刀(后经鉴定构成重伤)。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迅速到达该饭馆,并喝令刘某放下匕首,停止侵害。刘某已扎红了眼,看到民警过来,就把刀架在被害人的脖子处,说:你们别过来,过来我就杀了他,反正都是坐牢。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使用武器将刘某击伤。民警随即将刘某、杨某等6人抓获,直接带回派出所审查。回所后,立即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办理了立案手续,并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对杨某、刘某办理了拘留手续,但未报告使用武器的情况。在侦查阶段,办案人员李某对刘某、杨某分别进行了讯问。第一次讯问后,刘某听同监室的人说可以请律师,便问办案人员李某,自己是否可以请律师,李某答复,可以请律师,但会见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请指出本案中,公安机关哪些做法错误,并说明正确做法。

刘某(男,15岁)和邻居杨某(男,20岁,无业人员)是好朋友。2011年5月11日上午9点,杨某带刘某到某商场门口,并指使刘某乘行人王某不备抢走其背包一个,包内有现金3000元。5月20日,杨某又指使刘某望风,杨某及其同伙3人潜入某单位宿舍,窃走价值5000元的物品。6月3日,杨某带刘某乘公共汽车时,唆使刘某扒窃2次,窃得现金2000元。6月20日,杨某一伙5人带刘某在一家饭馆吃饭,同饭馆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殴斗中,杨某交给刘某一把匕首让刘某使用,刘某用匕首在被害人身上扎了几刀(后经鉴定构成重伤)。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迅速到达该饭馆,并喝令刘某放下匕首,停止侵害。刘某已扎红了眼,看到民警过来,就把刀架在被害人的脖子处,说:你们别过来,过来我就杀了他,反正都是坐牢。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使用武器将刘某击伤。民警随即将刘某、杨某等6人抓获,直接带回派出所审查。回所后,立即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办理了立案手续,并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对杨某、刘某办理了拘留手续,但未报告使用武器的情况。在侦查阶段,办案人员李某对刘某、杨某分别进行了讯问。第一次讯问后,刘某听同监室的人说可以请律师,便问办案人员李某,自己是否可以请律师,李某答复,可以请律师,但会见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刘某和杨某构成什么犯罪?请简要分析。

公安机关对()进行人身检查时,如遇抗拒,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A、被害人李某B、犯罪嫌疑人孙某C、被告人刘某D、证人何某

出租房屋给他人居住,有下列()情形的,不予给予出租人治安管理处罚。A、李某将房屋出租给刘某,刘某是一歌唱工作者,其每日练声干扰邻居生活B、李某将房屋出租给刘某时,刘某告知其无身份证明,李某为了及时将房屋租出而不管不问,仍然与刘某达成租赁协议C、李某出租房屋时,在刘某向其出示身份证件时,其看了一眼确认没问题后,未登记承租人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即行出租D、李某将房屋出租给刘某后,一日其查房时,发现刘某在其屋内藏有大量的淫秽光盘,其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某市发生一起抢劫案,公安机关在侦查中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对刘某的讯问中,刘某提出案发当日其一直在该市一个网吧和李某一起上网,没有作案时间。如果李某作为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是()。A、不是刘某的近亲属B、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C、身体上没有缺陷D、已成年

王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刘某与自己是邻居,两家曾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刘某回避。对于刘某的回避应当由()决定。A、人民检察院检察长B、法院院长C、检察委员会D、公安局局长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

犯罪嫌疑人刘某盗窃李某笔记本电脑一台。经鉴定,笔记本电脑价值5000元,公安机关将鉴定结论告知了刘某,没有告知李某。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对的。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当地公安机关决定对其监视居住,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刘某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B、刘某不能与妻子、儿子住在一起C、刘某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D、刘某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

判断题犯罪嫌疑人刘某盗窃李某笔记本电脑一台。经鉴定,笔记本电脑价值5000元,公安机关将鉴定结论告知了刘某,没有告知李某。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对的。A对B错

判断题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A对B错

问答题李某因涉嫌抢劫,经某市捡察机关批准,由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在侦查机关告知李某所享有的权利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某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在办理委托手续过程中,律师刘某宣扬某市的捡察机关和人民法院都有自己的同学,好办事,并承诺,如让其继续担任本案辩护人,保证可以减轻李某的法律责任。在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提供法律帮助的过程中,刘某多次替犯罪嫌疑人李桌传递信件和钱物,并向其透露案件的有关信息。2010年 10月1 5日,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律师刘某认为再辩护也无济于事,便拒绝继续为被告人李某辩护。2010 年12月20日.人民法院对李菜的犯罪行为依法作出判决。  问题:律师刘某在执业过程中违反了哪些行为规范?

问答题村民李某(72岁)与张某(61岁)因土地纠纷互生怨恨,李某欲报复张某,但恐力不从心,遂叫来邻村刘某(17岁,无违法犯罪经历),要其伺机殴打张某。2011年7月3日,刘某在李某带领下持棍棒来到张某家中,李某指使刘某将张痛打一顿后离去,所幸未造成张某过大伤势(经鉴定属轻微伤),张某被打后向A派出所报案,7月4日,刘某在家中被A派出所口头传唤到案,刘某对上述违法行为如实进行了陈述,但李某因外出暂未到案。A派出所结合对张某询问情况认定:刘某在李某指使下殴打张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7月4日,A派出所呈报所属公安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以殴打他人行为对李某、刘某各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当日,A派出所将刘某送拘留所执行拘留,次日,李某回家后被A派出所执行行政拘留。 问:公安机关在处理该案时是否存在程序性的问题?如有,请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