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D: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
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
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D: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
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D: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参考解析
解析: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3、14条的规定,当事人提起赔偿诉讼的时效是3个月,而非两年。B说法有误,应选。本案中,工厂有权得到赔偿的原因在于甲县人民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已被人民法院确认为违法行为,而不是C、D两项中的原因。故CD说法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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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题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000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000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复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发货违约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甲厂工作人员新研制出了一项能够提高生产效率的技术,其竞争对手乙厂就秘密派人潜入甲厂,将相关技术材料偷了出来,乙厂按照材料先于甲厂将产品制作出来,给甲厂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甲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乙厂赔偿损失。关于该案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乙厂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资料是个人偷的,乙厂不负责任B.乙厂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停止利用该技术生产产品,但不能赔偿损失C.人民法院无权管辖此案D.甲厂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甲厂生产健身器,其产品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产品质量责任险。消费者华某使用该厂健身器被损伤而状告甲厂。甲厂委托鉴定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结论是该产品确有质量缺陷,后甲厂被法院判决败诉并承担诉讼费。在此情形下,乙保险公司不应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是()。 A.法院判决甲厂赔偿给华某的经济损失3万元B.厂因上述诉讼所造成的名誉损失2万元C.甲厂花去的鉴定费8000元D.甲厂承担的诉讼费1500元
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D.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千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千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复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方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发货违约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第 40 题 元宝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5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6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6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元宝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2年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D.因元宝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成立
元宝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 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 法。2005 年12 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6 年4 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 销。2006 年1 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元宝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2 年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D.因元宝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成立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000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000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复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发货违约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甲厂委托小李去乙厂购买原油30吨,因时间匆忙小李仅带有盖有甲厂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至乙厂后小李擅自为甲厂购买原油50吨。乙厂如期将50吨原油运送至甲厂,并要求甲厂付款。甲厂留下30吨,并依约付款后,将其余的原油皆退还乙厂,由此造成乙厂损失。该损失由( )承担。 A、甲厂B、小李C、甲厂和小李D、乙厂自行承担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000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000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复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则(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厂发货违约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甲厂与乙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总价款20万元,甲厂向乙厂支付定金3万元,一方违约需支付总价款3%的违约金.后该合同因乙厂超越经营范围,被宣告无效,则正确表述是下列哪几项?( )A.乙厂应返还甲厂定金6万元B.乙厂应返还甲厂定金3万元C.乙厂应支付甲厂违约金6000元D.甲厂无权要求乙厂支付违约金6000元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有设备出售价格1.5万元;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接受的价格为1.2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1.3万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疏忽,接甲厂的函件后,未予及时复函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信函未处理,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厂发货违约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武汉市甲厂与长沙市乙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厂供给乙厂钢材35吨,乙厂支付货款15万元。因合同对交货期限和付款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法院应该如何判决?()A:乙向甲付款,应在长沙市履行B:乙向甲付款,应在武汉市履行C: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但应给乙厂必要的准备时间D:甲厂可随时交货给乙厂,乙厂不得拒绝
甲在乙商店购买丙厂生产的啤酒,开启时啤酒发生爆炸导致甲受伤。经查明该爆炸是因丙厂违规使用旧酒瓶所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只能向乙商店索赔B、甲只能向丙厂索赔C、甲既可以向乙商店索赔也可以向丙厂索赔D、乙商店赔偿甲损失后不能向丙厂追偿
甲厂研制一种N23型高压开关,于1987年8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88年5月专利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乙厂于1978年5月下达N23型高压开关试制任务书,但该任务书未涉及具体技术方案。1987年12月乙厂所在县工业局向乙厂下达通知,决定将N23型高压开关列入1987年新产品开发计划。1988年6月乙厂试产,产品其主要特征之一与甲厂专利产品相同。1989年4月乙厂完成产品定型图纸,至同年底共销售20台。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经交涉无效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其专利权。乙厂以其在甲厂申请专利前已作好生产该产品必要准备为由,请求法院确认其行为合法并驳回甲厂诉讼请求。依据专利法的规定,乙厂请求法院确认的行为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甲厂研制一种N23型高压开关,于1987年8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88年5月专利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乙厂于1978年5月下达N23型高压开关试制任务书,但该任务书未涉及具体技术方案。1987年12月乙厂所在县工业局向乙厂下达通知,决定将N23型高压开关列入1987年新产品开发计划。1988年6月乙厂试产,产品其主要特征之一与甲厂专利产品相同。1989年4月乙厂完成产品定型图纸,至同年底共销售20台。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经交涉无效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其专利权。乙厂以其在甲厂申请专利前已作好生产该产品必要准备为由,请求法院确认其行为合法并驳回甲厂诉讼请求。依据专利法的规定,乙厂请求法院确认的是一种什么行为或权利?
张某从甲商场购买乙厂生产的电热毯,在使用过程中因电热毯漏电导致房屋着火,造成6000元的损失,同时张某也被烧伤致残,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A、张某有权要求甲商场承担产品责任B、张某有权要求乙厂承担合同责任C、甲商场和乙厂应对张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D、张某可以向被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甲镇人民政府为了促进甲镇经济发展下发了整顿镇上的企业、取缔非法经营企业的通知。之后,便下令关了乙开的印刷厂。请问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A、甲镇人民政府下发通知的行为为抽象行政行为B、乙可以在对下令关掉乙印刷厂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对甲镇下发通知的行为提出审查请求C、乙可以对甲镇人民政府下发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D、乙可以对下令关闭乙印刷厂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甲厂获悉其竞争对手乙厂发明出了一种新型产品后,组织人员借参观的名义进入乙厂偷偷拍下该产品的照片。甲厂通过对照片进行分析制造出了与乙厂相同的机器,并投入大规模生产,给乙厂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乙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厂停止生产,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关于该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厂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偷拍照片的技术人员并不能代表甲厂B、甲厂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只能停止生产这种机器,而不能赔偿损失C、人民法院无权管辖此案D、乙厂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甲厂在乙保险公司投保了产品质量责任险。消费者李某使用该厂产品被损伤而状告甲厂,后甲厂被法院判决败诉并承担诉讼费。在此情形下,乙保险公司不必对()进行赔偿。A、法院判决甲厂赔偿给李某的经济损失5万元B、甲厂因上述诉讼所造成的名誉损失3万元C、甲厂花去的鉴定费5000元D、甲厂承担的诉讼费3000元
问答题2010年12月,甲县城管局没有书面通知乙厂就强制拆除乙厂违章建筑的房屋,也未制作物品清单,在搬运房屋内物品过程中损坏部分物品。乙厂于2011年1月与丙厂合并成立新的丁厂。同年2月,丁厂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县城管局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问:(1)丁厂是否具有原告资格?请说明理由。(2)若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城管局的强制拆除行为程序违法,法院是否应该支持丁厂的赔偿请求?请说明理由。
单选题甲镇人民政府为了促进本镇经济发展,下发了整顿本镇的企业、取缔非法经营企业的通知。之后,便下令关了乙开的印刷厂。请问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 )A甲镇人民政府下发通知的行为为抽象行政行为B乙可以在对下令关掉乙印刷厂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对甲镇下发通知的行为提出审查请求C乙可以对甲镇人民政府下发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D乙可以对下令关闭乙印刷厂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单选题甲在乙商店购买丙厂生产的啤酒,开启时发生爆炸导致甲受伤。经查明该爆炸是因丙厂违规使用酒瓶所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只能向乙商店索赔B甲只能向丙厂索赔C甲可以向乙商店或丙厂索赔D乙商店赔偿甲损害后不能向丙厂追偿
单选题甲镇人民政府为了促进甲镇经济发展下发了整顿镇上的企业、取缔非法经营企业的通知。之后,便下令关了乙开的印刷厂。请问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A甲镇人民政府下发通知的行为为抽象行政行为B乙可以在对下令关掉乙印刷厂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对甲镇下发通知的行为提出审查请求C乙可以对甲镇人民政府下发的通知提起行政诉讼D乙可以对下令关闭乙印刷厂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单选题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需要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000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000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复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A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厂发货违约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问答题甲厂研制一种N23型高压开关,于1987年8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88年5月专利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乙厂于1978年5月下达N23型高压开关试制任务书,但该任务书未涉及具体技术方案。1987年12月乙厂所在县工业局向乙厂下达通知,决定将N23型高压开关列入1987年新产品开发计划。1988年6月乙厂试产,产品其主要特征之一与甲厂专利产品相同。1989年4月乙厂完成产品定型图纸,至同年底共销售20台。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经交涉无效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其专利权。乙厂以其在甲厂申请专利前已作好生产该产品必要准备为由,请求法院确认其行为合法并驳回甲厂诉讼请求。依据专利法的规定,乙厂请求法院确认的行为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问答题甲厂研制一种N23型高压开关,于1987年8月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88年5月专利局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乙厂于1978年5月下达N23型高压开关试制任务书,但该任务书未涉及具体技术方案。1987年12月乙厂所在县工业局向乙厂下达通知,决定将N23型高压开关列入1987年新产品开发计划。1988年6月乙厂试产,产品其主要特征之一与甲厂专利产品相同。1989年4月乙厂完成产品定型图纸,至同年底共销售20台。甲厂发现乙厂销售行为后,经交涉无效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其专利权。乙厂以其在甲厂申请专利前已作好生产该产品必要准备为由,请求法院确认其行为合法并驳回甲厂诉讼请求。依据专利法的规定,乙厂请求法院确认的是一种什么行为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