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 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 法。2005 年12 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6 年4 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 销。2006 年1 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元宝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2 年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D.因元宝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成立
元宝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 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 法。2005 年12 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6 年4 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 销。2006 年1 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元宝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
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2 年
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D.因元宝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成立
相关考题:
甲厂向乙厂购买了70吨钢材。在装时,乙厂工作人员误装了80吨,甲厂提货人员也未察觉。甲厂汽车在运货途中翻入河中,钢材全部损失。甲厂应向乙厂支付多少吨钢材的价款()A.80吨钢材的价款B.70吨钢材的价款C.40吨钢材的价款D.10吨钢材的价款
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D.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第 40 题 元宝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5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6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6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元宝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2年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D.因元宝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成立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000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000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复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发货违约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 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 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D.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000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000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复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则(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厂发货违约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愿以1万元出让设备一台。乙厂回复愿意购买该设备,但价格应为8000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9000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接甲厂的回函后,未予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原函未处理,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发货违约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表示有设备出售价格1.5万元;乙厂回复:需该设备,但接受的价格为1.2万元;甲厂又回函:价格可为1.3万元,复函即供货。乙厂经办人因工作疏忽,接甲厂的函件后,未予及时复函处理。后甲厂将设备发送到乙厂,乙厂才发现对甲厂信函未处理,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B.甲厂未经乙厂同意发货违约C.乙厂未及时通知甲厂发货违约D.双方之间有误解,可撤销合同
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D: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