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工伤认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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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A.用人单位全称B.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C.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D.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关于工伤认定申请的()不服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工伤认定争议,是发生于政府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争议。A.《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B.《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C.《认定工伤决定书》D.《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E.《工伤产生争议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做出之日起()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A.5B.10C.15D.20
关于工伤认定争议的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A.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关于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工伤认定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B.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关于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工伤认定争议,按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只能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C.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D.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A、用人单位全称B、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C、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D、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问答题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