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B."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C."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D."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

B."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

C."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

D."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


相关考题:

本案被告不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原告声称被告人写给其的借据原件丢失了,仅有借据的复印件,在此种情形之下,受诉法院应当:( )。A.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B.将该复印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C.鉴定该复印件,确定其证明力D.要求被告举出相应证据予以反驳

下列属于反证的是:( )。A.原告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而向法院提交的被告书写的借条B.被告出示的与原告共同签署的备忘录:原告凭被告写的借条而向法院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被告则出示该备忘录,该备忘录说明原被告双方并没有真正发生借贷关系,该借条只是被告应原告的要求而写rC.被告提出的由原告书写的内容为被告已返还借款且因借条丢失而无法将被告的借条退还被告的书证:原告凭被告写的借条而向法院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被告提出该书证D.直接针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用以否定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证据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张平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李名欠下了他5000元未还。被告李名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张平署名的收条,称所借的5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A.原告提供的借条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B.原告提供的借条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C.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D.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众的收条都是反证

原告以被告拖欠借款10万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欠款。被告只承认曾借原告人民币l万元,但已还了,1000元。原告否认被告还款事实。根据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A.原告应承担被告欠款10万元的证明责任B.原告应承担被告还款4000元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明责任C.被告应承担自己欠款10万元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明责任D.被告应承担自己只欠款l万元的事实的证明责任

在原告请求被告偿还借款的诉讼中,原告向法院提供王某的证言,证明被告从原告处拿走5000元。被告辩称这5000元系原告赠与,并非借款,并向法院提供原告所写的书信一份。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王某的证言是本证B.被告提供的书信是本证C.被告提供的书信是反证D.被告提供的书信是对王某的证言的反驳

案情: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于2005年6月3日曾向我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原告李某仅提供了被告张某手书“张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2005年6月3日”借据复印件一张(借据的原件己经丢失)。问题:(1)原告李某提供的借据复印件在被告张某否认借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作为认定“被告张某于2005年6月曾向原告借款1万元”依据?其法律依据和理由是什么?(2)原告李某提供的借据复印件在张某承认借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作为认定“被告张某于2005年6月曾向原告借款1万元’夕依据?其法律依据和理由是什么?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B.“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C.“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D.“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

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下列可以免除原告举证责任的是( )。A.原告称被告于2008年9月8日向其借款50万元,7并应于2008年12月7日还款,对此被告不表示肯定也不表示否定,经承办本案的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被告仍不表示肯定或否定B.授权委托书只写明是“全权代理”,但没有具体授权的被告代理人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同意原告所说的被告确于2008年9月8日向原告借款50万元,并应于2008年12月7日还款的事实C.经被告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同意原告所说的被告确于2008年9月8日向原告借款50万元,并应于2008年12月7日还款的事实D.一般授权的被告代理人同意原告所说的被告确于2008年9月8日向原告借款50万元,并应于2008年12月7日还款事实,被告当时在场并没有表示肯定或否定

2004年2月28日,原被告事先约定,由被告卖给原告3台发动机为锡柴的车辆,原告向被告交付了定金。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被告通知原告提取车辆。在验收车辆时,原告发现,该车发动机为大柴,非约定的锡柴,原告拒绝提取车辆。被告表示可以更换发动机,原告则要求立即交付,双方发生争执。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被告同意返还,但不同意双倍。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A.被告应双倍返还定金B.被告的行为构成加害履行C.被告没有义务双倍返还定金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李某提交一张有被告刘某签名的借条,称刘某欠其1万元未还。被告刘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李某署名的收条,称所借1万元己还,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写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原告提供的借条( )。A.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B.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C.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D.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下列哪一情形可以产生自认的法律后果?(2015年)A.被告在答辩状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B.被告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该调解最终未能成功C.被告认可其与原告存在收养关系D.被告承认原告主张的事实,但该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

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A:甲为干扰对方经营,向法院起诉其竞争对手乙,并多次撤诉后又重新起诉B: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以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为由不予批准C: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回借款本金2万元,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D:原告明知书记员与被告是大学同学,但为了快速结案而不提出回避申请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B:“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C:“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D:“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

下列哪一情形可以产生自认的法律后果? A.被告在答辩状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 B.被告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该调解最终未能成功 C.被告认可其与原告存在收养关系 D.被告承认原告主张的事实,但该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

(2015年)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规定,若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则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A.直接认定被告主张的事实存在B.责令被告退出法庭并缺席判决C.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D.直接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

共用题干原告与被告于8月5日在原告、被告住所地以外的甲地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供给被告自行车400辆,单价350元,总计货款14万元;被告须在同年10月底以前将货款汇人原告账户,款到10日内由原告在其所在的乙地为被告代办托运将货运送到被告所在的丙地,到期不履行合同,承担货款4%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被告须于5日内向原告交付3万元定金。同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发去传真,要求被告付款。被告复电声称:因资金短缺,希望先发货再付款,原告予以拒绝:在原告多次催促下,被告于同年11月21日复函正式表示;自愿放弃已交付的3万元定金,作为解除合同的代价。原告于同年11月底起诉,要求被告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其一切损失。被告则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如果法院判决本案被告对原告承担民事责任,则法院( )。A、可以判决被告向原告同时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B、只能判决被告向原告承担定金责任或者违约金责任中的一项责任C、可以判决被告承担超过定金数额或者违约金数额部分的损失D、可以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E、应当判决被告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在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当原告以疏忽为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时,原告必须提出的证据,证明有()A、由于被告的疏忽直接造成了原告的损失B、由于原告自己的疏忽造成了损失C、原告可以证明产品的设计有缺点D、原告可以证明被告对产品的危险性没有作出充分的说明E、被告没有做到合理的注意

在诉讼中不需要加以证明的事实包括()A、众所周知的事实B、从已知的事实中推出的事实C、法院预决的事实D、原告提出被告默认的事实E、被告提出原告默认的事实

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返还借款10万元,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借条的复印件为据。从证据分类来看,该证据属于什么种类的证据?()A、间接证据B、直接证据C、原始证据D、反证

原告以被告拖欠借款10万元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欠款。被告只承认曾借原告人民币l万元,但已还了,1000元。原告否认被告还款事实。根据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A、原告应承担被告欠款10万元的证明责任B、原告应承担被告还款4000元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明责任C、被告应承担自己欠款10万元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明责任D、被告应承担自己只欠款l万元的事实的证明责任

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A、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B、不能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C、由法庭强制被告提供D、由原告申请法庭要求被告提供

多选题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A甲为干扰对方经营,向法院起诉其竞争对手乙,并多次撤诉后又重新起诉B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以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不予批准C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回借款本金2万元,法院查明事实后,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D原告明知书记员与被告是大学同学,但为了快速结案而不提出回避申请

多选题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有()。A“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B“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C“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D“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E“借据”是书证,“收据”是物证

问答题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予2005年6月3日曾向我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原告李某提供了被告张某手书“张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2005年6月3日”借据复印件一张。  被告张某辩称:我的确在2005年6月3日从原告处借款1万元,但此款早已抵销。因为原告曾于2006年2月打电话请我帮他买一台摄像机,我在2006年2月底买了摄像机,后不久便将摄像机送到原告家里并将剩下的500元钱交给了原告。当时因原告找不到借据,所以借据未拿回。被告向法庭提交了摄像机发票(购货人为李某)的复印件及手机电话录音(因当时怕摘错摄像机的型号,特意将原告要被告帮助买摄像机的电话作了录音)。  原告称:被告帮我购买摄像机花9500元是事实,但9500元钱在被告将摄像机送到我家时就给了被告,当时有朋友陈某在场看到。据查陈某已出国留学,其妻邱某在法庭作证说:“我丈夫告诉我,李某家买了一台摄像机,9500元钱,是张某帮买的。我问他怎么知道是9500元,他说是他在李某家看到李某点钱给张某。”其中哪些是传来证据?

问答题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于2005年6月3日曾向我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原告李某仅提供了被告张某手书“张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2005年6月3日”借据复印件一张(借据的原件已经丢失)。原告李某提供的借据复印件在张某承认借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作为认定“被告张某于2005年6月曾向原告借款1万元”依据?其法律依据和理由是什么?

单选题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返还借款10万元,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借条的复印件为据。从证据分类来看,该证据属于什么种类的证据?()A间接证据B直接证据C原始证据D反证

问答题在法庭上,原告李某诉称:被告张某于2005年6月3日曾向我借款1万元,至今未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借款。原告李某仅提供了被告张某手书“张某向李某借款1万元。2005年6月3日”借据复印件一张(借据的原件已经丢失)。原告李某提供的借据复印件在被告张某否认借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作为认定“被告张某于2005年6月曾向原告借款1万元”依据?其法律依据和理由是什么?

多选题在美国产品责任诉讼中,当原告以疏忽为理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时,原告必须提出的证据,证明有()A由于被告的疏忽直接造成了原告的损失B由于原告自己的疏忽造成了损失C原告可以证明产品的设计有缺点D原告可以证明被告对产品的危险性没有作出充分的说明E被告没有做到合理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