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丧妻,因身体残疾无力抚养儿子小强。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孙某决定将其送给他人收养。下列人员中,具有优先抚养权的是()。A:小强的老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B:小强的外公,在农村以种地为生C:小强的姑姑,城市白领,无子女D:孙某的同学,地产商人,育有一女

孙某丧妻,因身体残疾无力抚养儿子小强。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孙某决定将其送给他人收养。下列人员中,具有优先抚养权的是()。

A:小强的老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
B:小强的外公,在农村以种地为生
C:小强的姑姑,城市白领,无子女
D:孙某的同学,地产商人,育有一女

参考解析

解析:根据《收养法》的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在本题中,具有优先抚养权的是小强的外公,故选B。

相关考题:

某法院对一离婚诉讼作出如下判决,“一、准予原告孙志与被告王春离婚;二、孙小强(系原、被告的儿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向被告给付抚养孙小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400元;原告可以于每周五下午2点到5点探望孙小强。”判决生效后,双方自动履行了判决。但1年后,王春即不让孙志与孙小强见面,致使王志未能见到儿子达8个月之久,孙志忍无可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法院是否应受理该案以及受理后应如何执行有下列不同意见,你认为哪些意见正确?( )。A.孙志的申请已超过了申请执行期限,人民法院不应受理B.关于探望子女的判决如何执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不应受理C.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孙志的申请,并依法强制执行D.人民法院认为孙志探望孙小强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可以依法中止孙志探望的权利

孙某的儿子孙甲先于孙某死亡,下列哪些人有代位继承权?( ) A、孙甲的配偶B、孙甲的儿子C、孙甲的姐姐D、孙甲的弟弟

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法院没有采纳孙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吕某和小强胜诉。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C.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D.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

根据我国《收养法》,导致收养无效的情形是( ) A、甲为招募童工而收养子女B、被收养人乙为5周岁的孤儿C、收养人丙夫妻年龄均为35周岁D、丁夫妻因生活困难将无力抚养的6周岁儿子送给他人收养

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昊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A.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B.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C.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D.孙某可以收养吴某

女孩小丽,孤儿,5岁,生活在社会福利机构。根据《收养法》,下列具有抚养教育能力的人员中,可以收养小丽的是( )。A.赵某,男,未婚,38岁,已收养—子B.钱某,女,离婚,38岁,己收养一女C.孙某,男,已婚,28岁,育有—子D.李某,女,离婚,28岁,无子女

(2019年)女孩小丽,孤儿,5岁,生活在社会福利机构。根据《收养法》,下列具有抚养教育能力的人员中,可以收养小丽的是( )A.赵某,男,未婚,38岁,已收养—子B.钱某,女,离婚,38岁,己收养一女C.孙某,男,已婚,28岁,育有—子D.李某,女,离婚,28岁,无子女

孙某寿终正寝,享年90岁,儿子早亡,生前主要由儿媳张某照顾。下列人员中,无权继承孙某遗产的是(  )。A.配偶李某B.女儿孙小某C.弟弟孙某某D.儿媳张某

孙某寿终正寝,享年90岁,儿子早亡,生前主要由儿媳张某照顾。下列人员中,无权继承孙某遗产的是(  )。A、 配偶李某B、 女儿孙小某C、 弟弟孙某某D、 儿媳张某

张某和李某夫妻因在一次事故中身体严重受伤,失去劳动能力,无力继续抚养自己的女儿张千,便欲将女儿送给他人收养。邻村王某(男)未曾娶妻生子,独身一人生活多年,有些积蓄。考虑到年老后的生活,便产生收养张千的想法。经和张某、李某商议,达成了收养协议。如果收养有效成立,发生的效力是()。A、张千和王某发生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B、张千和王某有条件发生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C、张千和张某、李某的父母子女关系消灭D、考虑到张某、李某没有其他子女,待他们去世后,张千仍享有对他们遗产的继承权

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手提电脑在答应送给孙某但尚未履行前由于双方关系变坏,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张某和李某夫妻因在一次事故中身体严重受伤,失去劳动能力,无力继续抚养自己的女儿张千,便欲将女儿送给他人收养。邻村王某(男)未曾娶妻生子,独身一人生活多年,有些积蓄。考虑到年老后的生活,便产生收养张千的想法。经和张某、李某商议,达成了收养协议。要使收养关系有效成立,需要履行的手续是()。A、到村委会登记B、到公安部门备案C、到民政部门登记D、办理公证

钱某与孙某于1997年结婚,1999年生有一子,取名钱恒,现年4岁。由于钱某在机关工作,必须按时上班,而孙幕所在的公司业务繁忙,因此夫妻俩与孙某的姐姐孙洁商量,请孙洁帮忙来照看孩子。孙洁见到孩子后,非常喜欢,于是辞去了自己的临时工作,留下来照看钱恒。几个月过去了,钱恒已经离不开孙洁了。天有不测风云,孙某外出跑业务时,不幸遭遇车祸而身亡。在处理完孙某的后事后,由于无人看护孩子,孙洁留下来继续照看孩子。随着与孩子感情的加深,加之孙洁离婚后没有再婚,也没有生育过子女,遂产生了由自己抚养孩子的念头,于是与钱某商量收养钱恒,但遭到钱某的反对。2002年10月,孙洁趁钱某上班之际,将钱恒带回,自己的家中。钱某回来后见孩子不在,打电话才知孙洁已将孩子领走。钱某要求孙洁把孩子送回,被孙洁拒绝。孙洁告诉钱某,孩子是她一手养大的,她已经离不开孩子了,况且自己无法生育,有个孩子在身边老来也算有个依靠,并劝钱某再婚再要个孩子,如果不同意她收养孩子,就别想再看到孩子了。钱某与其他亲属多次找到孙洁,要求交还孩子,均遭拒绝。无奈之下,钱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孙洁将钱恒交还。本案中孙洁侵犯了钱某的什么权利?

孙某丧妻,因身体残疾无力抚养儿子小强。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孙某决定将其送给他人收养。下列人员中,具有优先抚养权的是()。A、小强的老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B、小强的外公,在农村以种地为生C、小强的姑姑,城市白领,无子女D、孙某的同学,地产商人,育有一女

多选题下列情况不可以收养的是(  )。A吴某有一个女儿,想收养个儿子B孙某,女,33周岁,无子女C小赵夫妻,因小赵喜欢男孩,想单独一方收养D周某,男性,43岁,想收养6岁的女童E张某,年近70岁,无生活来源,想收养一个孤儿

单选题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A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B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C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D孙某可以收养吴某

问答题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手提电脑在答应送给孙某但尚未履行前由于双方关系变坏,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多选题孙某早年与妻子吕某离婚,儿子小强随吕某生活。小强15岁时,其祖父去世,孙某让小强参加葬礼。小强与祖父没有感情,加上吕某阻挡,未参加葬礼。从此,孙某就不再支付小强的抚养费用。吕某和小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孙某承担抚养费。在法庭上,孙某提出不承担抚养费的理由是,小强不参加祖父葬礼属不孝之举,天理难容。法院没有采纳孙某的理由,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决吕某和小强胜诉。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德观念C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D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

多选题张某和李某夫妻因在一次事故中身体严重受伤,失去劳动能力,无力继续抚养自己的女儿张千,便欲将女儿送给他人收养。邻村王某(男)未曾娶妻生子,独身一人生活多年,有些积蓄。考虑到年老后的生活,便产生收养张千的想法。经和张某、李某商议,达成了收养协议。张某若要收养张千,需要具备的条件是()。A张千应不满14周岁B王某应年满40周岁C王某应和张千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D若张千已满10周岁,应征求其本人意见

单选题张某和李某夫妻因在一次事故中身体严重受伤,失去劳动能力,无力继续抚养自己的女儿张千,便欲将女儿送给他人收养。邻村王某(男)未曾娶妻生子,独身一人生活多年,有些积蓄。考虑到年老后的生活,便产生收养张千的想法。经和张某、李某商议,达成了收养协议。要使收养关系有效成立,需要履行的手续是()。A到村委会登记B到公安部门备案C到民政部门登记D办理公证

单选题孙某丧妻,因身体残疾无力抚养儿子小强。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孙某决定将其送给他人收养。下列人员中,具有优先抚养权的是(  )。[2013年真题]A小强的老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B小强的外公,在农村以种地为生C小强的姑姑,城市白领,无子女D孙某的同学,地城商人,育有一女

问答题钱某与孙某于1997年结婚,1999年生有一子,取名钱恒,现年4岁。由于钱某在机关工作,必须按时上班,而孙幕所在的公司业务繁忙,因此夫妻俩与孙某的姐姐孙洁商量,请孙洁帮忙来照看孩子。孙洁见到孩子后,非常喜欢,于是辞去了自己的临时工作,留下来照看钱恒。几个月过去了,钱恒已经离不开孙洁了。天有不测风云,孙某外出跑业务时,不幸遭遇车祸而身亡。在处理完孙某的后事后,由于无人看护孩子,孙洁留下来继续照看孩子。随着与孩子感情的加深,加之孙洁离婚后没有再婚,也没有生育过子女,遂产生了由自己抚养孩子的念头,于是与钱某商量收养钱恒,但遭到钱某的反对。2002年10月,孙洁趁钱某上班之际,将钱恒带回,自己的家中。钱某回来后见孩子不在,打电话才知孙洁已将孩子领走。钱某要求孙洁把孩子送回,被孙洁拒绝。孙洁告诉钱某,孩子是她一手养大的,她已经离不开孩子了,况且自己无法生育,有个孩子在身边老来也算有个依靠,并劝钱某再婚再要个孩子,如果不同意她收养孩子,就别想再看到孩子了。钱某与其他亲属多次找到孙洁,要求交还孩子,均遭拒绝。无奈之下,钱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孙洁将钱恒交还。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多选题张某夫妻因婚后数年未生育,1980年收养3周岁的小强为养子。小强成年后不务正业,打架斗殴,长期因生活琐事无端打骂其养父母。迫于无奈,张某夫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小强的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有关财产问题的处理,以下选项正确的有()A收养关系是因小强成年后虐待养父母而解除的,张某夫妻可以要求小强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B因张某夫妻主动要求与小强解除收养关系,故不得要求小强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C收养关系解除后,如果张某夫妻没有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小强仍应给付张某夫妻生活费D因为收养关系已解除,即使张某夫妻没有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小强也无须给付张某夫妻生活费

问答题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单选题小强现年9周岁,生父谭某已故,生母徐某虽有抚养能力,但因准备再婚决定将其送养。徐某的姐姐要求收养,其系华侨富商,除已育有一子外符合收养人的其他条件;谭某父母为退休教师,也要求抚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A徐某因有抚养能力不能将小强送其姐姐收养B徐某的姐姐因有子女不能收养小强C谭某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D收养应征得小强同意

问答题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已经将手提电脑交付给孙某,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单选题赵某在丈夫死后因自己生活困难无力抚养3岁女儿小桃,准备将女儿小桃送给他人收养,以下哪个人有优先收养权?( )A小桃的外祖父母B小桃的祖父母C小桃的姑姑D小桃的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