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 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相关考题:

下列校园事故中属于学生个人责任的是( )①赵某在体育课中心脏病突发死亡,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未告知学校②钱某和孙某放学后在回家路上玩耍,钱某不慎将孙某眼睛弄伤 ③李某和周某在学校二楼室外楼梯玩耍时不慎坠到一楼,经查是学校楼梯栏杆不符合中小学建筑规定 ④吴某和郑某在课上打闹,吴某不慎将郑某推倒造成郑某胳膊骨折A、①②③④B、④C、②③D、①②

孙某,男,33岁,河北省某县农民;杨某,女,29岁,河北省某县农民。孙某到北京打工后遇到了杨某,孙某、杨某二人结识后,曾一度姘居,后来孙某教唆杨某卖淫“挣钱”。不久,孙某给杨某介绍了1名男子,三人到一个树林里,由孙某放风,杨某与该男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男子给杨某30元钱。后来,孙某又给杨某介绍了一个姓崔的男人。孙某在一个宾馆开了房间,崔某给了杨某20元钱,崔某、杨某二人到房间刚刚发生完性关系,即被查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600元钱。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B.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C.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纵向的法律关系D.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

孙某(男)与钱某(女)是同学,1990年两人开始恋爱,并于1992年5月举办了婚礼,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两人均为25周岁,两人开始同居生活,周围邻居和同事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1996年孙某离家到外地工作,认识了生意伙伴刘某(女),两人产生了感情,并以夫妻的名义公开同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孙某与钱某的关系巳构成事实婚姻B.钱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C.孙某与钱某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D.孙某与刘某的行为构成重婚

7 . 会计小马即将从长沙调往北京工作,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问题有很多疑问。他的 几位同事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赵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全国有效,不用办什么手 续。”钱某:“我同意赵某的看法,不过补充一点,港澳台除外。”孙某:“你只需要到北 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李某:“你需要先在湖南办理调出手续,然后 到北京办理调入手续。”( ) 的说法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规定。A . 赵某B .钱某C . 孙某D .李某

外地一级建造师能在北京注册么? 原来在外地公司注册过,现在在北京工作,想转过来,问了一个培训学校,说要试试。求准确解答。谢谢。人是外地的。

钱某一直游手好闲,某日偶然得知好友孙某有存款50万元,便心生歹意。次日,钱某约李某一起喝酒,并告知李某,孙某欠自己20万元一直未归还,如若李某同意帮忙一起索要这笔欠款,便给李某2万元作为酬谢。李某欣然同意。某日,钱某以一起聚会吃饭为由,伙同李某把孙某邀至家中后便一同把孙某扣押。第二曰,两人对孙某实施暴力,迫使孙某交出20万。孙某无奈便打电话给妻子周某,让周某在附近的某家饭店把钱交给李某。李某取钱归来之后,发现孙某已经死亡,钱某也已不知所踪。李某因恐慌打电话到公安局报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后公安机关在李某的协助下将钱某抓获归案。经查明,孙某意图逃跑,钱某将其一棒敲死后便畏罪潜逃。钱某将孙某用木棒敲死并畏罪潜逃应构成何罪?( )A.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C.抢劫罪 D.故意伤害罪

家住北京市A区的赵某在钱某开设的“北京六六车行”网店上购买了一辆代步车,在第一次使用时,代步车突然爆胎。导致赵某摔伤。赵某欲起诉钱某赔偿损失,现已知“北京六六车行”为钱某自购服务器搭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为北京市B区,钱某住所地为北京市C区。下列哪个法院对此案具有管辖权?( )A.A区法院B.B区法院C.C区法院D.北京互联网法院

下列选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A、 赵某婚前带来的嫁妆B、 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工伤获得的赔偿C、 钱某的叔叔赠与钱某夫妇1000美金,供他们的儿子上学D、 刘某夫妇婚后购买的双方共同使用的房屋E、 孙某婚后购买的剃须刀

下列选项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A.赵某婚前带来的嫁妆B.徐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工伤获得的赔偿C.钱某的叔叔赠与钱某夫妇1000美金,供他们的儿子上学D.刘某夫妇婚后购买的双方共同使用的房屋E.孙某婚后购买的剃须刀

王某10岁的儿子小辉在某小学校上学,课间与同学魏某争吵,小辉用水果刀将魏某扎伤,魏某因住院治疗花去6000元钱。对这一经济损失以下哪一种承担方式是正确的()。A、王某承担,学校如果有过错,学校应承担连带责任B、学校承担,王某如果有过错,王某应承担连带责任C、王某承担,学校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D、学校承担,王某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

赵某与钱某原本是好友,赵某受钱某之托,为钱某保管一幅名画(价值800万元)达三年之久。某日,钱某来赵某家取画时,赵某要求钱某支付10万元保管费,钱某不同意。赵某突然起了杀意,为使名画不被钱某取回进而据为己有,用花瓶猛砸钱某的头部,钱某头部受重伤后昏倒,不省人事,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刚好此时,赵某的朋友孙某来访。赵某向孙某说“我摊上大事了”,要求孙某和自己一起将钱某的尸体埋在野外,孙某同意。 二人一起将钱某抬至汽车的后座,由赵某开车,孙某坐在钱某身边。开车期间,赵某不断地说“真不该一时冲动”,“悔之晚矣”。其间,孙某感觉钱某身体动了一下,仔细察看,发现钱某并没有死。但是,孙某未将此事告诉赵某。到野外后,赵某一人挖坑并将钱某埋入地下(致钱某窒息身亡),孙某一直站在旁边没做什么,只是反复催促赵某动作快一点。 一个月后,孙某对赵某说:“你做了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我也做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你将那幅名画给我,否则向公安机关揭发你的杀人罪行。”三日后,赵某将一幅赝品(价值8000元)交给孙某。孙某误以为是真品,以60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李某发现自己购买了赝品,向公安机关告发孙某,导致案发。孙某对钱某的死亡构成何罪(说明理由)?是成立间接正犯还是成立帮助犯(从犯)?

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手提电脑在答应送给孙某但尚未履行前由于双方关系变坏,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钱某与孙某于1997年结婚,1999年生有一子,取名钱恒,现年4岁。由于钱某在机关工作,必须按时上班,而孙幕所在的公司业务繁忙,因此夫妻俩与孙某的姐姐孙洁商量,请孙洁帮忙来照看孩子。孙洁见到孩子后,非常喜欢,于是辞去了自己的临时工作,留下来照看钱恒。几个月过去了,钱恒已经离不开孙洁了。天有不测风云,孙某外出跑业务时,不幸遭遇车祸而身亡。在处理完孙某的后事后,由于无人看护孩子,孙洁留下来继续照看孩子。随着与孩子感情的加深,加之孙洁离婚后没有再婚,也没有生育过子女,遂产生了由自己抚养孩子的念头,于是与钱某商量收养钱恒,但遭到钱某的反对。2002年10月,孙洁趁钱某上班之际,将钱恒带回,自己的家中。钱某回来后见孩子不在,打电话才知孙洁已将孩子领走。钱某要求孙洁把孩子送回,被孙洁拒绝。孙洁告诉钱某,孩子是她一手养大的,她已经离不开孩子了,况且自己无法生育,有个孩子在身边老来也算有个依靠,并劝钱某再婚再要个孩子,如果不同意她收养孩子,就别想再看到孩子了。钱某与其他亲属多次找到孙洁,要求交还孩子,均遭拒绝。无奈之下,钱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孙洁将钱恒交还。本案中孙洁侵犯了钱某的什么权利?

赵明、钱红、孙杰三人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他们分别被哪个学校录取的,同学们作了如下的猜测: 同学甲猜:赵明被清华大学录取,孙杰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 同学乙猜:赵明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钱红被清华大学录取。 同学丙猜:赵明被北京大学录取,孙杰被清华大学录取。 结果,同学们的猜测各对了一半。 那么,他们的录取情况是( )。A、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B、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C、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D、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清华大学录取

赵某与钱某原本是好友,赵某受钱某之托,为钱某保管一幅名画(价值800万元)达三年之久。某日,钱某来赵某家取画时,赵某要求钱某支付10万元保管费,钱某不同意。赵某突然起了杀意,为使名画不被钱某取回进而据为己有,用花瓶猛砸钱某的头部,钱某头部受重伤后昏倒,不省人事,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刚好此时,赵某的朋友孙某来访。赵某向孙某说“我摊上大事了”,要求孙某和自己一起将钱某的尸体埋在野外,孙某同意。 二人一起将钱某抬至汽车的后座,由赵某开车,孙某坐在钱某身边。开车期间,赵某不断地说“真不该一时冲动”,“悔之晚矣”。其间,孙某感觉钱某身体动了一下,仔细察看,发现钱某并没有死。但是,孙某未将此事告诉赵某。到野外后,赵某一人挖坑并将钱某埋入地下(致钱某窒息身亡),孙某一直站在旁边没做什么,只是反复催促赵某动作快一点。 一个月后,孙某对赵某说:“你做了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我也做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你将那幅名画给我,否则向公安机关揭发你的杀人罪行。”三日后,赵某将一幅赝品(价值8000元)交给孙某。孙某误以为是真品,以60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李某发现自己购买了赝品,向公安机关告发孙某,导致案发。孙某将赝品出卖给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赵某与钱某原本是好友,赵某受钱某之托,为钱某保管一幅名画(价值800万元)达三年之久。某日,钱某来赵某家取画时,赵某要求钱某支付10万元保管费,钱某不同意。赵某突然起了杀意,为使名画不被钱某取回进而据为己有,用花瓶猛砸钱某的头部,钱某头部受重伤后昏倒,不省人事,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刚好此时,赵某的朋友孙某来访。赵某向孙某说“我摊上大事了”,要求孙某和自己一起将钱某的尸体埋在野外,孙某同意。 二人一起将钱某抬至汽车的后座,由赵某开车,孙某坐在钱某身边。开车期间,赵某不断地说“真不该一时冲动”,“悔之晚矣”。其间,孙某感觉钱某身体动了一下,仔细察看,发现钱某并没有死。但是,孙某未将此事告诉赵某。到野外后,赵某一人挖坑并将钱某埋入地下(致钱某窒息身亡),孙某一直站在旁边没做什么,只是反复催促赵某动作快一点。 一个月后,孙某对赵某说:“你做了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我也做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你将那幅名画给我,否则向公安机关揭发你的杀人罪行。”三日后,赵某将一幅赝品(价值8000元)交给孙某。孙某误以为是真品,以60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李某发现自己购买了赝品,向公安机关告发孙某,导致案发。孙某向赵某索要名画的行为构成何罪(说明理由)?关于法定刑的适用与犯罪形态的认定,可能存在哪几种观点?

赵某与钱某原本是好友,赵某受钱某之托,为钱某保管一幅名画(价值800万元)达三年之久。某日,钱某来赵某家取画时,赵某要求钱某支付10万元保管费,钱某不同意。赵某突然起了杀意,为使名画不被钱某取回进而据为己有,用花瓶猛砸钱某的头部,钱某头部受重伤后昏倒,不省人事,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刚好此时,赵某的朋友孙某来访。赵某向孙某说“我摊上大事了”,要求孙某和自己一起将钱某的尸体埋在野外,孙某同意。 二人一起将钱某抬至汽车的后座,由赵某开车,孙某坐在钱某身边。开车期间,赵某不断地说“真不该一时冲动”,“悔之晚矣”。其间,孙某感觉钱某身体动了一下,仔细察看,发现钱某并没有死。但是,孙某未将此事告诉赵某。到野外后,赵某一人挖坑并将钱某埋入地下(致钱某窒息身亡),孙某一直站在旁边没做什么,只是反复催促赵某动作快一点。 一个月后,孙某对赵某说:“你做了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我也做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你将那幅名画给我,否则向公安机关揭发你的杀人罪行。”三日后,赵某将一幅赝品(价值8000元)交给孙某。孙某误以为是真品,以60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李某发现自己购买了赝品,向公安机关告发孙某,导致案发。关于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为毁灭罪证而将钱某活埋导致其窒息死亡这一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主要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

赵某与钱某系夫妻,二人带儿子钱小某(系钱某与前夫孙某所生,现与生母钱某及继父赵某共同生活)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现在有赵某的哥哥赵大某,钱某的弟弟孙大某以及钱小某的亲生父亲孙某主张继承遗产,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A、推定钱小某先于赵某与钱某死亡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C、赵某的哥哥赵大某继承其弟赵某的遗产D、以上死者的遗产终归将都归孙某

杜某8岁的儿子在校上学期间,因与同学发生口角将潘某打伤,花去医药费近万元。这一损失应由谁负责?()A、杜某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负连带责任B、杜某承担,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C、学校承担,如果杜某有过错,杜某应负连带责任D、学校承担,如果杜某有过错,杜某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

问答题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手提电脑在答应送给孙某但尚未履行前由于双方关系变坏,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问答题赵某与钱某原本是好友,赵某受钱某之托,为钱某保管一幅名画(价值800万元)达三年之久。某日,钱某来赵某家取画时,赵某要求钱某支付10万元保管费,钱某不同意。赵某突然起了杀意,为使名画不被钱某取回进而据为己有,用花瓶猛砸钱某的头部,钱某头部受重伤后昏倒,不省人事,赵某以为钱某已经死亡。刚好此时,赵某的朋友孙某来访。赵某向孙某说“我摊上大事了”,要求孙某和自己一起将钱某的尸体埋在野外,孙某同意。 二人一起将钱某抬至汽车的后座,由赵某开车,孙某坐在钱某身边。开车期间,赵某不断地说“真不该一时冲动”,“悔之晚矣”。其间,孙某感觉钱某身体动了一下,仔细察看,发现钱某并没有死。但是,孙某未将此事告诉赵某。到野外后,赵某一人挖坑并将钱某埋入地下(致钱某窒息身亡),孙某一直站在旁边没做什么,只是反复催促赵某动作快一点。 一个月后,孙某对赵某说:“你做了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我也做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你将那幅名画给我,否则向公安机关揭发你的杀人罪行。”三日后,赵某将一幅赝品(价值8000元)交给孙某。孙某误以为是真品,以60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李某发现自己购买了赝品,向公安机关告发孙某,导致案发。关于赵某杀害钱某以便将名画据为己有这一事实,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各自的理由是什么?

单选题赵某将一个商铺卖给李某,双方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钱某为担保人,孙某为鉴定人,该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纳税人为()A赵某和钱某B赵某、钱某、孙某、李某C赵某和李某D钱某、孙某、李某

问答题钱某与孙某于1997年结婚,1999年生有一子,取名钱恒,现年4岁。由于钱某在机关工作,必须按时上班,而孙幕所在的公司业务繁忙,因此夫妻俩与孙某的姐姐孙洁商量,请孙洁帮忙来照看孩子。孙洁见到孩子后,非常喜欢,于是辞去了自己的临时工作,留下来照看钱恒。几个月过去了,钱恒已经离不开孙洁了。天有不测风云,孙某外出跑业务时,不幸遭遇车祸而身亡。在处理完孙某的后事后,由于无人看护孩子,孙洁留下来继续照看孩子。随着与孩子感情的加深,加之孙洁离婚后没有再婚,也没有生育过子女,遂产生了由自己抚养孩子的念头,于是与钱某商量收养钱恒,但遭到钱某的反对。2002年10月,孙洁趁钱某上班之际,将钱恒带回,自己的家中。钱某回来后见孩子不在,打电话才知孙洁已将孩子领走。钱某要求孙洁把孩子送回,被孙洁拒绝。孙洁告诉钱某,孩子是她一手养大的,她已经离不开孩子了,况且自己无法生育,有个孩子在身边老来也算有个依靠,并劝钱某再婚再要个孩子,如果不同意她收养孩子,就别想再看到孩子了。钱某与其他亲属多次找到孙洁,要求交还孩子,均遭拒绝。无奈之下,钱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孙洁将钱恒交还。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问答题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孙某没有按照约定照顾钱某的儿子,钱某在交付手提电脑后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

单选题钱某一直游手好闲,某日偶然得知好友孙某有存款50万元,便心生歹意。次日,钱某约李某一起喝酒,并告知李某,孙某欠自己20万元一直未归还,如若李某同意帮忙一起索要这笔欠款,便给李某2万元作为酬谢。李某欣然同意。某日,钱某以一起聚会吃饭为由,伙同李某把孙某邀至家中后便一同把孙某扣押。第二日,两人对孙某实施暴力,迫使孙某交出20万。孙某无奈便打电话给妻子周某,让周某在附近的某家饭店把钱交给李某。李某取钱归来之后,发现孙某已经死亡.钱某也已不知所踪。李某因恐慌打电话到公安局报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后公安机关在李某的协助下将钱莱抓获归案。经查明,孙某意图逃跑,钱某将其一棒敲死后便畏罪潜逃。钱某将孙某用木棒敲死并畏罪潜逃应构成何罪?( )A故意杀人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C抢劫罪D故意伤害罪

问答题钱某在外地工作,将儿子送入北京一学校上学,并托北京的同学孙某抽空去照顾儿子的生活,孙某非常尽心,常去照顾钱某的儿子的生活,钱某在感动之余,就决定将自己的一台八成新的手提电脑送给对方。根据上述情况,用所学的《合同法》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如果已经将手提电脑交付给孙某,钱某是否可以撤销赠与?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