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哪七个方面的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哪七个方面的职责?
相关考题:
新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A、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必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B、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C、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D、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 )等。 A、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C、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A安全生产管理资格B安全生产管理学历C安全生产管理经验D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和管理能力。A生产经营B安全技术C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