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出人人罪”条:“诸官司人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人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唐律疏议·断狱》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2)唐律关于司法官员“出人人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官司出人人罪”条:“诸官司人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人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唐律疏议·断狱》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2)唐律关于司法官员“出人人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参考解析

解析:(2)司法官断罪有出入者,属故意的,以故意出入人罪论处,采取反坐的原则;属过失的,以过失出入人罪论,即减故意者三等至五等处罚。

相关考题:

关于唐律中的类推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其应出罪者,举重以明轻B.其应入罪者,举轻以明重C.其应出罪者,举轻以明重D.其应出罪者,举重以明轻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余罪后发,其轻罪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1)该段文字反映了唐朝什么刑法原则?(2)该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3)唐律规定这一原则的立法宗旨是什么?(4)唐律规定这一原则有何意义?

《唐律.名例》篇规定,“断罪无正条,其应入罪者”,则A.举重以明轻B.举轻以明轻C.举轻以明重D.举重以明重

唐律中把“诸断罪而无正要,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的原则称为( )。A.共同犯罪处罚原则B.自首原则C.类推原则D.累犯加重原则

在唐律中“诸断罪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后人视为A.类推B.法律适用C.法律解释D.自由裁量

《唐律》中“渚断罪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应属于( )。A.法律适用B.类推C.法律解释D.自由裁量

唐宋律规定,断罪无正条时,其应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其应入罪者,则举重以明轻。这一原则与西周时的“附从轻,赦从重”原则相类似。

“官司出人人罪”条:“诸官司人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人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唐律疏议·断狱》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3)如何评价唐朝的该条规定?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犯罪已发及已配而更为罪者,各重其罪”;“已发者,谓已被告言;及已配者,谓犯徒已配,而更为笞罪以上者,各重其后之事而累科之。”规定的是( )A.累犯B.共同犯罪C.自首D.立功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唐律疏议·名例》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3)唐朝制定此原则体现了立法者的什么精神?

请分析说明以下几句话的基本含义,并结合这些内容简要论述唐律的特点。A “诸共同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减一等。”B. “礼者,敬之本;敬者,礼之舆。故《礼运》云:‘礼者,君之柄,所以别嫌明微,考制度,别仁义。’责其所犯既大,皆无肃敬之心,故曰‘大不敬’。”C.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唐律疏议·名例》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材料反映了唐朝哪一项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请说明下面文字的基本含义,并从中国传统法律的固有特点的角度进行评析。"诸八议者,犯死罪,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 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唐律疏议·名例》请分析材料并结合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2)这项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官司出人人罪”条:“诸官司人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人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唐律疏议·断狱》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1)“入罪”“出罪”的含义是什么?

《唐律疏议·名例》中说:“诸八议者,犯死罪者,皆条所坐及应议之状,先奏请议,议定奏裁;流罪以下,减一等。……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德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请就此予以分析。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唐律疏议·名例律》:“诸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者论;等者从一。若一罪先发,已经论决,余罪后发,其轻若等,勿论;重者更论之,通计前罪,以充后数。”

(二)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理论知识对下列材料进行分析,并回答问题《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以官当流者,三流同比徒四年。”“诸以官当徒者,罪轻不尽其官,留官收赎;官少不尽其罪,余罪收赎。”问题:(1)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则?其历史渊源是什么?(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3)这一规定在适用时有何例外?为什么?(4)唐律这一规定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2010年真题)《唐律疏议·名例》:“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所引唐律条文体现了唐朝法律的何种适用原则?(2)试结合引文材料具体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适用上述原则?(3)唐律的这一规定有何意义和作用?

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唐律疏议-斯狱律》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罪已发及已配而更为罪者,各重其事”。“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徒者,流二千里,三犯流者绞。”

唐律对类推的处理原则是()。A、应出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B、应出人罪者,则举重以明重C、应入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D、应入人罪者,则举重以明重

唐律规定,断罪无正条,应入罪者,举重以明轻。

关于唐律中的类推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其应出罪者,举重以明轻B、其应入罪者,举轻以明重C、其应出罪者,举轻以明重D、其应出罪者,举重以明轻

判断题唐律规定,断罪无正条,应入罪者,举重以明轻。A对B错

判断题唐宋律规定,断罪无正条时,其应出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其应入罪者,则举重以明轻。这一原则与西周时的“附从轻,赦从重”原则相类似。A对B错

多选题唐律对类推的处理原则是()。A应出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B应出人罪者,则举重以明重C应入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D应入人罪者,则举重以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