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的布莱克先生1999年5月,与我国东北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个合作开采石油的合同。合同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依英国法律解决,后因布莱克违约而发生纠纷,并诉至黑龙江省某法院。布莱克称:“本人19岁,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按a国的法律属无行为能力人,因而原订合同无效。”布莱克签订同的行为能力应如何认定?

a国的布莱克先生1999年5月,与我国东北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个合作开采石油的合同。合同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依英国法律解决,后因布莱克违约而发生纠纷,并诉至黑龙江省某法院。布莱克称:“本人19岁,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按a国的法律属无行为能力人,因而原订合同无效。”布莱克签订同的行为能力应如何认定?


相关考题:

甲系A国人,乙系B国人,二人在c国生下一子丙,c国自然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出生地主义,A、B两国其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则兼采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现丙在中国因与丁签订一项买卖合同而发生纠纷,在确定当事人缔约的行为能力时,可能适用的法律有下列哪几项?( )A.A国法B.B国法C.C国法D.中国法

A国的布莱克先生1999年5月,与我国东北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个合作开采石油的合同。合同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依英国法律解决,后因布莱克违约而发生纠纷,并诉至黑龙江省某法院。布莱克称:“本人19岁,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按A国的法律属无行为能力人,因而原订合同无效”。问:(1)布莱克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应如何认定?(2)合同中约定的准据法是否有效?

英国某石油公司与中国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个在渤海湾东部海域合作勘探海洋石油的合同,双方约定合同争议适用美国法;后双方就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并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关于本案应适用哪国法律?( )A.只能适用英国法B.适用双方选择适用的法律C.既可以适用英国法也可以适用中国法D.只能适用中国法

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2009年7月李某19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李某已定居在甲国,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D.李某子啊甲国履行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

正确表述现今国际社会解决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冲突的法律适用原则的是:()A、属人法是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准据法B、原则上是以属人法作为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准据法的C、自然人的属人法的适用存在着例外,并不是绝对的D、在有关处理不动产及从事商务活动时的行为能力不适用其属人法

我国有关自然人行为能力准据法的规定表现为:()A、原则上适用其属人法B、对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行为能力适用其行为地法C、外国人在我国境内为民事行为的,如其属人法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我国法律规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有民事行为能力D、对于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或者未定居时的住所地法

根据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关于“系属公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 A.“最密切联系地法”作为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可以用来解决合同、侵权、家庭方面纠纷等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冲突,在我国仅适用于解决合同领域的法律冲突 B.对于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国际上在合同、侵权、继承等领域广泛采用,中国仅在合同领域适用 C.合同缔结地法、婚姻缔结地法、立遗嘱地法均属于行为地法 D.当事人属人法主要用来解决人的身份问题、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婚姻家庭等

2006年7月希腊人约翰与中国金宝公司订立了货物买卖合同,后来因合同履行问题双方发生争议,金宝公司在广东起诉,而约翰提出抗辩,理由是依据希腊法律,他是无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但是如果依中国法律,约翰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认定约翰为无行为能力人B.应认定约翰为完全行为能力人C.双方合同无效D.双方合同有效

中国某石油公司与美国、英国及荷兰另外三家石油公司在美国达成协议;四家公司合作对中国西部某油田进行开发,协议约定履行协议所发生一切争议均适用被告所在地法律。二年后,中国石油公司与英国石油公司因协议履行产生了纠纷,中国石油公司遂向我国法院起诉该英国石油公司违约,请问该案中我国法院应适用()进行审理?A、美国法B、英国法C、荷兰法D、中国法

中国甲公司与久居德国的法国人玛丽签订了一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适用英闰法。因双方争议得不到解决,甲公司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法,该争议已过时效,而依英国法则未过时效。依相关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玛丽的行为能力适用法同法B.本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依中国法判断该案时效已过C.合同适用何法律应当由法院来决定,而不能由当事人来选择D.如该合同适用英国法律,则不应包括英国的法律适用法

在中国法院审理的某票据纠纷中,与该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该票据付款人为甲国某州居民里斯。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2010年)A.应适用与该票据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B.应适用里斯住所地的法律C.如依据中国法里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应认定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D.如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准据法无法查明,则应驳回起诉

在中国法院审理的某票据纠纷中,与该票据相关的法律行为发生在中国,该票据付款人为甲国某州居民里斯。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应适用与该票据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B、应适用里斯住所地的法律C、如依据中国法里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则应认定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D、如关于里斯行为能力的准据法无法查明,则应驳回起诉

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2009年7月李某19周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在中国的行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C、李某已在甲国定居,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D、李某在甲国履行该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

在国际私法中,在某一具体涉外合同纠纷中应当适用于该纠纷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A、我国法律都允许各种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均可自行约定合同准据法B、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于合同的准据法时,我国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C、关于对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与合同的形式有效性应分别适用不同国家法律的主张,称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分割论D、按照特征性履行方法的理论,当事人未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确定合同准据法

中国公民王某(20岁)定居于丹麦,与国内彭某是大学同学。彭某与王某订立一份购买纸张的合同。合同期满后,彭某多次催货,王某均未作答复。彭某遂向中国法院起诉。王某称丹麦法律规定25岁为成年,所以其设有民事行为能力,王某与彭某之间的合同无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如果合同是在中国境内订立则适用我国法律,认定王某有民事行为能力B、认定王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适用我国法律C、如果合同是在丹麦订立,可以适用丹麦法律,认定王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D、认定王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适用丹麦法律

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是()。A、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B、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C、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D、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属人法,但实践中也形成了一些例外。这些例外是()。A、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B、依属人法无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法有行为能力视为有行为能力C、处理不动产的行为能力依不动产所在地法D、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A、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B、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C、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E、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因遗赠抚养协议发生的纠纷()。A、属合同法调整B、不属合同法调整C、当事人明确约定由合同法调整的,属合同法调整D、参照合同法调整

我国甲公司与英国公民已在美国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其中规定:“有关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发生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在此之后甲公司发现乙在英国为限制行为能力之人,依英国法无能力订立此合同,于是甲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主张适用中国法而判定该合同不成立。法院应该( )A、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即中国法判决B、适用英国法判定乙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判决合同的效力C、适用合同签订地法即英国法判决D、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即中国法判决

根据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关于“系属公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A、“最密切联系地法”作为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可以用来解决合同、侵权、家庭方面纠纷等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冲突,在我国仅适用于解决合同领域的法律冲突B、对于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国际上在合同、侵权、继承等领域广泛采用,中国仅在合同领域适用C、合同缔结地法、婚姻缔结地法、立遗嘱地法均属于行为地法D、当事人属人法主要用来解决人的身份问题、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婚姻家庭等

我国甲公司与英国公民乙在英国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其中规定:“有关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发生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在此之后甲公司发现乙在英国为限制行为能力之人。依英国法无能力订立此合同,于是甲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主张适用中国法而判定该合同不成立。法院应该()A、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即中国法判决B、适用英国法判定乙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判决合同的效力C、适用合同签订地法即英国法判决D、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即中国法判决

中国公民谭某与其父母定居意大利。1993年,20岁的谭某回国探亲期间,与刘某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谭某购买刘某提供的一整套VCD设备。刘某交货后,几经催促,谭某均未付款。后来,谭某提出,意大利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为22岁,所以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订立的合同无效。刘某诉诸中国法院。就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A、应当适用意大利法律,认定谭某无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谭某与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B、应当适用中国法律,认定谭某有民事行为能力,谭某与刘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C、认定谭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既可以适用中国法律,也可以适用意大利法律D、认定谭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适用中国法律

问答题a国的布莱克先生1999年5月,与我国东北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个合作开采石油的合同。合同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依英国法律解决,后因布莱克违约而发生纠纷,并诉至黑龙江省某法院。布莱克称:“本人19岁,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按a国的法律属无行为能力人,因而原订合同无效。”合同中约定的准据法是否有效?

问答题a国的布莱克先生1999年5月,与我国东北某石油公司签订了一个合作开采石油的合同。合同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依英国法律解决,后因布莱克违约而发生纠纷,并诉至黑龙江省某法院。布莱克称:“本人19岁,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按a国的法律属无行为能力人,因而原订合同无效。”布莱克签订同的行为能力应如何认定?

问答题营业地在中国的A公司和营业地在B国的C公司于2002年7月1日在日本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C公司出口1万台空调机。后发生纠纷诉之于中国法院。请问:(1)假设1: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C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已经合意选择日本法。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2)假设2: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C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3)假设3:B国不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C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我国法院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

问答题营业地在中国的A公司和营业地在B国的C公司于2002年7月1日在日本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C公司出口1万台空调机。后发生纠纷诉之于中国法院。  问:(1)假设l: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c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已经合意选择日本法。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  (2)假设2: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c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我国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审理该合同纠纷?为什么?  (3)假设3:B国不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c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我国法院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

单选题中国甲公司与久居德国的法国人玛丽签订了一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适用英国法。因双方争议得不到解决,甲公司诉诸中国某法院,依中国法,该争议已过时效,而依英国法则未过时效。依相关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玛丽的行为能力适用法国法B本案在中国法院审理,应依中国法判断该案时效已过C合同适用何法律应当由法院来决定,而不能由当事人来选择D如该合同适用英国法律,则不应包括英国的法律适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