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测煤中全水分时,需称取的煤样量为500g,称准到()g。A、0.1B、0.2C、1D、0.5

用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测煤中全水分时,需称取的煤样量为500g,称准到()g。

  • A、0.1
  • B、0.2
  • C、1
  • D、0.5

相关考题:

标称最大粒度为13mm的一般煤样总样、全水分总样/缩分后总样规定:全水分煤样最小质量是()Kg。A.3B.4C.5D.6

测定煤中全水分,其煤样粒度应小于13mm或小于6mm。()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对于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当用九点法取全水分样时,每点采样量约为()kg。A1B0.35C2D0.5

粒度小于13mm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留取3kg粒度小于6mm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留取125kg。A对B错

测定全水分的煤样粒度是小于13mm或大于6mm。A对B错

人工制备煤样过程中,当缩分粒度13mm的煤样时,其留样量应不少于()kg。A15B7.5C3.75D1.25

测定全水分煤样的粒度为小于13mm或小于6mm。A对B错

粒度小于13mm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留取3kg粒度小于6mm测定全水分的煤样,必须留取125kg。

测定全水分的煤样粒度是小于13mm或大于6mm。

人工制备煤样过程中,当缩分粒度13mm的煤样时,其留样量应不少于()kg。A、15B、7.5C、3.75D、1.25

粒度小于13MM的全水煤样为()。A、2KGB、1KGC、500G

煤中全水分测定分A、B、C、D四种方法,其中适用于外在水分高的烟煤和无烟煤的D方法要求煤样粒度与煤样量为( )。A、小于13mm、1kg;B、小于6mm、500g;C、小于13mm、2kg;D、小于6mm、2kg。

用粒度小于6mm的煤样测煤中全水分时,需称取煤样10~12g,称准到()g。A、0.1B、0.01C、0.5D、1

用13mm煤样测定全水分时,称样量应为()。 A、8~10gB、10~12gC、100gD、500g

按GB474-1996煤样的制备方法和GB212-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标准中规定,一般分析煤样至少应制备出()克,粒度≤13mm的全水分煤样至少应制备出()kg,粒度≤6mm的全水分煤样至少应制备出()kg。A、100;2;0.5B、50;3;1.25C、100;3;1.25D、500;1;0.5

将粒度为6mm的全水分煤样装入容器密封后,称重为500g,容器本身重150g。化验室收到此煤后,容器和试样共重495g,测定煤样水分时称取试样m为10g,干燥后失重m1为1.04g,试求装入煤样时煤的全水分。

制样时,当煤的粒度小于25mm时,其保留煤样量最少为30kg。

对于粒度小于13mm的煤样,当用九点法取全水分样时,每点采样量约为()kg。A、1B、0.5C、2D、0.25

测定粒度小于13mm煤样的全水分时,为什么要趁热称量?

B/T211-2007《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中规定测定外在水分时所用煤样粒度为()。A、≤0.2mmB、≤3mmC、<6mmD、<13mm

粒度小于25mm或13mm的煤为()。 A、粒煤B、混煤C、末煤D、粉煤

称取空气干燥基煤样1.000g,测定其空气干燥煤样水分时失去质量为0.0600g,煤试样中的水分为()。A、3.00%B、4.00%C、5.00%D、6.00%

用13mm煤样测定全水分时,烘干后的煤样应趁热称重,称准至()g。A、0.01B、0.2C、0.5D、1

用链条炉快速测定煤样灰分时,应称取空气干燥煤样0.5±0.01g。

标称最大粒度13mm的全水煤样最小质量是1.5kg。

测定全水分煤样的粒度为小于13mm或小于6mm。

填空题测定燃煤灰分时,称取煤样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