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跨省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计算截止时点是()。A、参保人办理关系转移手续的当月B、参保人办理关系转移手续的上年末C、参保人上半年办理关系转移手续的截止上年末、下半年的截止当年6月末D、参保人办理关系转移手续的上年6月末

参保人员跨省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计算截止时点是()。

  • A、参保人办理关系转移手续的当月
  • B、参保人办理关系转移手续的上年末
  • C、参保人上半年办理关系转移手续的截止上年末、下半年的截止当年6月末
  • D、参保人办理关系转移手续的上年6月末

相关考题: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A、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扣除20%转移,统筹账户的单位缴费不转移B、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的单位缴费不转移C、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按职工参保后单位为其缴纳实际保费总额的12%转移D、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以职工参保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①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②个人账户储存额不随同转移③单位缴费不随同转移④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⑤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总和转移A、①③B、②④C、②⑤D、①④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 )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A.8%B.12%C.16%D.20%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参保人员因失业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如何处理?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统筹基金部分的转移资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部分的转移资金?

参保人员再就业后应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重新缴费前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缴费年限不累积计算。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A、终止计算B、分段计算C、累计计算D、重新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于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操作?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关于其养老保险关系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B、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农民工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由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对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计息C、农民工中断就业返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D、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在参保人达到规定的领取条件时,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转移资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统筹基金时,属于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2%的,按12%计算转移金额。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参保交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作出能否办理的反馈时限是()。A、7个工作日B、10个工作日C、15个工作日D、20个工作日

2010年1月1日后,跨省流动就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个人账户记账额与按规定计算的资金转移额不一致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账户记账比例高于11%的部分不计算为转移资金,个人账户记录不予调整;低于11%的,转出地按11%计算转移资金,并相应调整个人账户记录B、2006年1月1日后,个人账户记账比例高于8%的部分不转移,个人账户记录不予调整;低于8%的,转出地按8%计算转移资金,并相应调整个人账户记录C、全部按照参保人实际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来转移资金D、个人账户记录按规定调整后,参保人员又跨省转移的,不再作调整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参保后,应当去哪里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计算利息。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12月28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请根据该文件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①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 ②个人账户储存额不随同转移 ③单位缴费不随同转移 ④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⑤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总和转移A、①③B、②④C、②⑤D、①④

问答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统筹基金部分的转移资金?

问答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于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操作?

多选题下列关于跨省转移接续描述正确是()。A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B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分段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C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D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问答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部分的转移资金?

单选题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A终止计算B分段计算C累计计算D重新计算

单选题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 )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A8%B12%C16%D20%

单选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A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扣除20%转移,统筹账户的单位缴费不转移B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的单位缴费不转移C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按职工参保后单位为其缴纳实际保费总额的12%转移D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以职工参保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填空题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计算利息。

问答题《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参保人员因失业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