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 )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A8%B12%C16%D20%

单选题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  )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A

8%

B

12%

C

16%

D

20%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A、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扣除20%转移,统筹账户的单位缴费不转移B、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的单位缴费不转移C、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按职工参保后单位为其缴纳实际保费总额的12%转移D、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以职工参保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 )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A.8%B.12%C.16%D.20%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办理流程是()。①转移接续申请②转出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③发联系函④出具参保缴费凭证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A、①③②④⑤B、②④①⑤③C、④①③②⑤D、③②①④⑤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施后,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手续时,单位缴费部分按()转移。A、8%B、10%C、12%D、14%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统筹基金部分的转移资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部分的转移资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但是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如何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于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操作?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如何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程序?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统筹基金时,属于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2%的,按12%计算转移金额。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跨省流动的、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的事项有()。A、出具参保缴费凭证B、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发联系函C、转出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基金D、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含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的人员)流动就业时,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证明材料。A、《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B、《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C、《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时随同转移。A、同一省内就业B、同一市内就业C、跨省就业D、跨市就业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12月28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请根据该文件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①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 ②个人账户储存额不随同转移 ③单位缴费不随同转移 ④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⑤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总和转移A、①③B、②④C、②⑤D、①④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12月28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请根据该文件规定,回答以下问题。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若男性年满50周岁或女性年满40周岁,()。A、应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新参保地领取养老金B、应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由原参保地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C、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D、应在原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新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12月28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请根据该文件规定,回答以下问题。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问答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统筹基金部分的转移资金?

问答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于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操作?

问答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如何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问答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但是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问答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部分的转移资金?

单选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A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扣除20%转移,统筹账户的单位缴费不转移B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的单位缴费不转移C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按职工参保后单位为其缴纳实际保费总额的12%转移D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以职工参保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问答题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单选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施后,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手续时,单位缴费部分按()转移。A8%B10%C12%D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