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于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操作?

问答题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于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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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A、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扣除20%转移,统筹账户的单位缴费不转移B、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的单位缴费不转移C、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按职工参保后单位为其缴纳实际保费总额的12%转移D、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以职工参保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若男性年满50周岁或女性年满40周岁,()。A、应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新参保地领取养老金B、应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由原参保地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C、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D.应在原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新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 )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A.8%B.12%C.16%D.20%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A、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B、办理待遇领取手续C、办理转移接续手续D、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A、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参保人员B、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C、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直系亲属D、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统筹基金部分的转移资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部分的转移资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但是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于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操作?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跨省流动到非户籍地就业的,新就业地应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统筹基金时,属于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2%的,按12%计算转移金额。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参保交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作出能否办理的反馈时限是()。A、7个工作日B、10个工作日C、15个工作日D、20个工作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可为其办理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有()。A、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B、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C、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D、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参保人员(含建立临时缴费账户的人员)流动就业时,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证明材料。A、《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B、《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C、《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12月28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请根据该文件规定,回答以下问题。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若男性年满50周岁或女性年满40周岁,()。A、应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新参保地领取养老金B、应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由原参保地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C、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D、应在原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新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问答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统筹基金部分的转移资金?

单选题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A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参保人员B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C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直系亲属D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问答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但是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多选题下列关于跨省转移接续描述正确是()。A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B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分段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C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D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问答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部分的转移资金?

单选题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A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B办理待遇领取手续C办理转移接续手续D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

单选题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 )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A8%B12%C16%D20%

单选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A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扣除20%转移,统筹账户的单位缴费不转移B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的单位缴费不转移C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按职工参保后单位为其缴纳实际保费总额的12%转移D个人缴费按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统筹账户以职工参保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填空题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问答题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