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是( )。[2013年6月真题]A出资最多的人B1/3董事C代表10%表决权的股东D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
单选题
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是( )。[2013年6月真题]
A
出资最多的人
B
1/3董事
C
代表10%表决权的股东
D
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
参考解析
解析:
A项,《公司法》(2018年修订)第38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BCD三项,第39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A项,《公司法》(2018年修订)第38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BCD三项,第39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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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有关要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150万元出资;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100万元出资,另以货币出资50万元。2019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首次股东会,该次会议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2019年6月3日,公司的经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以该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为由拒绝。2019年7月12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丙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至2019年9月15日,公司与股东丙仍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丙遂于2019年9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事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关于首次股东会,正确的是( )。A.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符合法律规定B.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C.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不符合法律规D.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填空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组成的,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