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000年8月21日晚11时,原告徐某乘坐被告付某驾驶的出租车(车主为被告阔达公司)前往自己的住所。行车途中,原告的癫痫病突然发作,付某见状将其拖下车,弃于路旁,开车离去。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善意履行其基于旅客运输合同应负的义务,在原告发病时,置其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将其像一件物品一样,扔下出租车,给其造成了精神损害及心灵创伤,故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被告不同意原告的主张。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本案中,原告有权主张违约责任,但无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B本案中,原告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无权主张违约责任C本案中,原告既有权主张违约责任,又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并可同时主张D本案中,原告既有权主张违约责任,又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原告得选择其一主张
单选题
2000年8月21日晚11时,原告徐某乘坐被告付某驾驶的出租车(车主为被告阔达公司)前往自己的住所。行车途中,原告的癫痫病突然发作,付某见状将其拖下车,弃于路旁,开车离去。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善意履行其基于旅客运输合同应负的义务,在原告发病时,置其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将其像一件物品一样,扔下出租车,给其造成了精神损害及心灵创伤,故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被告不同意原告的主张。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本案中,原告有权主张违约责任,但无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B
本案中,原告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无权主张违约责任
C
本案中,原告既有权主张违约责任,又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并可同时主张
D
本案中,原告既有权主张违约责任,又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原告得选择其一主张
参考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问题。依《合同法》第288条的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本案中,原告乘坐阔达公司的出租车,即与阔达公司建立了客运关系,阔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付某应依约将原告运送至目的地。依《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被告半途将发病的原告抛下,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第1款的规定,自然人因人格尊严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本案中,被告司机将发病的乘客扔下车,扬长而去的行为就是不尊重原告的人格,该行为具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其一,该行为具有违法性;其二,原告的精神痛苦;其三,该行为与原告的精神痛苦具有因果关系;其四,被告存在主观过错。因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权,应依法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之责任。依《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故本题应选D。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承担责任的应是阔达公司,而非付某,因其乃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其责任应由法人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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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8月21日晚11时,原告徐某乘坐被 告付某驾驶的出租车(车主为被告阔达公司)前往自 己的住所。行车途中,原告的癫痫病突然发作,付某见 状将其拖下车,弃于路旁,开车离去。原告认为,被告 未能善意履行其基于旅客运输合同应负的义务,在原 告发病时,置其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将其像一件物 品一样,扔下出租车,给其造成了精神损害及心灵创 伤,故要求被告賠偿损失。被告不同意原告的主张。 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本案中,原告有权主张违约责任,但无权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B.本案中,原告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无权 主张违约责任C.本案中,原告既有权主张违约责任,又有权要 求精神损害赔偿,并可同时主张D.本案中,原告既有权主张违约责任,又有权要 求精神损害赔偿,原告得选择其一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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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的甲某在学校不慎将同学11岁的乙某眼睛弄伤,双方父母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A、乙某为原告,甲某为被告B、乙某的父母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C、乙某父母为原告,甲某为被告D、乙某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
司机李三为老板钱丰开车送货途中,不慎碰坏皮五家的竹篱笆,皮五索要修理费未果,诉至法院,请问本案中谁是原告,谁是被告()A、李三为被告;皮五为原告B、钱丰为被告;皮五为原告C、李三与钱丰为共同被告,皮五为原告D、李三为被告,钱丰与皮五为共同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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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付返还责任。对此主张应当由()负举证责任。A、原告甲某B、被告乙某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D、人民法院
原告:李某,某市郊区农民被告:某乡人民政府原告李某的领导包某未经乡政府批准,在原告正房后面1.2米处建房二间,影响了原告房屋的正常通风采光。为此,原告先后于1997年8月、9月、11月以书面形式请求被告对包某擅自占地建房的行为作出处理,要求拆除包某违法建造的房屋。被告接到原告的举报和请求后,经查,认定包某建房不履行土地使用审批手续,且确实影响了原告住房的通风采光。被告曾会同当地村委会,对原告与包某的纠纷进行调解。因原告不同意调解意见,被告迟迟不予处理。1998年7月,原告以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起诉乡人民政府对包某擅自占地建房的行为迟迟不予处理,是否构成不作为行政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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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9岁的儿子刘甲将单某7岁的儿子单甲打伤,受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刘某、刘甲、单某、单甲各是何种诉讼地位?()A、单甲为原告、单某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刘甲为被告、刘某法定诉讼代理人B、单甲为原告、单某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刘甲为被告、刘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单某、单甲为共同原告;刘甲、刘某为共同被告D、单甲为原告、单某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刘甲、刘某为共同被告
2000年8月21日晚11时,原告徐某乘坐被告付某驾驶的出租车(车主为被告阔达公司)前往自己的住所。行车途中,原告的癫痫病突然发作,付某见状将其拖下车,弃于路旁,开车离去。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善意履行其基于旅客运输合同应负的义务,在原告发病时,置其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将其像一件物品一样,扔下出租车,给其造成了精神损害及心灵创伤,故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被告不同意原告的主张。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本案中,原告有权主张违约责任,但无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B、本案中,原告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无权主张违约责任C、本案中,原告既有权主张违约责任,又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并可同时主张D、本案中,原告既有权主张违约责任,又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原告得选择其一主张
单选题12岁的甲某在学校不慎将同学11岁的乙某眼睛弄伤,双方父母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A乙某为原告,甲某为被告B乙某的父母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C乙某父母为原告,甲某为被告D乙某为原告,甲某的父母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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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李某提交一张有被告刘某签名的借条,称刘某欠其1万元未还。被告刘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李某署名的收条,称所借1万元已还,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写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原告提供的借条( )。[2005年真题]A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B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C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D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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