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任职时间是多久?
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任职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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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主席、副主席的产生:()A、都应当在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B、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C、主席、副主席也可以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共同协商产生D、主席、副主席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
以下关于工会法对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任职期间劳动关系保护的规定表述准确的是:()A、基层工会专兼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在任职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B、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C、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D、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工会法》对工会干部权利的保护的体现,不正确的是()A、对任职内的工会主席、副主席不得随意调动B、不得非法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C、要保证一定数量高层专职工会干部的配备D、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问答题《工会法》对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劳动合同有哪些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