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延长期限相当于其()。A、自动中止,任职期间B、自动延长,任职期间C、中止计算,任职时间D、自动延长,任职时间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延长期限相当于其()。

  • A、自动中止,任职期间
  • B、自动延长,任职期间
  • C、中止计算,任职时间
  • D、自动延长,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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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对企业、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副主席以及乡镇、街道专职工会主席任职期间的职级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任职期间,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

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这里的“个人严重过失”是指下列哪些情形( )。A、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会法》规定,( )。A.经董事会批准,可合并两个子公司的工会组织 B.企业需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 C.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D.基层工会专职主席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1年 E.职工1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

《工会法》规定( )。A.经董事会批准,可合并两个子公司的工会组织B.企业需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C.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公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D.基层工会专职主席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一年E.职工1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公会组织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

非专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其任期的,怎么处理?

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在哪些情形下不得延长?

基层工会哪些职务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A、委员B、专职主席C、组长D、副主席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

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A、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B、自动延长至退休C、终止D、延长至三年期限

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至()。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任职期间应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规定,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任职期间()的除外。A、身体不适B、个人严重过失C、达到法定退休年龄D、因工负伤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其延长期限是()。A、延长至任期期满B、相当于其任职期间C、相当于其合同约定期限一倍D、相当于其合同约定期限二倍

以下关于工会法对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任职期间劳动关系保护的规定表述准确的是:()A、基层工会专兼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在任职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B、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C、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D、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在任职期间,无个人严重过失,也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自任职之日起,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如何处理?()A、自动延长,任期期满B、自动中止,任职期间C、自动延长,任职期间D、自动延长,任职期满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延长期限相当于其()。A、自动中止,任职期间B、自动延长,任职期间C、中止计算,任职时间D、自动延长,合同期间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

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至()。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A、自动延长,任期期满B、自动中止,任职期间C、自动延长,任职期间D、自动延长,任职期满

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A、经董事会批准,可合并两个子公司的工会组织B、企业需按照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C、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D、基层工会专职主席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一年E、职工1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

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任职时间是多久?

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任职时间是多久?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A、五年B、由企业自主决定C、相当于其任职期间

多选题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规定,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任职期间()的除外。A身体不适B个人严重过失C达到法定退休年龄D因工负伤

问答题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在哪些情形下不得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