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建厂房。2013年1月7日,某市规划局责令其在15、日内拆除。该企业收到决定书后一直不拆除已建厂房。在此情形下,市规划局应当:()A:采取代履行的方式执行B:对该企业进行罚款C:申请法院强制拆除D:请求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某企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建厂房。2013年1月7日,某市规划局责令其在15、日内拆除。该企业收到决定书后一直不拆除已建厂房。在此情形下,市规划局应当:()
A:采取代履行的方式执行
B:对该企业进行罚款
C: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D:请求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B:对该企业进行罚款
C: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D:请求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参考解析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50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代履行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保护交通安全、环境和自然资源。本案显然不属于上述情形,故A项错误。《城乡规划法》第68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根据该条规定,B项错误,而D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据此,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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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未经批准在自家墙外搭建临时建筑,市规划局知道该情况后,责令陈某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陈某拒不执行。规划局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事先未通知陈某,在其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强制拆除陈某搭建的临时建筑,由于不慎还拆除了陈某原有房屋的厨房。陈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试分析:(1)规划局是否可以强制执行?为什么?(2)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3)陈某是否可以提出行政诉讼?为什么?
2006年3月4日,甲企业向市建设局(位于东城区)控告乙企业在承建甲企业厂房(位于该市西城区)中偷工减料,致使该厂房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市建设局在没有进行实地调查,只根据甲企业的控告就于同年3月14日责令乙企业立即拆除.已建广房,并负责返建。同年3月16日,乙企业收到该决定书。下列哪项的说法错误?( )A.市建设局无权派遣工作人员拆除该厂房B.市建设局可以向东城区法院申请拆除该广房c.市建设局于2006年4月18日申请法院拆除该厂房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D.即使法院依法受理市建设局的拆除该厂房申请,该法院也应裁定不准予执行
规划局认定一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该公司发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公司在15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该公司未拆除所建房屋,该局发出《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公司在10日内自动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拆除所建房屋通知》与《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性质不同 B.《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系行政处罚 C.公司可以对《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提起行政诉讼 D.在作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时,规划局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经张某申请并缴纳了相应费用后,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将一土地(实为已被征用的土地)批准同意由张某建房。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还向张某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市规划局认定张某建房违法,责令立即停工。张某不听,继续施工。市规划局申请法院将张某所建房屋拆除,张某要求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某县土地局、某乡政府和市规划局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向张某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行为系超越职权的行为 C.市规划局有权撤销张某的规划许可证 D.对张某继续施工造成的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某建设单位计划建一厂房,于2010 年2 月向规划局申请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证》,并于4 月开工建设,7 月底竣工验收,并于8 月初请规划局进行验收。8 月初收到规划局寄来的《行政罚款决定书》。后建设单位不服,9 月初向规划局提请行政复议,规划局不予处理。 【问题】 双方在程序上和内容上存在什么问题,并说明原因。规划局能否撤销或者收回《行政罚款决定书》。
某市乙公司获准使用该市一块土地,用途是设置综合农场,发展农业。2014年3月26日,该市规划局查获知乙公司在地块内陆续建房,搭脚手架,但并没有用来发展农业,而是以“乙农庄”的名义对外经营。规划局遂于2014年4月2日向乙农庄作出《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要求乙公司在通告之日起四日之内,自行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房屋。该行政决定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也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月3日,规划局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该通告,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向乙公司送达。同月18日,规划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期间未申请公证机构对现场拆除情况、财务清点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和临时保管,亦未出具任何财务的交接手续,只由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于当日制作了《用品清单》,有规划局、某镇政府、村委会和乙农庄一名员工的签名。5月19日,乙公司向某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乙公司据此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诉讼,要求该市规划局予以赔偿。根据案例,该市规划局行为违法之处有( )。A. 未告知乙公司作出行政决定的理由和依据B. 要求乙公司四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C. 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D. 未向乙公司送达《通告》
某市乙公司获准使用该市一块土地,用途是设置综合农场,发展农业。2014年3月26日,该市规划局查获知乙公司在地块内陆续建房,搭脚手架,但并没有用来发展农业,而是以“乙农庄”的名义对外经营。规划局遂于2014年4月2日向乙农庄作出《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要求乙公司在通告之日起四日之内,自行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房屋。该行政决定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也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月3日,规划局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该通告,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向乙公司送达。同月18日,规划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期间未申请公证机构对现场拆除情况、财务清点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和临时保管,亦未出具任何财务的交接手续,只由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于当日制作了《用品清单》,有规划局、某镇政府、村委会和乙农庄一名员工的签名。5月19日,乙公司向某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乙公司据此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诉讼,要求该市规划局予以赔偿。该市规划局应当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须载明的事项有( )。A. 乙公司的名称、地址B. 强制执行的时间C. 强制执行的方式D. 复议机关的名称、地址
(2013年)某市规划局认定刘某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刘某送达《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刘某在15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刘某未拆除所建房屋,市规划局送达《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刘某在10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所建房屋。根据行政法理论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市规划局通知行为的法律性质和程序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可诉性B.《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属于行政处罚决定,具有可诉性C.《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属于行政征收决定,不具有可诉性D.《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属于强制执行前的催告行为,不具有可诉性E.《拆除所建房屋通知》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具有可诉性
某乡政府以村民江某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即兴建住宅楼为由,发出《拆除决定书》,要求江某停止建设并将已建住宅楼自行拆除。江某收到后,继续施工。后,乡政府发出《限期拆除公告书》,要求其15日内自行拆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乡政府无权强制拆除B:江某起诉期限届满前,不得强拆其住宅楼C:乡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拆D:江某对《限期拆除公告书》可以起诉
某市建设委员会以某公司的房屋占压输油、输气管道线为由,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要求某公司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但某公司逾期未拆除,亦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若法律、法规赋予某市建设委员会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法院即应不受理其申请B:某市建设委员会应当向其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D:若在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前,某公司已对限期拆除决定提起诉讼,法院无权在诉讼期间执行拆除决定
甲企业从某镇政府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兴建厂房。县规划局和某村委会共同认定该厂房为违法建筑,责令甲企业15日内自行拆除。甲企业不服以县规划局为被告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县规划局有权撤销镇政府颁发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B:镇政府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C:村委会可以作为被告参加诉讼D:村委会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共用题干 某县规划局以某企业未获规划许可即兴建厂房为由作出责令拆除的决定。该企业逾期未拆,也未对县规划局的决定申请复议和起诉。之后,县政府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该企业以县政府为被告起诉其强拆决定。终审法院以未听取该企业意见为由作出撤销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案的一审法院是中级法院B:诉讼中,县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拆C:县政府还可以再次作出强制拆除决定D:对县政府再次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该企业可以起诉
某县规划局以某企业未获规划许可即兴建厂房为由作出责令其15日内予以拆除的决定。该企业逾期不拆。县规划局发布公告催促该企业自拆。该企业仍不拆。某县政府根据某县规划局申请,作出强制拆除决定,责成县城管局予以强拆。县城管局派人予以强拆。该企业对下列哪些行为依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县规划局的责令拆除决定B:县规划局发布的公告C:县政府的强制拆除决定D:县城管局派人实施的强拆
某市规划局根据甲企业申请颁发给关于建设厂房的规划许可证,附近居民刘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市规划局怠于提供规划许可的规范性依据和证据,但甲企业向法院提交了其向市规划局申办规划许可的全部材料。法院对甲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定市规划局颁发给甲企业的规划许可合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在诉讼中,甲企业应当停止建设厂房B.甲企业提供证据是其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C.因市规划局怠于举证,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规划该施工许可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甲市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韩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韩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复议机关是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乙县政府B.若韩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C.若韩某在行政复议期间病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行政复议终止D.若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决定,韩某逾期不履行的,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8年4月29日,蓝田公司向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统称“甲市规划局”)提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申请在殷都区鼎盛广场(某住宅小区)南侧建设蓝田港湾住宅楼。2018年5月13日,甲市规划局将工程规划在《甲市日报》进行公示,并依法举行了听证。2018年11月24日,甲市规划局依法批准了该工程规划。工程进行过程中,鼎盛广场内居民赵某、孙某、胡某、张某四人,以蓝田港湾住宅楼将四人的院落作为通道使用,对四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且工程规划不合理影响四人的采光权、通风权、隐私权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甲市规划局决定举行听证,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市规划局应当将住宅楼的规划事项向社会进行公告B.甲市规划局可以要求赵某.孙某.胡某.张某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C.甲市规划局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告D.由负责审查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E.甲市规划局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018年1月21日,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甲市规划局)向王某发放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为临时建筑,建筑层次一层,结构类型砖混。2018年3月31日,甲市规划局又以王某以欺骗手段骗取许可证为由撤销该许可,并于4月1日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王某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建筑物,否则将进行强制拆除。王某在规定时间内执意不拆除。后根据法律规定,甲市规划局组织相关人员强行拆除,并制作了现场笔录。、根据《行政强制法》,对于市规划局的强制拆除行为,下列理解正确的有( )。A.属于行政强制措施B.属于行政强制执行C.属于行政处罚行为D.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E.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有权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2018年1月21日,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甲市规划局)向王某发放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为临时建筑,建筑层次一层,结构类型砖混。2018年3月31日,甲市规划局又以王某以欺骗手段骗取许可证为由撤销该许可,并于4月1日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王某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建筑物,否则将进行强制拆除。王某在规定时间内执意不拆除。后根据法律规定,甲市规划局组织相关人员强行拆除,并制作了现场笔录。、若在诉讼程序中,王某提出的证明被告程序违法的证据不成立,则( )。A.免除被告对程序合法性的举证责任B.仍然由被告对程序合法性负举证责任C.由法院推定被告提交的证明其程序合法的证据成立D.由法院判决维持处罚决定E.由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8年1月21日,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甲市规划局)向王某发放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为临时建筑,建筑层次一层,结构类型砖混。2018年3月31日,甲市规划局又以王某以欺骗手段骗取许可证为由撤销该许可,并于4月1日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王某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建筑物,否则将进行强制拆除。王某在规定时间内执意不拆除。后根据法律规定,甲市规划局组织相关人员强行拆除,并制作了现场笔录。、根据《行政诉讼法》,若王某对甲市规划局的撤销许可及强制拆除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则( )。A.法院不应受理,因为《行政诉讼法》对此未作规定B.法院应予受理,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C.王某应在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D.现场笔录属于书证E.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018年1月21日,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甲市规划局)向王某发放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为临时建筑,建筑层次一层,结构类型砖混。2018年3月31日,甲市规划局又以王某以欺骗手段骗取许可证为由撤销该许可,并于4月1日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王某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建筑物,否则将进行强制拆除。王某在规定时间内执意不拆除。后根据法律规定,甲市规划局组织相关人员强行拆除,并制作了现场笔录。、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 )。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B.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C.对不具备申请资格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但撤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E.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领取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应当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根据《城乡规划法》第40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某开发公司在建设某商品房的过程中,附近小区居民认为市建设局颁发给该开发公司的施工许可违法而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附近小区居民主张该开发公司从市规划局获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故应依法撤销。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正确?()A、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是本案的审理对象B、人民法院应当对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效力不予认可C、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D、某开发公司是本案的第三人
违法建设指哪些情形?()A、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B、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C、临时建设工程的使用期已满,或使用期未满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城市规划部门已作出提前拆除决定而未近期拆除的;D、擅自改变建(构)筑物使用性质的。
某市居民高某未经市规划行政许可,在自家商店门口搭建一间临时库房,市规划局、城管局等部门在巡查中发现后下达了限期拆除的通知书,要求高某自行拆除,但高某拒绝拆除。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强制拆除。但是,两天后的一场大雪冰冻导致该临时库房坍塌。根据《行政强制法》,高某临时库房坍塌,市政府应()。A、终结执行B、中止执行C、执行回转D、加处罚款
某市居民高某未经市规划行政许可,在自家商店门口搭建一间临时库房,市规划局、城管局等部门在巡查中发现后下达了限期拆除的通知书,要求高某自行拆除,但高某拒绝拆除。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强制拆除。但是,两天后的一场大雪冰冻导致该临时库房坍塌。关于市政府强制拆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市政府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拆除B、该市政府可自行强制拆除C、市政府决定强制拆除前应予以公告,限期高某自行拆除D、如高某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强制拆除
多选题大风公司和小雨公司一同申请某市建设规划局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建设规划局经过省建委的批准,作出了向小雨公司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大风公司不服,遂提起诉讼,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由于市建设规划局是在对外生效的法律文书上署名盖章的机关,所以大风公司只能告市建设规划局B在诉讼中,市建设规划局无正当理由怠于举证,此时小雨公司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行政许可行为合法C如果小雨公司提供证据证明了市建设规划局的行政许可决定是合法的,此时法院可以作出维持行政许可判决D如果小雨公司提供证据证明了市建设规划局的行政许可决定是合法的,此时法院要作出驳回原告大风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
多选题某市乙公司获准使用该市一块土地,用途是设置综合农场,发展农业。2014年3月26日,该市规划局调查获知乙公司在地块内陆续建房、搭脚手架,但并没有用来发展农业,而是以“乙农庄”的名义对外经营。规划局遂于2014年4月2日向乙农庄作出《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通告》,要求乙公司在通告之日起四日之内,自行无条件拆除违法建设房屋。该行政决定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也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同月3日,规划局直接在乙农庄门口张贴该通告,未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向乙公司送达。同月18日,规划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期间未申请公证机构对现场拆除情况、财务清点情况进行证据保全和临时保管,亦未出具任何财务的交接手续,只由该市某镇法律服务所于当日制作了《用品清单》,有规划局、某镇政府、村委会和乙农庄一名员工的签名。5月19日,乙公司向某公证处申请对乙农庄内被毁的房屋、设施、果树的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同日,该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乙公司据此于2014年8月15日提起诉讼,要求该市规划局予以赔偿。根据案例,该市规划局行为违法之处有( )。A未告知乙公司作出行政决定的理由和依据B要求乙公司四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C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D未向乙公司送达《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