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A就业地B待遇领取地C户口所在地D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单选题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A

就业地

B

待遇领取地

C

户口所在地

D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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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考题:

“过渡性养老金”的发放对象为()。A、《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参保职工B、《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参保职工C、《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参保职工D、2000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之后退休的参保职工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若男性年满50周岁或女性年满40周岁,()。A、应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新参保地领取养老金B、应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由原参保地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C、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D.应在原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新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术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相比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生了变化,下列( )不是变化的内容。A.城镇各类企业职工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B.个体工商户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C.灵活就业人员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D.一般企业要按照缴费工资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规定实行养老保险三层次改革。 A、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B、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C、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D、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下列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有()。A: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0%B:个人缴费的11%计入个人账户C:缴费基数为个人实际收入或工资D:参保人缴费累计满10年,退休后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E:参保人缴费达到规定年限,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与《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相比,《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A: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B: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C:改革基本养老金缴费办法D:加快提高统筹层次E:发展企业年金

按照国务院2005年12月发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改革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总比例是()。A:20%B:15%C:28%D:25%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但是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如何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与()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数。A、户口所在地B、待遇领取地C、各年度缴纳养老保险所在地D、缴纳养老保险时间最长所在地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于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操作?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指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按什么标准计发?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其核心是统一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12月28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请根据该文件规定,回答以下问题。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若男性年满50周岁或女性年满40周岁,()。A、应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新参保地领取养老金B、应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由原参保地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C、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D、应在原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在新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中人’过渡性办法”的渐进式改革过渡方式。根据有关“中人”的养老保险参保政策,回答以下问题。“过渡性养老金”的发放对象为()。A、《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参保职工B、《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参保职工C、《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参保职工D、2000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之后退休的参保职工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12月28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请根据该文件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④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②③④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12月28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请根据该文件规定,回答以下问题。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问答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于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操作?

问答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如何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问答题《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指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首要任务是什么?

问答题《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但是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多选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规定,下列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0%B按照个人缴费的11%计入个人账户C缴费基数为个人实际收入或工资D参保人缴费累计满10年,退休后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E参保人缴费达到规定年限,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问答题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