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题目列表
问答题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上游面铺设混凝土预制块,合同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为了保证混凝土预制块质量,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购置更换了新模具、振捣设备,并增加使用了脱模剂,比原投标方案增加了成本,提出了费用补偿。监理人是否应予批准?说明理由。
问答题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供水工程项目,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合同实施中,由承包人采购使用的砂子不合格影响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人立即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停止使用不合格的砂子,并要求提出补救措施。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发包人决定在合同规定的检验基础上,增加混凝土取芯检验,并通过监理人指示承包人。承包人是否有权拒绝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的承担如何确定?
问答题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供水工程项目,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合同实施中,由承包人采购使用的砂子不合格影响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人立即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停止使用不合格的砂子,并要求提出补救措施。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发包人决定在合同规定的检验基础上,增加混凝土取芯检验,并通过监理人指示承包人。承包人是否有权拒绝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的承担如何确定?
问答题某水电开发公司投资兴建一座中型水电站,依法与某建筑工程总公司签订了总包合同。其后,经水电开发公司同意,建筑工程总公司分别与某市设计院和某市工程局签订了勘测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设计人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完成工程设计书及相应施工图纸和资料。建筑安装合同约定由市工程局根据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依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各方均按约定履行。工程竣工后,该水电开发公司组织工程验收,结果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其原因是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但是,设计人拒绝承担责任,建筑工程总公司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该水电开发公司就工程质量责任问题有权向哪方追索责任?说明理由与法律根据。
问答题甲某为某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合法经营范围内就一项施工任务与某水电站项目的发包人签订了承包合同。事后,该施工企业通知该项目发包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甲某无权独立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故甲某与贵方所签合同没有效力,对我公司没有约束力。”但事实上,在此之前,该项目发包人不知道而且不可能知道施工企业的这项规定。如果上述合同是甲某通过授权书委托乙某与发包人签订的,该合同是否有效?
问答题某水电开发公司将投资兴建的一座水力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厂房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某土建施工单位和某设备安装单位。建设单位与两家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和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在材料方面,工程所用钢筋由水电开发公司统一供应;在工程延期方面,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一天,均应向对方当事人赔偿5000元人民币的损失。 按照土建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了开工通知。在合同履行中,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了分包申请,拟将发电厂房的桩基处理施工分包给某专业基础处理公司,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分包人的资质和分包项目,并报水电开发公司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了批准分包的文件。 按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桩基处理工程应从4月1日开工至5月10完工。在桩基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水电开发公司未及时供应所需钢筋,致使桩基处理工程4月10日才开工;4月16日至4月20日基础处理公司施工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施工;5月3日至5月6日因异常暴雨造成无法施工。土建工程施工承包人应获得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
问答题某水电开发公司将投资兴建的一座水力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依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厂房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某土建施工单位和某设备安装单位。建设单位与两家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和设备安装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在材料方面,工程所用钢筋由水电开发公司统一供应;在工程延期方面,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一天,均应向对方当事人赔偿5000元人民币的损失。 按照土建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了开工通知。在合同履行中,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了分包申请,拟将发电厂房的桩基处理施工分包给某专业基础处理公司,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分包人的资质和分包项目,并报水电开发公司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了批准分包的文件。 按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桩基处理工程应从4月1日开工至5月10完工。在桩基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水电开发公司未及时供应所需钢筋,致使桩基处理工程4月10日才开工;4月16日至4月20日基础处理公司施工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施工;5月3日至5月6日因异常暴雨造成无法施工。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是多少?
问答题某供水公司投资一供水水源项目。为了避免售水的市场风险,在项目建设初期,与甲用户依照法定程序以价格0.35元/m3依法签订了供水合同。考虑到该供水工程建设难度较大,合同约定:若供水工程建成,则供水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给甲用户供水;若供水工程项目取消,则所签合同不发生任何效力。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随着供水市场水资源紧缺,同时,又不涉及到供水线路改造,该供水公司又以0.5元/m3的价格将水全部售于乙用户。签订合同时,乙用户并不知道供水公司已与甲用户签订了供水合同。 供水公司供水工程完工后,甲用户要求供水,供水公司的解释是,在供水工程完工前,与甲用户所签供水合同并未生效,因此,供水公司不受此约束,将水以更高的价格售于乙用户是合情合理的,试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说明供水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
问答题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供水工程项目,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在合同实施中,由承包人采购使用的砂子不合格影响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人立即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停止使用不合格的砂子,并要求提出补救措施。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规定,监理应对混凝土进行平行检测。检测数量如何确定?检验费用由哪方负担?
问答题某引水工程隧洞施工招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条件是: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有6家,按评审后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如下表所示。该招标项目的标底为66060万元。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A的报价远远低于招标项目标底,属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情形,应予拒绝。评标委员会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问答题某地区投资兴建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其中挡水坝工程、溢洪道工程两个施工标发包给一家施工企业,并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为了方便管理,发包人将挡水坝工程、溢洪道工程委托了某监理公司承担施工监理任务,并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中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监理人应当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监理,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报告。 2.发包人应当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监理人独立开展监理业务,不得明示监理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要时发包人可以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 3.监理人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发包人职责,发布有关指令,签署项目文件,协调设计单位和承包人之间的关系。 4.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法人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具体负责所承担的监理工作,并对项目法人负责。 5.监理人应当将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实施期间监理人员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监理单位。 6.监理人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组织设计单位等进行现场设计交底,核查并签发施工图。未经监理人员签字的本工程的全部图纸不得用于施工。 7.监理人在监理实施工程中,发现设计中的错误或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时,有权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8.监理人有义务协助承包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并有权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 9.项目法人有义务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单位报酬,不得无故削减或者拖延支付。 10.监理人应当审查发包人和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并监督实施。 请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分析判断监理合同中有无不妥之处?怎样才是正确的?
问答题某枢纽工程施工招标,合同条件采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A施工企业中标并签订合同后,认为中标价偏低,无奈受合同的约束,只好按合同履行义务。在组织进场期间,发包人提供场地延误7天时间,故承包人以此为由,立即将人员、设备、设施等进场资源全部撤离现场,并向发包人发出通知:“由于你方提供场地延误已构成违约,我方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由于解除合同对我方造成的费用和利润损失,希望你方在合同规定时间给以支付。”A施工企业的说法是否正确?试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说明理由。
问答题某省大型堤防加固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招标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并在《中国建设报》上发布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后,于2006年2月12日发售了招标文件。为提高本地区的建设监理水平,招标文件规定外省的投标人须与本地符合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组成联合体方可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28日上午9:00。 该施工监理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该施工项目的加固长度由计划的45km增加到50km,为此招标人于2006年4月15日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了紧急修改通知; 事件2:投标人A在4月26日提交了投标文件后,由于正在监理的其他项目不能按期结束,故于27日撤回了投标文件; 事件3:投标人B于28日上午9:30携带投标文件赶到开标现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书未宣读完毕。 事件4:投标人C的法定代表人未出席开标会,拟在该项目上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张某参加了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了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的委托书。 事件5:为便于评标的公开、公正进行,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现场公布了评标标准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事件6:评标工作结束、招标人与中标人于5月23日签订监理合同后,招标人于28日之前退回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函。 收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问答题某供水公司投资一供水水源项目。为了避免售水的市场风险,在项目建设初期,与甲用户依照法定程序以价格0.35元/m3依法签订了供水合同。考虑到该供水工程建设难度较大,合同约定:若供水工程建成,则供水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给甲用户供水;若供水工程项目取消,则所签合同不发生任何效力。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随着供水市场水资源紧缺,同时,又不涉及到供水线路改造,该供水公司又以0.5元/m3的价格将水全部售于乙用户。签订合同时,乙用户并不知道供水公司已与甲用户签订了供水合同。 若供水公司供水给甲用户,应向乙用户承担什么责任?
问答题某引水工程隧洞施工招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条件是: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有6家,按评审后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如下表所示。该招标项目的标底为66060万元。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为上述6家投标人的投标均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合理,均未低于其成本价,按照规定的中标条件,推荐的候选中标人及其先后顺序为投标人A、B、C。在招标人与第一顺序候选中标人合同谈判时,要求将中标价降为47900万元,若投标人A拒绝,即认为其放弃中标,依次与候选中标人B进行谈判。为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