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表误差退补电量计算起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电能表误差退补电量计算起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考题: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检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 )时间计算。 A.四分之一B.三分之一C.二分之一。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检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时间计算。A四分之一B三分之一C二分之一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实际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A对B错

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如何计算退补电量?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范围,应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

由于计费计量的互感器、电能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供电企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的规定是()A、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1/2时间计算B、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许电压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补收电量。补收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C、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户正常月份的用电量为基准退补电量,退补时间按抄表记录确定D、退补电费期间,用户先按抄表电量如期交纳电费,待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由于计费计量的互感器、电能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供电企业应如何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应以其误差允许范围超出部分的值退补电量。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误差为基准,进行退补电量计算。A、基本误差B、0C、修正误差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追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时间计算。A、1/3B、1/2C、1/4D、全部

在计算电能表超差退补电费时,如何确定退补时间?

计费电能表或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企业应按实际误差()退还或补收电费。A、实用电量B、设备容量C、起止时间D、用电类别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实际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

电能表超差如何退补电量?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表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时间计算。

退补电量期间,用户先按()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A、估算电量;B、抄检电量;C、协商电量。

用户反映电能表跑快,经校验误差为+3%,电能表为2.0级表,退电量时应按()进行退补。A、0B、1%C、2%D、3%

电能表快慢误差、退补起止时间有据可查则按实际日期计算。如查不清时按《供用电规则》规定计算。电力用户由上次校验或换表之日起按1/2时间计算,最多按6个月退补。照明用户按一个月计算。

计费电能表或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或记录不准,供电企业应按实际误差()的1/2退还和补收电费。A、实用电量B、设备容量C、起止时间D、用电类别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如果计费电能计量装置计量不准,应按规定退补电费,在退补期间,客户先按抄表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用户反映电能表跑快,经校验误差为+3%,电能表为2.0级表,退电量时应按()进行退补。A、0B、0.01C、0.02D、0.03

《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条规定: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为基准,退补电量,退补时间按()确定。退补期间,用户先按()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一条规定:计算电量的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的,以()为基准,按()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以()为准确定。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用户应先按()交付电费。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应怎样退补电量?

由于计费计量的互感器、电能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的电费:(1)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电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2)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放范围时,以()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补收电量。补收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户的用电电量()为基准,退补时间按抄表记录确定。退补期间,用户先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退补电量时间应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