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我的前半生》著作权归谁A.合作作品,溥仪和李文达共同享有B.自传体作品,归传主溥仪享有著作权C.自传体作品,归执笔人李文达享有著作权D.这是一个职务作品,群众出版社也可以主张著作权
溥仪《我的前半生》著作权归谁
A.合作作品,溥仪和李文达共同享有
B.自传体作品,归传主溥仪享有著作权
C.自传体作品,归执笔人李文达享有著作权
D.这是一个职务作品,群众出版社也可以主张著作权
参考答案和解析
自传体作品,归传主溥仪享有著作权
相关考题: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A.归王某所有B.归李某所有C.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定义:①自传体传记:是某一个人物自己写的记载自己生活经历的文章。记载自己前半生或大半生的生活经历的一般称为自传。②采访体传记:这类传记的撰写入,一般与被立传者原来并无交往,或者是与被立传者相隔几代的后人,他们主要靠采访被立传者的亲友,搜集被立传者的各类资料,然后经过作者取舍、创造,形成传记。③回忆体传记:这类传记的作者往往是被立传者的亲属、朋友、同事或部属,他们主要是通过自己的回忆记载被立传者的生平与事迹。典型例证:(1)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我的前半生》(2)法国大作家罗曼·罗兰:《贝多芬传》(3)玄奘的弟子慧立、彦琮:《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上述典型例证与定义存在对应关系的数目有( )。A.0个B.1个C.2个D.3个
可是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如果将来有一天,我又一次得到去海森堡大学的邀请,我又会怎么样呢?尽管我想献身于科学与义务。这句话是依尔林在()说的。A.《论教育》B.《我的前半生》C.《依尔自传》D.《致友人的信》
甲国人贝斯在甲国出版著作《我的人生》后29天内,又在乙国出版了该作品,乙国是《伯尔尼公约》缔约国,甲国不是。后因《我的人生》中的部分内容引发伦理争议,该书在甲国受到封禁。依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甲国并非《伯尔尼公约》缔约国,因此《我的人生》不能在乙国享受国民待遇B.贝斯在甲国出版《我的前半生》后29天内在乙国出版,在乙国享受国民待遇C.乙国依国民待遇为该作品提供的保护无需贝斯履行任何手续D.乙国可以在甲国封禁《我的前半生》后不再对该书提供保护
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A:归王某所有B:归李某所有C: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李某(溥仪遗孀)曾与贾某是邻居,贾某曾帮李某整理溥仪的日记及其他的遗留文字,并整理李某的一些口述资料,后以署名“李某”、“贾某整理”的方式将有关整理资料的文章发表于杂志上。后来李某又与王某合作,并将溥仪日记、其他文稿及出自贾某手笔的整理资料(约二万多字)全部交给王某,王某在上述材料基础上完成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与此同时,贾某自费采访三百多人,查阅大量档案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 为此,李某和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贾某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抄袭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达70%以上,侵犯其著作权,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销毁存书、停止侵害、赔偿损害等。 被告贾某辩称:《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是自己根据调查、收集的历史资料独立完成的,不存在抄袭;相反的是,王某使用被告的整理成果用于《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中,已构成侵权。《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的著作权应当属于谁?为什么?
可是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如果将来有一天,我又一次得到去海森堡大学的邀请,我又会怎么样呢?尽管我想献身于科学与义务。这句话是依尔林在()说的。A、《论教育》B、《我的前半生》C、《依尔自传》D、《致友人的信》
甲为救火英雄,被某市授予荣誉称号。乙出版社与甲约定由甲口述、乙出版社派丙执笔,为甲出版自传体《我的一生》。双方未约定著作权归属。对于《我的一生》的著作权,正确的是:()。A、乙出版社享有著作权B、丙享有著作权C、甲与乙出版社共同享有著作权D、甲享有著作权
问答题李某(溥仪遗孀)曾与贾某是邻居,贾某曾帮李某整理溥仪的日记及其他的遗留文字,并整理李某的一些口述资料,后以署名“李某”、“贾某整理”的方式将有关整理资料的文章发表于杂志上。后来李某又与王某合作,并将溥仪日记、其他文稿及出自贾某手笔的整理资料(约二万多字)全部交给王某,王某在上述材料基础上完成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与此同时,贾某自费采访三百多人,查阅大量档案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 为此,李某和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贾某的《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抄袭了《溥仪的后半生》一书,达70%以上,侵犯其著作权,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销毁存书、停止侵害、赔偿损害等。 被告贾某辩称:《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是自己根据调查、收集的历史资料独立完成的,不存在抄袭;相反的是,王某使用被告的整理成果用于《溥仪的后半生》一书中,已构成侵权。《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的著作权应当属于谁?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