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某,男,29岁,小学文化,某工厂工人。冉某于2000年3月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后,经常夜间携带三棱刮刀到处游荡。2003年9月上旬,冉嫌这把三棱刮刀不锋利,又购买一把0.30米长的三棱刮刀带在身上,9月16日晚9时许,冉与其朋友陈某在当地人民路人民饭店饮食部门前闲逛,遇见相识的周某、匡某、吴某等人。周、匡、吴等先后来向冉要香烟,冉给匡、吴各一支,未给周,周抓住冉的衣服与之纠缠。冉将周的手拨开,发生拖拉,周打冉面部两拳。冉受伤后退几步,随即拔出携带的三棱刮刀由上而下对周的左肋骨刺一刀,伤及心脏,周倒地死亡。冉见状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是在法院审理期问否认了犯罪事实。 问:(1)冉某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2)对于冉某有何量刑情节? (3)如果冉某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没有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提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又应当如何处理?

冉某,男,29岁,小学文化,某工厂工人。冉某于2000年3月因聚众斗殴罪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后,经常夜间携带三棱刮刀到处游荡。2003年9月上旬,冉嫌这把三棱刮刀不锋利,又购买一把0.30米长的三棱刮刀带在身上,9月16日晚9时许,冉与其朋友陈某在当地人民路人民饭店饮食部门前闲逛,遇见相识的周某、匡某、吴某等人。周、匡、吴等先后来向冉要香烟,冉给匡、吴各一支,未给周,周抓住冉的衣服与之纠缠。冉将周的手拨开,发生拖拉,周打冉面部两拳。冉受伤后退几步,随即拔出携带的三棱刮刀由上而下对周的左肋骨刺一刀,伤及心脏,周倒地死亡。冉见状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是在法院审理期问否认了犯罪事实。
问:(1)冉某的主观罪过是什么?
(2)对于冉某有何量刑情节?
(3)如果冉某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没有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提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又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解析

解析:(1)根据刑法的规定,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本案中冉某在主观上对周的死亡结果之态度是放任,而非过失。冉某明知自己用锋利的三棱刮刀猛刺对方,有可能使其发生死亡的结果,却听之任之,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
(2)第一,根据刑法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本案中,被告人冉某在犯聚众斗殴罪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故意杀人罪,符合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第二,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但是在审判过程中翻供的,不认定为自首。本案中被告人冉某有翻供行为,所以不成立自首。
(3)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罪分子不否认犯罪事实,但是对于行为的性质进行辩解的,不影响自首的成立。所以,如果冉某仅仅指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那么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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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系无业青年,经常在街头闲逛,1996年9月高某身带一把三棱刮刀与其友刘某闲逛,遇见张、赵、马三人,高某请其中张、赵喝酒,但未叫马某,马某不满,与高某发生口角,推拉中马某打了高两拳,高随意掏出刮刀由上而下对马的左肋骨刺一刀,伤及心脏,当场死亡。【问题】高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周军与陈莉为一间房屋的权属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6李冉向人民法院主张该间房屋应当归他所有,人民法院遂追加李冉为第三人。后原告周军申请撤诉,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人民法院允许周军撤诉,应当以陈莉为另案被告,李冉为另案原告,诉讼另行进行B.如果人民法院允许周军撤诉,应当以李冉为原告,陈莉为被告,继续审理C.如果人民法院允许周军撤诉,应当由李冉取代周军作为原告,陈莉为被告,继续审理D.如果周军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不允许撤诉

冉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冉某在给李某做面条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农药。冉某为防止其7岁的儿子吃饭中毒,将其子送到学校,并嘱咐妻子李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午饭。冉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冉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B.冉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C.冉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__?D.冉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某日早上6时,冉某驾驶一辆大客车出发,连续行驶至上午11时,在宣汉县境内宣南路1千米处,坠于公路一侧垂直高度8.5米的陡坎下,造成13人死亡、9人受伤。冉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 )A.超速行驶B.不按交通标线行驶C.客车超员D.疲劳驾驶

2019年5月1日22时许,休假的民警小李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一妇女大喊救命,发现一男子冉某和一妇女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小李拨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后,立即上前制止冉某的行为。小李在制止冉某犯罪过程中,冉某拒不服从,将小李手臂咬伤。后经鉴定,小李构成轻微伤,被害人陈某构成轻伤。公安机关对冉某立案的罪名有:(多选)A.侮辱罪B.寻衅滋事罪C.故意伤害罪D.妨害公务罪

2019年5月1日22时许,休假的民警小李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一妇女大喊救命,发现一男子冉某和一妇女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小李拨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后,立即上前制止冉某的行为。 民警小李制止冉某行为,其处置行为的法律授权来源是:(单选)A.《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019年5月1日22时许,休假的民警小李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一妇女大喊救命,发现一男子冉某和一妇女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小李拨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后,立即上前制止冉某的行为。现场抓获冉某后,公安机关应采取的恰当的强制措施是:(单选)A.取保候审B.监视居住C.刑事拘留D.逮捕

2019年5月1日22时许,休假的民警小李在街边散步,突然听到一妇女大喊救命,发现一男子冉某和一妇女陈某因电动自行车碰撞而引起纠纷,冉某将陈某按在地上,正用车锁猛击其头部。小李拨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后,立即上前制止冉某的行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和民警小李一起控制住冉某并在现场调查取证。此时不应采取的做法是:(单选)A.对作案现场进行拍照B.提取车锁并进行拍照C.对现场路过的两名证人同时询问取证D.调取现场周边视监控

某日早上6时,冉某驾驶一辆大客车出发,连续行驶至上午11时,在宣汉县境内南路1km处,坠于公路一侧垂直高度8.5m的陡坎上,造成13人死亡、9人受伤。冉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A.超速行驶B.不按交通标线行驶C.客车超员D.疲劳驾驶

冉某,29岁,在他小时候父亲因为犯罪判处死刑,剩下年幼的他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在某书店做管理员,收入微薄,为了维持家用,母亲在工作之余去做家政,非常辛苦,没有时间来关心和照顾冉某。冉某经常与社区的几个不良青年混在一起,还曾因为盗窃而被判入狱。出狱后的冉某不去找工作,整天惹是生非,慢慢染上了毒瘾,妻子得知后非常气愤,为了帮助冉某戒毒,妻子以身试毒却同他一样无法自拔,为筹毒资两人走上了盗窃之路,妻子被判入狱一年。目前,冉某与母亲还有他两岁的女儿住在一个即将拆迁的小区中,三个人挤在一间很小的阁楼里,依靠母亲微薄的退休金艰难地生活。看着年幼的女儿和辛苦了一辈子的母亲,想到在狱中的妻子,冉某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颓废下去了,决定痛改前非,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他在家里自己实行戒毒,并且打算去找工作,他为将来的生活做了详细的规划。可就在冉某对生活信心满满时,妻子却在狱中寄来了离婚协议书,这让冉某受到了极大的打击,对将来的生活又失去了希望。冉某的母亲看到儿子的状况,非常担心,于是找到社会工作者寻求帮助。问题:假如你是一名社会工作者,请你针对冉某的问题,制订一份服务方案。

十六国时,后赵皇帝石虎死后,汉人冉闵夺取大权,建立冉魏,因下令杀胡而得罪了另一个国家,被这个国家所灭,这个国家是()。

冉雍是孔门德行科的高材生

翻译: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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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人小冉跨品牌出售了一套德佑品牌的房源,小冉认为出房的费率在德佑品牌的费率区间内,所以并未告知对方直接出了房,但后来德佑方则对小冉进行了投诉,认为其直接出房行为违背规则。关于以上经纪人小冉的行为,下面说法错误的是哪几项?()A、经济人小冉做法正确,只要出房费率符合区间可以不告知对方即可跨品牌出房B、经纪人小冉做法错误,即使出房费率符合区间,仍需告知对方并征得德佑方同意才能出房C、经济人小冉做法错误,虽然满足德佑出房费率区间,但须告知德佑方,只是无需征得房源方的同意即可出房D、经纪人小冉做法正确,MLS平台上的全部房源,完全共享

冉氏烹狗记(节录)崔述县人冉氏,有狗而猛,遇行人,辄搏噬之,往往为所伤,伤则主人躬诣谢罪,出财救疗之,如是者数矣。冉氏以是颇患苦狗,然以其猛也,未忍杀,故置之。余尝夜归,去家门里许,狗狺狺吠,冉氏狗亦迎而吠焉。余以柳枝横扫之,群狗皆远立,独冉氏狗竟前欲相搏,几伤者数矣。既归,念此良狗也,藉令有仇盗夜往劫之,狗拒门而噬,虽数人能入咫尺地哉!此狗累千金不可得也。居数日,冉氏之邻至,问其狗,曰“烹之矣。”惊而诘其故,曰“日者冉氏有盗,主人觉之,呼二子起,操械共逐之,盗惊而遁。主人疑狗之不吠也,呼之不应,遍索之无有也。将寝,闻卧床下,若有微息者,烛之,则狗也。卷屈蹲伏,不敢少转侧,垂头闭目,若唯恐人闻其声息者。主人曰‘嘻,吾向之隐忍而不之杀者,为其有仓卒一旦之用也。恶知其搏行人则勇,而见盗则怯乎哉?’以是故,遂烹之也。”嗟乎!天下之勇于搏人而怯于见贼者,岂独此狗也哉!“冉氏以是颇患苦狗”“为其有仓卒一旦之用也”两句正确意思是()。A、冉氏因此很忧虑苦恼于这狗;因为它有仓卒之间一个早上的作用啊。B、冉氏因此很忧虑苦恼于这狗;因为它在一时匆忙急促之间有用啊。C、冉氏因此很害怕狗;因为它有仓卒之间一个早上的作用啊。D、冉氏因此很害怕狗;因为它在一时匆忙急促之间有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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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通过三个人物即()的遭遇,淋漓尽致地再现了一个人间地狱。A、冉·阿让、芳汀、沙威B、冉·阿让、马德兰、芳汀C、冉·阿让、米里哀、沙威D、冉·阿让、芳汀、珂赛特

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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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给同学孙冉发邮件,Email地址是:sunshine9960@gmail.com,主题为:鲁迅的文章,正文为:孙冉,你好,你要的两篇鲁迅作品在邮件附件中,请查收。将考生文件夹下的文件“LuXun1.txt”粘贴至邮件附件中。发送邮件。

单选题《悲惨世界》通过三个人物即()的遭遇,淋漓尽致地再现了一个人间地狱。A冉·阿让、芳汀、沙威B冉·阿让、马德兰、芳汀C冉·阿让、米里哀、沙威D冉·阿让、芳汀、珂赛特

问答题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单选题冉氏烹狗记(节录)崔述县人冉氏,有狗而猛,遇行人,辄搏噬之,往往为所伤,伤则主人躬诣谢罪,出财救疗之,如是者数矣。冉氏以是颇患苦狗,然以其猛也,未忍杀,故置之。余尝夜归,去家门里许,狗狺狺吠,冉氏狗亦迎而吠焉。余以柳枝横扫之,群狗皆远立,独冉氏狗竟前欲相搏,几伤者数矣。既归,念此良狗也,藉令有仇盗夜往劫之,狗拒门而噬,虽数人能入咫尺地哉!此狗累千金不可得也。居数日,冉氏之邻至,问其狗,曰“烹之矣。”惊而诘其故,曰“日者冉氏有盗,主人觉之,呼二子起,操械共逐之,盗惊而遁。主人疑狗之不吠也,呼之不应,遍索之无有也。将寝,闻卧床下,若有微息者,烛之,则狗也。卷屈蹲伏,不敢少转侧,垂头闭目,若唯恐人闻其声息者。主人曰‘嘻,吾向之隐忍而不之杀者,为其有仓卒一旦之用也。恶知其搏行人则勇,而见盗则怯乎哉?’以是故,遂烹之也。”嗟乎!天下之勇于搏人而怯于见贼者,岂独此狗也哉!“冉氏以是颇患苦狗”“为其有仓卒一旦之用也”两句正确意思是()。A冉氏因此很忧虑苦恼于这狗;因为它有仓卒之间一个早上的作用啊。B冉氏因此很忧虑苦恼于这狗;因为它在一时匆忙急促之间有用啊。C冉氏因此很害怕狗;因为它有仓卒之间一个早上的作用啊。D冉氏因此很害怕狗;因为它在一时匆忙急促之间有用啊。

多选题2012年6月,丁福为向钟冉借钱,作为担保方式,而将自己的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给钟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A就该出质行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决权B该合伙财产份额质权,须经合伙协议记载与工商登记才能生效C在丁福伪称已获高、田二人同意,而钟冉又是善意时,钟冉善意取得该质权D在丁福未履行还款义务,如钟冉享有质权并主张以拍卖方式实现时,高、田二人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