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制剂配发记录的内容可不包括A、邻用部门B、批号C、制剂名称D、配置日期E、数量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制剂配发记录的内容可不包括
A、邻用部门
B、批号
C、制剂名称
D、配置日期
E、数量
B、批号
C、制剂名称
D、配置日期
E、数量
参考解析
解析:制剂配发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或凭据。内容包括:领用部门、制剂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等。制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制剂质量管理组织应及时进行处理,出现质量问题的制剂应立即收回,并填写收回记录。
相关考题: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制剂配发记录的内容不包括A.制剂名称B.数量S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制剂配发记录的内容不包括A.制剂名称B.数量C.领用部门D.收回部门E.规格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制剂收回记录的内容不包括A.规格SXB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制剂收回记录的内容不包括A.规格B.批号C.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D.收回原因E.处理意见
单选题根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制剂出现质量问题需要收回时,制剂收回记录的内容不包括( )。A制剂名称B制剂工艺C制剂批号D收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