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公司以CIF价向外商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卖方须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迟于12月1日抵达,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的性质还属于CIF合同吗?为什么?

问答题
某公司以CIF价向外商出口一批季节性较强的货物。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卖方须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迟于12月1日抵达,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合同的性质还属于CIF合同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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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出口商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装运期为10/11月份。10月20日,出口国政府公布一项条例,规定从11月1日起,除非有特别许可证,否则禁止该货物的出口。卖方未能装运货物,于是买方请求赔偿损失。在此案中,卖方是否可以免除其交货义务?为什么?

我方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一批丝绸。合同签订后,买方发来电传,称合同规定的目的港最近常发生暴乱,要求我方办理保险时加保战争险。请问我方对此应如何处理?

我方某公司出口一批冻鸡,货物抵达目的港后经海关检验发现因包装不良导致部分冻鸡变质,外商据此向我方提出索赔,请问外商做法是否合理?

某出口商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装运期为某年10/11月份(shipmentduringOct./Nov.)。10月20日,出口国政府公布一项条例,规定从该年11月1日起,除非有特别许可证,否则禁止该货物出口。卖方未能装运货物,于是买方请求赔偿损失。在此案中,卖方是否可以免除其交货义务?为什么?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出口数量为500吨。在溢短装条款中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增减5%,但未对多交部分货物如何作价给予规定。卖方依合约规定多交了20吨,根据《公约》的规定,此20吨应按()作价。A、到岸价B、合同价C、离案价D、议定价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规定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汉堡,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某公司按CIF ROTYERDAM向荷兰出口一批空调,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应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输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载货船只迟于12月1日抵达,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退还买方。合同中的这一条款是否合理?为什么?

CIF合同中的卖方要对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前的一切风险负责。

我方按CIF条件进口一批床单,货物抵达我方后发现床单在运输途中部分受潮,而卖方已如期向我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并要求我方支付货款。问我方能否以所交货物受潮而拒付货款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我国山东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与韩国某进口公司签订了一笔初级产品的交易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卖方备妥了货物,安排好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事项。在装船时,卖方考虑到从装运港到目的港距离较近,且风平浪静,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因此,没有办理海运货物保险。实际上,货物也安全及时抵达目的港,但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中缺少了保险单,买方因市场行情发生了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就以卖方所交的单据不全为由,要求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理?

我国某公司出口一批玩具到英国,由卖方办理运输和保险,卖方计划用班轮运输,因此合同中应规定贸易术语为CIF Liner Terms。

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以CFR术语签订合同,出口一批水果。由于承运货物的海运船舶在海运途中曾经搁浅,致使部分水果变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经买方检验发现损失严重,随即要求卖方予以赔偿,卖方拒绝赔偿并提出让买方找船方索赔。该项损失的风险由哪方当事人承担?

俗称CIF价格条件为到岸价,因此卖方须承担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所发生的一切风险。

在Incoterms 2000规定的CIF术语中,卖方的义务主要有()。A、保证货物到达目的港B、按通常条件自负费用订立运输合同C、在装运港将货物交付至船上D、自负费用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海运保险E、向买方提供保险单

我国某公司向某外国公司出口一批苹果,货到验收后付款。货物抵达目的港后,经买方检验后发现,苹果总重量减少5%,而且每个苹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外商拒绝付款,并拒绝提货。以致苹果全部腐烂,外国海关向中方收取仓储费、处理苹果费共3万美元。问题:中方应如何处理?

把CIF称作“到岸价”,理所当然卖方承担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前的风险与责任。()

我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条件进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30%投保一切险。” 卖方在货物装运完毕以后,已凭结汇单据向买方收取了货款,而货物在运输途中遇险导致全部灭失。 当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时,卖方却提出,超出发票金额20%的赔付部分,应该是买卖双方各得一半。 问:卖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多选题某进出口贸易以CIFLondon条件成交,合同中规定“买方需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需于10月份自中国港口装运,并保证载货船只不迟于12月10日抵达目的港。否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经收妥,则须退还买方。”下列关于该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该合同是真正意义上的B该合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C该合同有效,应该按合同办理D该合同无效,应该按《2010年通则》办理E该合同是买卖双方对惯例适用的修订,一旦签订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br /

问答题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 CIF成交一批出口货物,货物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装船。受载船只在航运途中触礁沉没。当该公司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要求国外进口商支付货款时,进口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不能得到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请分析出口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据要求进口方付款。

问答题某出口公司按CIF伦敦向英商出售一批核桃仁,由于该商品季节性较强,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迟于12月2日驶抵目的港。如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必须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这一份合同的性质是否属于CIF合同?

问答题某出口商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装运期为某年10/11月份(shipmentduringOct./Nov.)。10月20日,出口国政府公布一项条例,规定从该年11月1日起,除非有特别许可证,否则禁止该货物出口。卖方未能装运货物,于是买方请求赔偿损失。在此案中,卖方是否可以免除其交货义务?为什么?

问答题我国山东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与韩国某进口公司签订了一笔初级产品的交易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卖方备妥了货物,安排好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事项。在装船时,卖方考虑到从装运港到目的港距离较近,且风平浪静,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因此,没有办理海运货物保险。实际上,货物也安全及时抵达目的港,但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中缺少了保险单,买方因市场行情发生了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就以卖方所交的单据不全为由,要求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请问,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理?

判断题我国某公司出口一批玩具到英国,由卖方办理运输和保险,卖方计划用班轮运输,因此合同中应规定贸易术语为CIF Liner Terms。A对B错

问答题某公司按CIF ROTYERDAM向荷兰出口一批空调,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应于9月底前将信用证开到,卖方保证运输船只不得迟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如载货船只迟于12月1日抵达,则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卖方须退还买方。合同中的这一条款是否合理?为什么?

问答题我方某公司出口一批冻鸡,货物抵达目的港后经海关检验发现因包装不良导致部分冻鸡变质,外商据此向我方提出索赔,请问外商做法是否合理?

问答题某出口商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装运期为10/11月份。10月20日,出口国政府公布一项条例,规定从11月1日起,除非有特别许可证,否则禁止该货物的出口。卖方未能装运货物,于是买方请求赔偿损失。在此案中,卖方是否可以免除其交货义务?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