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A被告人的认知能力B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C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D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E被告人的供述
多选题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A
被告人的认知能力
B
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
C
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
D
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
E
被告人的供述
参考解析
解析:
暂无解析
相关考题:
下列哪些行为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A.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B.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C.明知是毒品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掩饰其来源的D.明知是走私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隐瞒其性质的
关于洗钱罪对象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贪污贿赂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B.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C.侵犯财产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D.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关于洗钱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七类B.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协助涉嫌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实不知道协助的是涉嫌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那么可以认定被告人主观上存在“明知”C.洗钱罪的成立不以上游犯罪的确定判决为前提D.被告人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这属于洗钱罪中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有7类B.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协助涉嫌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确实不知道协助的是涉嫌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那么可以认定被告人主观上存在“明知”C.洗钱罪的成立不以上游犯罪的确定判决为前提D.被告人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这属于洗钱罪中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下列哪些行为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A.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岁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B.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斯得的财物的C.明知是毒品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掩饰其来源的D.明知是走私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隐瞒其性质的
下列选项中,属于洗钱罪对象的有()。A.毒品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B.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C.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D.贪污贿赂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E.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下列项目中,属于洗钱罪对象的有( )A、毒品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B、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C、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D、贪污贿赔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E、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的"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理解正确的是:()A、协助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与其职业不符的财物B、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移财物的C、通过非法途径转移财物的,存在正当理由D、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存在正当理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5号),下列哪种行为不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正确答案为()A、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B、通过买卖彩票、奖券等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C、通过赠予方式,将非法所得捐赠的D、通过赌博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
《解释》在刑法规定的七种洗钱行为之外,明确规定其他属于“其他方法”进行洗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列属于其它情形之一的有()。A、通过购买房产、土地、汽车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B、通过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C、通过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D、通过买卖彩票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E、通过赌博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F、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对刑法第191条、第312条规定的被告人“明知”的事项进行认定,应结合的因素包括()A、被告人的认知能力B、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C、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D、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
《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5号,以下简称《解释》)指出“明知”不意味着确实知道,确定性认识和可能性认识均应纳入“明知”范畴,规定: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A、被告人的认知能力B、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C、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D、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E、被告人的供述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A、被告人的认知能力B、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C、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D、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E、被告人的供述
多选题《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5号,以下简称《解释》)指出“明知”不意味着确实知道,确定性认识和可能性认识均应纳入“明知”范畴,规定: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A被告人的认知能力B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C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D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E被告人的供述
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洗钱罪对象的有( )。A劳动收入B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C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D贪污贿赂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E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多选题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的"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理解正确的是:()A协助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与其职业不符的财物B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移财物的C通过非法途径转移财物的,存在正当理由D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存在正当理由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洗钱罪对象的有( )。A毒品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B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C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D贪污贿赂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E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多选题对刑法第191条、第312条规定的被告人“明知”的事项进行认定,应结合的因素包括()A被告人的认知能力B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C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D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
多选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刑法规定的七种洗钱行为之外,明确规定其他六类行为属于“其他方法”进行洗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列属于六种情形之一的有()。A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B通过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C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D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多选题《解释》在刑法规定的七种洗钱行为之外,明确规定其他属于“其他方法”进行洗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列属于其它情形之一的有()。A通过购买房产、土地、汽车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B通过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C通过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D通过买卖彩票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E通过赌博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F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
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洗钱罪对象的有( )。(2018真题)A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B贪污贿赂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C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D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E毒品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