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A、被告人的认知能力B、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C、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D、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E、被告人的供述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 A、被告人的认知能力
- B、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
- C、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
- D、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
- E、被告人的供述
相关考题:
《食品安全法》第149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涉及食品安全,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主要有:()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B、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法》第143条)C、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144条)D、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依照刑法第()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A、一百一十五条B、第一百五十四条C、第一百一十九条D、第一百六十条
对刑法第191条、第312条规定的被告人“明知”的事项进行认定,应结合的因素包括()A、被告人的认知能力B、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C、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D、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
《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5号,以下简称《解释》)指出“明知”不意味着确实知道,确定性认识和可能性认识均应纳入“明知”范畴,规定: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A、被告人的认知能力B、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C、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D、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E、被告人的供述
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或者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依照刑法第()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A一百一十五条B第一百五十四条C第一百一十九条D第一百六十条
单选题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刑法第191条、312条、349条规定的犯罪,可以不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认定前提B上游犯罪查证属实,但尚未依法宣判,不影响刑法第191条、312条、349条规定犯罪的审判C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第191条、312条、349条规定犯罪也相应无法认定D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影响刑法第191条、312条、349条规定犯罪的认定
多选题对刑法第191条、第312条规定的被告人“明知”的事项进行认定,应结合的因素包括()A被告人的认知能力B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C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D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
多选题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A被告人的认知能力B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C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D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E被告人的供述
单选题罪刑相适应原则被规定于我国《刑法》的()A第2条B第3条C第4条D第5条